摘要: 传统考据学在现代转型过程中形成了以“疑古派”为代表的新型考据史学。 “疑古辨伪”的矛头指向传统学术的“文献中心主义”,在实证科学经验主义原则的支持下,发展成以“四重证据法”为方法论、以“物证优先”说为标志的“考古学转向”。 本文通过西方阐释学和分析哲学中的“语言转向”指出语言问题的复杂性,通过中国文化不同于西方的“字本位”指出“文字中心主义”的合理性,通过考古学自身的局限指出“物证优先”的有限性,试图还原在语言、文字和物质之间进行等级排序背后的哲学预设,并揭示由此引起的不自洽。
本文源自赵菡, 中国比较文学 发表时间:2021-07-16
关键词: 新考据学;实证主义;物证优先;语言转向;文字本位
我国传统学术以经学为中心。 虽然我国素有重史学之传统,但经史之间向来是主从关系。 待到清季民初“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西学长驱直入,经史关系发生了倒转,“训诂以明道”遂让位于“考据以证史”。 民国史家追步兰克史学,受西方科学实证精神熏染,他们在乾嘉考据学“无征不信”的原则中重新发现了向往的科学性,遂导致一种以怀疑为表征、以史料为依归的新型考据史学。 当新考据学家用科学史观来整理国故时,他们发现首先面对一个事实:古史真伪掺杂、神话与历史不分。 他们认为这是由于“古人缺乏历史观念,所以最不爱惜史料;因而写不成一部可靠的历史” (顾颉刚 2010b:54)。 古人素爱托古作伪,往往曲解历史为己所用,不惜搅乱史迹,因此,宁可疑而错不可信而错,为从先后倒错的中国古史中还原出一个信史来,有必要采取疑罪从有的一票否决制:“只要把书的伪迹考定,便使根据了伪书而成立的历史也全部失其立足之点。 照我们现在的观察,东周以上只好说无史”(顾颉刚 2010c:176)。
今人论疑古思想常上溯北宋欧阳修《集古录》,又常援引崔述《考信录》以证明“疑古派”其来有自。 其实,“疑古”并非“疑古派”的专利,怀疑乃是人类理性的天性;“怀疑论”不分古今东西,未可轻易将经学系统内部的自我调整与现代科学精神观照下来自外部的根本质疑等而视之。 即使对崔述推崇有加,顾颉刚对其“历史性”也有明确认识,指出他著书目的是替古圣人揭出圣道王功,辨伪只是手段。 “疑古派”对古史作有罪推定坐落在更深的实证原则中。
“真实”“客观”是古今中西史家的共同追求。 中国古代史家推崇“实录”和“直笔”,近代史学之父兰克提出“如实直书”成为 19 世纪欧美史家公认的治史原则。 然而,“实证”从一种自觉的要求上升到一门独立的科学还有待孔德一锤定音,他为后来的实证主义思想奠定了整体基调。 孔德通过词源学考察,以 5 组对比来定义“实证”一词:真实与虚幻、有用与无用、肯定与犹疑、精确与模糊、组织与破坏(孔德 29-30)。 孔德用来与实证对比的是形而上学的纯粹理性思辨和神学的神秘主义。 实证科学要求从形而上学对不可及的绝对知识的好奇心回到实在生活;要求知识必须建立在可观察的经验事实基础上,唯有这种知识才是真实和精确的:“凡是不能严格缩简为某个事实简单陈述的任何命题都不可能具有实在的清晰含义[……]上述原则应该成为一般事实的纽带”(8)。
从“朴素实证主义”到“后实证主义”,尽管实证科学内部存在诸多分歧,学者个人观点经常前后不一,还是可以看到连贯一致的基调:首先是经验主义(empiricism)立场。 所有实证主义者都置身经验主义传统,处于与 “休谟问题”的持续对话中。 区分经验观察与非经验陈述是实证主义的中心设定(亚历山大 6)。 这里“经验”指狭义的感性经验,并不包括情感等内知觉体验。 之所以将经验限制在外感官是为了强调经验的公共可观察性,实证主义者相信:感觉经验虽无法规避个体差异,但还是具有基本共性。在此共性基础上,通过建立统一的度量标准、使用统一的实验方法和测量工具,将感觉经验中的“所与” ( given) 加以量化,并根据“思维的经济原则”进行归纳和描述(马赫 547-552),最终能够克服主观性,实现科学所要求的客观和精确。 这一中心设定派生了其他基本取向,例如:“不可超越观察的实际限制”,“经验的验证乃是理论之争的最终仲裁”等等(克拉科夫斯基 54-57)。 从经验出发又回到经验,所有这些实证取向都出自一个动机:以自然科学为模板,为社会和人文现象量身打造一门统一的科学体系。
在经济学、人类学这些实证科学部门竞相走上科学的康庄大道时,史学在兰克率领下,也从传统人文学科逐步向科学靠拢。 然而,同样的方法一推广到史学上就会出现排异反应。 历史现象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不可重复,没有人能回到过去去直接经验。 大部分史料,尤其文献是分析而非经验的对象,只能通过考据辨别真伪。 间隔漫长时间,史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难以保证,在这样的地基上难以建立科学的信史。
既然文献难以取信,那么,沿着实证主义的思路,深受西方科学精神影响的中国新考据学家从文献转向实物就在所难免了:“我知道要建设真实的古史,只有从实物上着手的一条路是大路,我的现在的研究仅仅在破坏伪上古史的系统上而致力罢了”(顾颉刚 2010a:44);再由实物研究走向考古学也就顺理成章了:“我的工作,在消极方面说,是希望替考古学家做扫除工作,使得他们的新系统不致受旧系统的纠缠” (96)。 顾颉刚看到了借道考古学探究上古史真相的曙光并寄予殷切希望,然而,由希望变为现实还有待来者。
叶舒宪教授根据法学证据学对证据载体的规定提出“四重证据法”,将王国维“二重证据”,即“纸上之材料” 与“地下之新材料” 合并为“书证”;将口传、仪式等人类学非文字和活态材料统称为“第三重证据”;将考古发掘的遗址、文物等物质材料定义为“第四重证据” (2009:404)。 从“二重证据法”到“四重证据法”的演进背后是叶氏一以贯之的学术定位:“立足于国学传统传承创新立场的、关于当代跨学科研究的方法论” (叶舒宪2019:2),“回应上世纪影响最大的学派———古史辨派所遗留下的中国上古史真伪辨识难题” (2020:416)。 从这一定位出发,叶氏提出了用“四重证据法”求解当代史学重大疑难夏代和夏之前无文字时代的构想,并提炼出三项原则:“其一,‘物证优先’原则;其二,文物实证与人文阐释互动原则;其三,再语境化的‘激活’原则” (422)。 叶氏既以继承“疑古派”未竟事业为己任,在批判“文献中心主义”立场上也与之一脉相承。 从这一立场出发,在文化人类学“物质文化”研究思潮的影响下遂引发了“考古学转向”。这一转向明显体现在“物证优先”的选择原理上:“在于弃虚就实[……]区分可以实证和不可以实证的东西”(叶舒宪 2020:422)。
按照习惯,考古学一般分属历史学。 然而,尽管两者目标非常接近,研究材料却完全不同。 差异首先表现在历史时期的划分上:根据研究对象所属时段,考古学大致可分为史前( pre⁃history)、原史( proto⁃history)和历史(history)三阶段。 “史前”指有文字记载之前的人类历史;“原史”的对象是历史文献不能确定———包括尚未有文字却为同时代其他人群记述和通过后世口头传说、记忆或记载保存其历史的文化群体;“历史”的内涵较清楚,指已经有了文字记载的历史时段,相当于狭义史学(即传统史学)的范围。
显然,考古学与史学在历史时期划分上的差异,文字是一个硬性指标。史前考古学的材料只有物证;原史考古学的材料包括物证、书证和言证;历史考古学的材料主要是书证。 这里,研究目标虽同为“历史”,但因研究材料不同产生了研究方式之别:史学以文字记录为本,重在文献的整理与解释;考古学从遗迹和遗物出发,立足于田野考古发掘。 简言之,史学是以书见人,考古学是以物见人。
傅斯年将史料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 直接材料未经中间人手修改、省略或转写,最为可信;间接材料容易被人更改或加减(傅斯年 2003a:309)。就史前和原史时段而言,考古学实物材料是唯一可经验观察的直接史料。
物质的直接性赋予它高度的真实性。 语言天然的对话性质使它自带说话人的视角;书写总会预设一个或隐或显的读者,无法摆脱叙述者立言的动机,它们都是有意的间接证据。 与语言和文字的选择性相反,出土器物的生产者在制作它时并未对它寄予除日常用具或祭祀礼器之外的附加目的;它的所有者在使用它时并无一个外来的他者旁观,也不具有表演性质。 它置身一个未经过滤的原生语境中,作为无意的直接证据,它是名副其实未受干扰的当事人,它的客观性与生俱来。
除了自带主观性,文字总是被统治阶层掌控而不可避免地处于权力结构之中。 此外,人类学家还在西方知识界对无文字社会的历史编撰中发现了西方中心主义和文化霸权,这种“他们”为“我们”代言的书写被称为“偷窃的历史”,“我们”因无法自证而成了“没有历史的人民”。
古人缺乏科学史观,素爱托古作伪、文字自带主观性且暗含权力结构和话语霸权,这些观点都指向一个判断:历史书写经过多重滤镜不可靠;都通向一个结论:实物比语言更真实。 它们都可从实证主义的那个中心设定得到有力支持,并有充分理由确信:经验证据决定语言命题的真伪。 况且,经过后现代主义史学的洗礼,历史叙述的修辞性质暴露无疑,当代史家已经很难在“如实直书”的层面为历史书写的客观性辩护。
如果问题到此为止,如果“把材料整理好, 则道理自然显明了” (傅斯年 2003b:9-10),那么,在物证与书证的这场对决中,已经可以裁判物证胜诉。 然而,只要我们正视一个容易忽视的盲点,就会立刻回到本以为已经摆脱的问题上———我们对物证的解释也必须且只能通过语言来实现:“由于理解只能通过语言表达的中介得到解析,并因而得到解释,因此解释就呈现为理解的语言阶段”(利科 381)。 如果“主观性”是语言的原装设置,那么,即使持有先进史观也无法卸载这种系统自带程序。 实证主义的经验标准建立在一个未经言明的预设之上:感性直观与客观实在之间成镜像反映关系。 后现代主义史学提醒我们:这不是一个透明的镜像,我们始终戴着一副摘不掉的有色眼镜,物证与我们并非无缝对接,而是隔了一层语言。同样见诸语言,有什么来保证我们的解释一定客观? 如果语言命题的真伪由经验证据决定,那么,解释经验证据的命题其真伪又由什么决定呢? 这一悖论让我们审视对语言有罪推定的出发点。 如果秉持科学史料观,理应将所有材料一视同仁,视为输出历史事实的等价中介,而非将材料载体的形式区别绝对化并先入为主植入价值判断,否则就会陷入两难境地。
然而,无论将语言视为染色还是透明的中介,都会遭到来自阐释学对语言工具论的反驳。 伽达默尔指出,“工具”是一个有害的比喻,对语言的错误理解一旦附着其上就会不知不觉潜入我们的意识。 工具是人工发明制造的辅助手段,但语言并非某种我们可用可不用的外部装置。 实际上,我们不可能在一种没有语言的状态中来理解,所有关于自我和外界的知识总是已被语言包围。 伽达默尔借洪堡“语言世界观”说明语言的原始性: “不仅世界之所以只是世界,是因为它要用语言表达出来———语言具有其根本此在也只是在于,世界在语言中得到表述。 语言的原始人类性同时也意味着人类在世存在的原始语言性” (伽达默尔 574-575)。 施莱尔马赫有句名言:“诠释学的一切前提无非就是语言” ( Schleiermacher 50),对语言的理解紧贴着我们对“解释”的理解,如果我们将语言视为外在的材料,也会将解释视为材料整理之后的附加行为。 伽达默尔指正道:“进行解释的语言和概念同样也要被认为是理解的一种内在构成要素。 因而语言的问题一般就从它的偶然边缘位置进入到了哲学的中心。”(399)
“语言转向”不仅发生在阐释学领域,也发生在实证主义内部,“维也纳学派”三杰石里克、卡尔纳普和纽拉特都把“哲学问题向语言问题的转化”视为当代哲学发展中最引人注目的成果。
作为继孔德、马赫之后的第三代实证主义,“维也纳学派”延续了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反形而上学和经验主义。 不同在于,新实证主义者认为他们的前辈依赖对感觉经验的心理分析而忽略了逻辑,错误地将逻辑规则看成支配心理过程的自然规律,强调“将逻辑和经验主义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是“维也纳学派”的独创性所在(哈勒 20)。 新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有两个支柱: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 其中,逻辑分析得益于弗雷格和罗素创建的现代逻辑;语言分析源自维特根斯坦。 维特根斯坦揭示了哲学问题的语言学性质:“全部哲学都是一种‘语言批判’” (维特根斯坦 38);他启发新实证主义者认识到形而上学的问题出自对语言的误用,哲学的问题实质是语言问题。 从而,哲学的任务就转变为从逻辑上澄清思想:“哲学的结果不是某些哲学命题,而是使命题得到澄清”;“哲学应该说明和清楚地划分,否则就像是模糊不清的思想”(44)。 既然任何认识都是一种表达,任何命题都是一种陈述,旧实证主义者的感觉、经验和思想分析就被新实证主义者的语言分析所取代。 由于“可表达性和可证实性是一回事” (石里克52),新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即语言应用的逻辑规则:“陈述一个句子的意义,就等于陈述使用这个句子的规则,这也就是陈述证实(或否证)这个句子的方式。 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39)。
“语言转向”表明了语言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阐释学告诉我们,语言的界限就是存在的界限;分析哲学告诉我们,语言的界限也是认识的界限。 在语言问题经过如此深入的开掘之后,如果仍在语言和物质之间作一刀切式的等级排序,可能导致内在不自洽。 如果接受阐释学和分析哲学为语言所做的辩护,撤销对语言的指控,那么,历史记录夹杂大量失真供述使我们偏离真相又是谁之罪? 如果语言清白无辜,那么,文字自然难辞其咎。 这样,问题就来到了语言和文字的关系上。 “言文关系”被认为是汉字和汉语研究的根本问题,它将我们带到一个通向两条岔道的路口。
如果主张“言文一致”,那么,两者都是思维的投影仪,即使一为同期拷贝一为后期复刻,也只是版本之别,没有充分理由在两者之间区分正版和盗版。 事实上,“言文一致”曾是“五四”前后打倒文言文、提倡白话文的主要理由,并且至今仍是通行于语言学教科书的主流观点。 汉语现代化伴随着“去汉字化”运动,“去汉字化”起于两种质疑:一是质疑古代语言学的文字学范式;二是质疑汉字的语言性。 接受了西方语言文字观的中国现代语言学认为:文字只是记录语言的工具,是符号的符号。 “附属品” “第二性”是定义两者关系的常用概念;“脚和靴子”“形体和外衣”是描述两者关系的常见比喻。 文字工具论与语言工具论同出一源,都是西方舶来品。 文字工具论始于亚里士多德:“口语是心灵的经验的符号,而文字则是口语的符号”(Aristotle 43);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接着说:“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索绪尔 47)。 清季民初,西学的巨大冲击打断了传统学术的自然转型,中国语言学主动接受了西方“语音中心主义”设定,忽视了“普通语言学”是一种以印欧语系为基础的地方性知识。 “语音中心主义” 与“拼音文字优越论” 是一体两面,追求语言学现代化的汉语研究者发现,汉字远口语的表意性和远拼音的图像性与世界文字发展的大势格格不入,急欲与汉字撇清关系。 长期以来,中国语言学界普遍用结构主义语言文字工具论来规范汉字,竟未意识到这是一种过时的舶来品:在 20 世纪前期哲学的“语言转向”和后期“文字转向”深刻影响下的西方语言学早已翻篇。 错位的接受遮蔽了汉字的独立性,使其长期处于价值链底端;削足适履的移植造成了现代与传统的断裂,代价是既失去学术自主性,又丧失了文化身份。 这些问题反过来推动汉语研究者对“言文一致”进行反思,认识到“言本位”与“字本位”是中西语言学传统的根本差异。
文字并非口语滞后的再现,“说”与“写”承担不同功能。 形式并非无意义的外包装,形式本身参与了意义的建构。 信息一旦被书写下来就被赋予了独立性,文字不是单纯地记录口语,而是对语言系统性地深加工。 语言的即时性使思维当下返回自身而文字拉开了间距,思维在反观中意识到了自己:“文字不仅是对语言有意识的分析的结果,同时是人类主体意识诞生的标志[……]语言在文字那里发现了自己,思维在文字中获得自己的存在,人类在文字中实现了自己的理性和主体性” (孟华 182)。 思维在比语词更深的层次运行,语言是思维表达的直接实现,但不是思维过程的直接现实。 过程须在前后相继的连续体中展开,口语瞬间生成随即消失,文字以其固化的形式赋予了思维确定性,经由文字思维才清晰可辨。 说过文字是“书写的暴政”的索绪尔也说过:“声音脱离了书写符号,就只代表一些模模糊糊的概念”(59)。
对于历史来说,文字还有更重要的意义。 在录音设备发明之前,口语留给我们的历史只是最终版本,流传中产生的误差不可知。 有了文字,意义才免于在不断的流变中衰减。 文字保存了思想的不同版本,才使我们可能在时空序列中暂停、回放和对比,思想发展才有了可循的脉络,才得以 “辨章学术,考镜源流”。
语言、文字和物质在不同思维层面运行。 考古学实物是目击现场的当事人,不幸这是一位沉默的证人,无法开口说话提供呈堂供词;这还是一位不在场的证人,我们无法当面质证,只能通过物质遗存来猜测其心理、推测其行为,其中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无法避免,也没有任何技术手段可以消除。 同时,考古发现具有偶然性。 考古发掘能挖出什么是随机的,我们是根据残缺不全的碎片来拼凑整体,缺乏将已知和未知放在一起、放回原处形成一幅完整画面的全景导图,其中的相对性和不可验证性难以避免。 另外,所有考古发掘都是一种破坏,考古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它以摧毁研究对象来提炼信息。 出土就意味着情景的损害,考古发掘好似在读一本书,读一页撕一页。 这是一个不可逆的操作,即使未曾读懂也再无机会复读或查证,即使拥有精密技术来修复物件,也并无同等技术来复原语境。
正如事实不能解释事实,证据也不能解释证据,都是我们在解释。 由于我们无法从物质现象的实证研究直接去检验思想,“以物见人”的解释反而更依赖理论,具有极强的阐释性质。 即使仅对器物做表层描述不涉及背后人的观念,也离不开类型学的支持,因此,考古学家在论考古学中理论、方法和材料这三个关键组成的重要性时将理论排在第一,认为考古材料只有在理论充分完善的情况下才能被理解(伦福儒、巴恩 3)。
文字出现之后,情形就完全不一样了。 古人终于开口对我们说话,直接告诉我们他们之所见所思所行所想。 我们对他们的了解才从晦暗不明的疑云、盲人摸象的猜测和长年累月的聚讼中走出,一部文明史于是有了大致的轮廓、清晰的主脉和具体的事迹。 以“三代”历史为例,正因王国维对殷墟出土甲骨文的成功释读,“商”的存在才由传说变为信史。 虽有研究者认为,“二重证据法”在方法上是推进,在史观上却是倒退:商王世系的确认恰好打击了“疑古派”,维护了传世文献的地位。 但无论如何,这都凸显了文字无可替代的重要性。 在“夏”的问题上,正是文字成了绝对制约。 由于迟迟未见自证性文字材料,“夏” 才成了悬而不决的疑案(许宏69-75)。 信史要求的是“他们”的历史而不是“我们”为“他们”代言的历史,除非“他们”自证身份,否则“我们”最多只能说有相当于文献记载中夏文明的物质遗存,但无法坐实“夏”的名号。 这一问题彰显了实证与证实的区别:实物虽然直接但只是旁证,文字才是决定性证据。
不仅如此,在中国文化中汉字还有更重要的意义。 与西方文化重语言相反,“中国书面语言对口头语言有支配、统率、范导功能,是文字而不是语言,成为组合社会和统一群体的重要工具,这是中华文化一大特征” (李泽厚 474),文字的强势表现在思想领域是中国哲学中明显的“反语言学”倾向。 虽然“字本位”削弱了语言,但汉字以极大的容错率统一了古今殊语,也统一了东南西北无数分歧的方言,对文化共同体的整合与文明的延续功莫大焉。 有赖表意文字的稳定性,今人才可能识别原史时段留存的文字材料。 反观拼音文字,语言的易变性已导致“十里一音,百里一调”的地域差异,更何况跨越长时段去追索前人残留的只言片语?
不止如此,汉字的特征还塑造了中国传统学问的一些基本特点。 象形文字以简约的语法和灵活的组义性避开了符号蔓衍可能引起的意义增生或断裂,保证了思想的连续性,它的稳定性解释了历史编撰的兴盛和持久。同时,拼音文字重形式,表意文字重意义,文字为意义的连通提供了统一的接口。 对于以明理载道为目的的经学来说,义理的清晰明确是前提,而清晰明确的义理必须建立在准确的记载和精确的表述之上,这也许可以解释传统学问的“文字中心主义”。 准确和精确也是所有学问尤其是科学研究的必然要求,在此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文字才是第一优先。
综上,“物证优先” 是由特定情景决定的特殊视角。 就原史及更早的史前时段的历史探究而言,实物固然最为直接,但这其实是它的唯一性而非优先性,因为在这些历史时段还找不到其他直接史料。 在史前和原史考古学范围内,物证优先看似有效,但这其实是时间在先而非逻辑在先。 直接证据不等于直接证实,物证优先是形式上而非认识上的优先。 待到要从物质形式的直观转到历史解释的客观就会发现,中间还隔着一道鸿沟。 考古学自身的局限决定了“以物见人”的限度,沉默的证据无法拒绝主体的介入,这反倒将它拉回了之前避之犹恐不及的主观性上。 这一悖论提示我们检查“主客对立”这一预设的前提,并重新理解以下相关概念:“前理解” “主体性”“主观”和“客观”。 “前理解”是“历史性”刻在我们身上无法抹去的烙印,一般而言,同一时代的存在者往往享有相近的前理解;“主体” 是自我意识的理性化。 “主体性”内置于人的先天认识结构,既无法取消也不容反对,即使反对主体也是用主体的理性来反对。 相较而言,主观和客观更易区分。 比如:今天 30°C,我觉得热,你觉得冷,这是感觉的个体差异或曰“个别性”,无涉主观,但如果你(在温度计正常的情况下)拒绝承认或者否认 30°C 是热天,这才是主观。 主观和客观有着明显分界,对其做出区分本是理性的内在要求。 实际上,相信“人类理性按其本性就能够把握其秩序原则”正是实证主义将认识基础建立在感性经验之上的根据(哈勒18)。 遗憾的是,理性的这一分内职责在后现代语境下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后现代主义通过攻击逻各斯中心主义为感性正名,然而推翻理性的专政并未迎来民主,取而代之是感性的独裁。 感性至上与朴素实在论(naive realism)联手驱逐了理性,以致好像一离开物质思维就会传染“主观性”的不治之症,主观和客观在更严重的分裂中丧失了统一性。
如果我们从人为造成的“主观”和“主体”的混淆中出离,或许可以看到在主客二元模式下派生的一系列对立———包括但不限于神话与信史、实证与阐释、物质与语言文字都只在有限条件下才能成立。 它们之间的对立并无本体论上的根据,其实是不同问题意识观照下研究立场和取径不同造成的执其一端。
一时代有一时代之学术,时代任务和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规定了我们提问的方向。 “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古人治学是为“成己成物”,今人则为追求客观知识;古代精神向内开掘,现代精神向外开拓,由此导向了以经典文献为中心的文本诠释和以客观实在为对象的科学研究两种判然有别的模式。 至于物证与书证如何结合,裘锡圭说得有理:“我对考古学与历史学要不要结合的争论有些不理解。 可以结合就结合,不可以结合就不要结合,不要勉强结合,那不就可以了嘛?” (裘锡圭、曹峰 15)并没有一个普适的原则来硬性规定,端赖研究者根据个人学识学力做出具体判断,诚如伽达默尔所言:“规则需要运用,但规则的运用却无规则可循”(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