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论具体的理论形态和话语体系如何变换,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是一以贯之的。这主要体现在:(1)马克思主义始终致力于回答“人的解放”这一根本性问题;(2)马克思主义始终具有整体性这一根本性特征;(3)马克思主义始终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这一根本性原则。从根本上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这三点既不可偏离,也不可偏废。
本文源自马君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发表时间:2021-04-26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月刊)创刊于1987年,(原: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人的解放;整体性;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作为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学说,马克思主义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本、不同研究者以及同一研究者的不同视角中呈现出不同的理论形态和话语体系。这些理论形态和话语体系是适应不同的时代问题和现实需要而产生的。不同的理论形态和话语体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不同阐释,更是对马克思主义出场方式和在场形式的不同设计。它们从不同侧面展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丰富意蕴,拓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空间。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无论具体的理论形态和话语体系如何变换,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始终是不变的、一以贯之的。一旦丧失了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就有可能滑向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所谓精神实质,就是一个思想体系的精髓和本质。那么,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到底是什么?目前,学界集中讨论较多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有的将其概括为“实事求是”[1],有的将其概括为 “理论联系实际”[2]。有的学者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将其概括为“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3]。尽管这些观点也有一定合理性和针对性,但都没有从根本上全面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鉴于此,本文重点从根本性问题、根本性特征和根本性原则 3个维度阐释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
首先,马克思主义始终致力于回答“实现谁的解放,如何实现解放”这一根本性问题,并且在这个根本性问题的引领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抽掉这一根本性问题,马克思主义就没有了灵魂。
问题是思想的土壤。一个人关注什么样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他的思想种子会在哪里生根发芽。作为一个思想家,马克思毕生探索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为人类求解放”。
早在中学时期,马克思就将“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作为毕生奋斗的指南。经过《莱茵报》时期的实际斗争,马克思初步认识到实现人的自由不能依靠现有的法律和国家。这一思想转变的基本成果体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即“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在《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参与到当时德国思想界的“犹太人问题”大讨论中,通过深刻批判鲍威尔的解放观,厘清了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的关系,初步阐释了人的解放的观点,进一步深化了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观点。在马克思看来,政治解放的完成不等于人的解放的完成。政治解放只不过是在政治国家的法律上承认人的自由,但在市民社会中,人仍然没有摆脱货币异化和私有财产的统治。也就是说,即使在政治解放已经完成的历史条件下,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仍然是二重分裂的。相应地,人本身也分裂为政治意义上的“法人”和经济意义上的“个人”。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解放必须消灭私有财产、消除货币异化、消弥人本身的分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以异化劳动为核心概念对市民社会初步展开了批判性分析,提出了扬弃私有财产的共产主义学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以实践为核心概念对以费尔巴哈哲学为代表的旧哲学展开了彻底批判,将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放在“人类社会”之上。从这里可以看出,新唯物主义内在地具有人类解放的深层意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历史唯物主义得到了系统性阐发。同时,马克思也为人的解放指明了现实的道路。
问题是理论批判和理论建构的起点。马克思在其全部理论和实践活动中设置的根本问题可以归结为“人的解放”,即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充分发展何以可能。这里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人”。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不是抽象地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4]3因此,围绕这一根本议题,马克思首先深入现实生活,对资产阶级社会的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展开了极为严肃和极为彻底的批判。马克思的批判是对资本主义的“副本”和“原本”的双重批判。批判的理论成果主要体现为“两大发现”,即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唯物史观侧重从哲学批判层面对“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进行历时性分析,剩余价值论侧重从经济学批判层面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进行共时性分析。思及深一层,我们发现:马克思其实是对现代社会的永恒幻象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前者破除了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理性形而上学幻象,从劳动发展史的视角揭示了历史进程的一般规律和总体趋势,科学地说明了历史不是由人类所虚构的上帝创造的,不是绝对精神创造的,也不是少数英雄创造的,而是由无数平凡而伟大的人民群众创造的。正是出于这样的认识,马克思自觉地站在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破除了以资本拜物教为代表的拜物教幻象,从资本发展史的视角剖析了社会结构的特殊形态和阶段特征,科学地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思及更深一层,我们还发现:理性形而上学幻象和拜物教幻象具有共在性和共谋性,而贯穿马克思主义全部理论与实践的唯物辩证法正是瓦解理性形而上学幻象和拜物教幻象的根本之道。正是出于这种方法论自觉,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特别指出:“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93不仅如此,社会发展的辩证图景还意味着人类社会在新陈代谢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不断增加新的因素、新的条件、新的性质、新的可能。因此,所谓的循环史观、轮回史观、宿命史观在唯物辩证法面前也必然破产。最重要的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使得所谓“历史终结论”成为一种荒诞的谬论。同时,唯物辩证法也使共产主义的出场具有了某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性,并且使共产主义具有了现实性和科学性。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现实的运动,实质就是人类在劳动过程中的自我扬弃和自我超越,或者直截了当地说就是劳动的解放。如果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异化意味着存在与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的对立,那么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的解放则意味着存在与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统一。共产主义是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因此,一度作为历史之谜的异化现象必然在共产主义运动中得到辩证性的、历史性的解决。历史上曾经出现的带有虚幻和空想性质的各种社会主义学说也被立足现实基础的科学社会主义所取代。
其次,无论从理论构成、理论逻辑还是理论旨归来看,整体性维度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特征。抽掉这一根本性特征,马克思主义就失去了完整。
马克思主义是博大精深的科学体系和理论宝库。我们可以从不同视角研究马克思主义,但不能随意肢解马克思主义。整体性视角对于理解和认识马克思主义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一切所谓的部门哲学视角都应该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整体性视角的基础上。
整体地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 3个基本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者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劳动范畴及其辩证逻辑是贯穿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在内的全部理论的一条逻辑主线;劳动是人的本质和根本存在方式,通过劳动的历史辩证法揭示人的存在、发展和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深层逻辑和理论旨归。
首先,从理论构成来看,以唯物史观为核心内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剩余价值论为核心内容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共产主义学说为核心内容的科学社会主义三者之间本身不是孤立、分散、零碎的。恰恰相反,它们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支撑的关联性,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唯物史观是剩余价值学说的哲学基础,剩余价值学说是唯物史观的深化和拓展,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是共产主义学说从空想转变为科学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所包含的世界观、自然观、历史观、发展观、时空观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的不同方面。正是因为这样,马克思实现了本体论和辩证法、自然观和历史观、发展观和时空观的有机统一,从而提出了“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时间是人的发展空间”等一系列具有整体性意识的重要命题。
其次,从理论逻辑来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是以劳动的逻辑贯穿起来的。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劳动范畴兼具哲学意义、经济学意义和政治学意义。劳动范畴作为贯穿哲学批判、经济学批判和政治学批判的核心范畴,对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建构和辩证性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劳动的历史辩证性是历史辩证法的实质。马克思从劳动的积极性和消极性、劳动的原初形态和衍生形态、劳动的简单形式和复杂形势、雇佣劳动和自主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等方面揭示了劳动的辩证性质。马克思不仅以劳动发展史的理论逻辑来揭示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而且以劳动的二重性的理论逻辑来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矛盾,更强调以劳动解放的理论逻辑来揭示人的解放的根本途径。可以说,劳动的否定性逻辑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
最后,从理论旨归来看,人的存在、发展和解放是马克思全部理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代以来,在主客二分的框架下,作为主体的人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客体是很自然的。问题在于,这种认识方式恰恰把人的存在及其存在方式遗忘了,把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性抹杀了,而这对于哲学来说恰恰是一个根本性的缺陷。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首先从哲学层面把观世界的客体视角转换为主体视角,并用“实践”(主体和客体的辩证统一性)和“社会关系”(主体和主体的辩证统一性)这两个本质关联的核心范畴赋予主体视角以现实性、具体性和总体性。主体性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存在、人的发展、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主体性哲学的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人学理论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不仅从现实的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出发来理解人的存在的根本方式和人的本质的现实基础,而且对资本现代性背景下人的生存境遇和发展矛盾进行深刻剖析,在此基础上科学揭示了超越资本现代性的人的彻底解放的现实路径和光明前景。
马克思主义具有整体性,而这种整体性正是其科学性的一种表现。在这种宏大而完备的理论视野中,马克思主义达到了逻辑与历史的辩证统一、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辩证统一。
第三,马克思主义既包含解释世界的理论智慧,也包含改变世界的实践智慧,始终强调理论和实践的双向互动和辩证统一。抽掉这一根本性原则,马克思主义就失去了力量。
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原则。因此,仅仅从理论层面把握马克思主义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从实践层面来把握马克思主义,而且相对而言后者更能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要求。
马克思首先是一位伟大的革命家。作为一位伟大的革命家,马克思毕生最崇高的革命理想是“为人类求解放”。要实现这样的革命理想,仅仅停留于“世界何以可能”的理论问题是不够的,而必须提升为 “改变世界何以可能”的实践问题。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马克思提出了以科学实践观为基础的新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将“世界何以可能”的理论问题上升为“改变世界何以可能”的实践问题。这一问题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革命性变革的重要标志,它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乃至人类思想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那么,改变世界何以可能?也许问题的提出本身就蕴含着问题的答案。
要改变世界,就要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实践是作为主体的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新唯物主义在哲学史上第一次将“客体本位”的视角转换为“主体本位”的视角。所谓“客体本位”的视角,即以客体为中心的视角;所谓“主体本位”的视角,即以主体为中心的视角。如果说以客体为中心的世界是“以物观人”的世界,那么以主体为中心的世界就是“以人观物”的世界。马克思批评了旧唯物主义“以物观人”的倾向。在马克思看来,由于旧唯物主义不理解实践的本质和意义,错误地坚持 “以物观人”的思维方式,因而人的自觉能动性、自我超越性和革命主体性反而被抹杀了,而这恰恰正是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唯心主义虽然注意到了意识的能动性,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这一方面。只有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真正坚持“以人观物”的思维方式,从而达到了对人与物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将现实的人置于主体的地位。在实践过程中,只有充分尊重和激发人的主体性,把千千万万个体的力量凝聚成为无比强大的社会力量,世界的改变才有现实的可能。
要改变世界,就要透过物的关系把握人的关系。从人的视角出发,世界就是人的世界。改变世界实质上是改变人的关系。但在现实世界中,人的关系被物的关系层层掩盖着,所以必须透过物的关系来把握人的关系,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问题的根本是人本身。但对于人本身的理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马克思之所以是马克思,在于他从来不盲从任何思想者的思想,对黑格尔是如此,对费尔巴哈也是如此。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唯心主义,还是以费尔巴哈哲学为代表的唯物主义,都没有把人当作实践来理解,从而也没有从实践主体即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出发来理解“物”。因此,他们所谓的“物”不过是抽象范畴,而不是现实存在。在马克思看来,作为抽象范畴的“物”,不过是感性世界的深层基础即感性活动的派生物。因此,马克思并不赞成从“感性直观”的方面去考察“物”,而特别强调要从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感性活动”方面去考察“物”。只有这样,人们才能通过“物与物的对象性关系”透视“人与人的对象性关系”,才能深刻把握“社会之物”“异化之物”“拜物教之物”的主体本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改变世界就是透过物的关系把握人的关系,并通过多种合理有效的方式自觉调整人与物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最终使人摆脱对人的依赖性和物的依赖性的过程。
要改变世界,就要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哲学意义上的批判实际上是以反思事物发展的前提和界限为目的的认识活动。就内在的理路而言,批判市民社会是超越市民社会的思想前提,超越市民社会是批判市民社会的现实目的。但是,国民经济学家及其空论主义者既没有超越市民社会,也没有批判市民社会,而只不过是将市民社会以不同的方式合理化罢了。对于致力于改变世界的共产主义者来说,批判旧世界和发现新世界是辩证统一的。在意识形态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深入展开之后,宗教的本质和资本的本质才得以揭示出来。在深刻理解宗教的本质和资本的本质的基础上,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事业才得以发展起来,在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共产主义和人的自由才得以实现。
实践不断发展,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和主要矛盾不断发展,理论也必须不断发展。理论和实践通过解决人民在实践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内在地结合在一起。人民的实践是检验理论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用人民的实践检验真理,必须尊重人民的丰富智慧和首创精神,努力吸收解释世界的理论智慧和改变世界的实践智慧。解释世界的理论智慧和改变世界的实践智慧是相互区别的,同时也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转化的。我们既要在改变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解释世界的理论智慧,也要在解释世界的理论活动中积极吸收改变世界的实践智慧,从而促进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的双向运动和辩证转化。解释世界是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层面的功能,改变世界则是马克思主义在实践层面的功能。共产主义作为亿万人民群众的共同事业,不仅需要亿万人民群众自己掌握话语权;而且需要亿万人民群众自己掌握领导权。亿万人民群众中有先知先行者,也有后知后行者。由先知先行者团结带领后知后行者,方能结成最广泛、最深厚、最强大的智慧和力量。实践活动是人的本质活动。人的实践活动是不断发展的。人的实践活动的发展首先是由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少数人来推动和实现的。这些人是人民群众中的先行先知者。他们或者通过发现新规律,或者通过发明新技术,或者通过提出新观点,或者通过建构新理论,或者通过开辟新道路,或者通过规划新路线,或者通过建立新制度,或者通过研制新材料,或者通过解决新问题等各不相同的方式改变现存的世界。他们的活动不仅是对象性活动,而且是创造性活动。虽然创造性活动往往只是少数人从事的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却深刻地影响着大多数人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着时代的潮流和历史的走向。或许,这些活动一开始不被人理解、认可和接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践会证明这些活动的真理性,会实现这些活动的价值性,会彰显这些活动的革命性。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实践目的和实践手段的关系。一切实践活动内在包含着目的和手段两种要素。目的是作为主体的人在实践中所追求的效果和价值;手段是作为主体的人在实践中用来实现目的的工具和方法。目的和手段是彼此联系、相互制约的。没有目的,手段就是盲目的力量;没有手段,目的就是虚幻的想象。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必须使用一定的手段。没有一定的手段,就无法实现一定的目的。为了实现同一个目的,可以选择不同的手段。但是,我们不能为了实现目的而不择手段。目的的正当性不能为手段的非正当性辩护,反而需要手段的正当性来证明。实践主体应该正确处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马克思将“人的解放”即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人类实践所指向的最终目的。人的解放的实现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是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的有机统一。总体目标的最终实现有赖于阶段目标的逐步完成;阶段目标的逐步实现以总体目标的最终实现为根本方向。无论是在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中级阶段还是高级阶段,人都应该是目的,而不是手段。目的一旦沦为手段,主体就异化为客体。颠倒了目的和手段,我们的实践和实践所指向的目标就会南辕北辙,背道而驰。作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我们决不能以人民的名义,在实践中做损耗人民的事。
总之,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既要随时随地根据实际的变化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上下功夫,又要在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上下功夫。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尤其要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问题、根本性特征和根本性原则。要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基础上,整体性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问题立场观点方法,在理论和实践结合中不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中不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