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思想政治教育在有效应对集群行为中具有巨大正能量:它能够在集群行为发生发展过程中从消极中发现积极,将“心理问题”转向“人的积极力量”。据此,面对我国时有发生的集群行为,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充分认识到集群行为的“双刃性”作用,切实把握好思想政治教育节点,建立科学工作机制,实施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将集群行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以期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之目标。
本文源自李树德,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发表时间:2021-04-22《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杂志,于1983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42-1422/D,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中青年学者论坛、学科建设、高校党建等。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集群行为;价值定位;科学反思
面对社会时有发生的集群行为,思想政治教育者要积极作为,努力发现和把握集群行为发生发展的内在规律,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应对集群行为的巨大正能量,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
一、对集群行为的科学解读
1.集群行为的研究源起。近百年来,国外学者对集群行为产生的根源进行了挖掘,形成了诸多理论:第一,模仿理论认为,在面临突发事件时,多数人会处于丧失理智的状态,人们之间彼此模仿,力求与同场的多数人行为一致,由此导致集群行为产生。第二,感染理论认为,集群行为是人们情绪感染的结果。在众人情绪的感染以及暗示的影响下,人们的心理会朝着某一方向发展并将暗示的观念转变为行动的倾向。第三,紧急规范理论认为,在集群行为中虽无群体规范,但面临突发事件时,人们通过互动会产生一种“紧急规范”。第四,匿名理论认为,一些破坏性集群行为的产生,是由于集群行为的参与者大多是匿名参加的,这样就会产生责任分散心理。第五,信息传播理论认为,正是流言和谣言的传播,促使了一致认识和共同情绪的产生,从而导致集群行为。第六,控制转让理论认为,在集群行为中,人们已经把对自身行动的控制权转让给了他人。在这六大理论中,信息传播理论、控制转让理论所阐释的是集群行为发生前参与者的思想动态理论;模仿理论、感染理论所阐释的是集群行为发生开始时参与者的思想动态理论;紧急规范理论、匿名理论则阐释的是行为发展过程中参与者的思想动态理论。这些理论阐释均对我国研究集群行为具有深刻理论指导意义。
2.我国学者对集群行为的认知。20世纪90年代,我国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和研究集群行为,并对以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一,集群行为的定义。集群行为“是由一定规模的、匿名的、无组织的人群,在一定的诱发因素影响下而突然爆发,且缺乏现有社会规范控制,没有明确目的和行动计划的自发性的社会互动,具有相互间的感染性、表现形式的狂热性以及存在周期的短暂性等特征的非常规的群体行为”[1](P176)。第二,集群行为发生的条件和过程。美国社会学家斯米尔塞的“价值累加理论”指出,环境条件、结构性压力、普遍情绪的产生或共同信念的形成、诱发因素、行动动员、社会控制等,是导致集群行为发生的6个依次出现的“必要且充分条件”。从我国的具体国情来讲,集群行为产生的一般过程包括:一是环境刺激。受到自由的经济环境、宽松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人们有了聚集、交流的更多机会和更大平台,个人意愿表达的条件更加充分。当某一话题引起公众共鸣,便会极大增强信息传播的速度与情绪感染的力度。二是心理压力及情绪叠加。为了宣泄某种压力或情绪,人们联手行动便具有了可能。三是直接诱因出现,即人们往往将某一具体事件作为情绪发泄的“导火索”。四是行动动员,如采取网上发帖、微信留言、张贴海报、集体签名等,能够唤起“同病相怜”人群的情绪共鸣。五是情绪激发,具有共同意愿的人们,利用偶发事件,在冲动中做出一些违反社会规范的事情。六是社会控制机制弱化。由于社会转型,道德控制手段部分失灵,法律控制手段还不够健全。
二、思想政治教育在集群行为发生过程中的认知缺位与价值定位
1.思想政治教育者认知缺位。这种缺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节点”意识不强。集群行为的发生,可分为前兆、发生、发展、善后等阶段。思想政治教育者应该按照事件发生的顺序和节拍将工作做在前头,而不能懈怠滞后。在前兆阶段,有的思想政治教育者缺乏警惕;在事件发生阶段,有的思想政治教育者贪图省心省力,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引导工作,要么坐等观望,要么忙于层层上报,为事后推卸责任留后路;在事件发展阶段,有的思想政治教育者站在民众的对立面,将人民内部矛盾推向敌我矛盾;在事件善后阶段,不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对涉案人员进行侦查研判、依法处置,而是忙于邀功请赏或推卸责任。第二,“系统化”思维欠缺。集群行为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应建立社会大数据管理机制、常态非常态一体化机制、齐抓共管社会化机制、动态发展运行机制等。然而,当下这四大机制却不系统、不完备、不协调、无创新,存在较严重的碎片化、拼凑化、掣肘化、一般化状态。第三,实施“硬手段”的勇气不足。有的思想政治教育者误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软手段”,不懂得思想政治教育也要辅之以必要的措施。事实上,对那些敢于挑战党和人民群众利益底线的人应采取必要的强硬措施。
2.思想政治教育在集群行为中的价值定位。思想政治教育在集群行为中的价值体现在,能从消极中发现积极;将“心理问题”转向“人的积极力量”。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能从“消极”中发现“积极”。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深水区和攻坚期,社会各种利益冲突、矛盾层出不穷。随着人民民主的扩大,人民诉求越来越多,加上民主渠道的不畅和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集群行为的出现在所难免。因此,我们要辩证看待集群行为。一方面,它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增加了政府维稳成本,法律法规将群体性事件列入非法活动范畴是合理的。另一方面,它或多或少反映了群众的不同诉求。如在经济性集群行为中,它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干扰的一面,又有群众急于脱贫的紧迫感。在政治性集群行为中,它有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威胁的一面,又有渴求自由平等,要求党政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的一面,还有表达对某些党政部门工作不力、政策不到位、漠视群众利益的一面。
第二,思想政治教育能将“心理问题”转向“人的积极力量”。集群行为中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充分借鉴积极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积极心理学倡导把心理学的研究重点从“心理问题”转向“人的积极力量”,关注人的美德和主体性等积极品质。它能极大地促使集群行为参与者的心理尽快恢复平衡、稳定和健康,避免冲动、暴躁、病态心理诞生蔓延。
基于上述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在面对各种集群行为时,要摒弃以往落后的传统思维模式,要从对集群行为的否定中找到肯定的因素。首先,要关注经济性集群行为中的“群体相对剥夺感”心理。所谓“群体相对剥夺感”,是指行为个体将自己与他人做比较,当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所产生的受剥夺的不公平感。其次,要关注社会性集群行为中的“急迫感”心理。“急迫感”是一种超越阶段和限度的过激反应和要求。集群行为的参与者往往不能站在党和国家的全局看问题,在行为上表现为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但从中也反映出民众对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愿望。
思想政治教育能将“心理问题”转向“人的积极力量”,不仅在于要掌握当事人的上述积极心理,还能掌握“转向”的条件。其中,“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是“转向”的根本条件。“以人民为中心”强调的是要尊重人民、理解人民、关心人民、融入人民、把人民当亲人。
三、思想政治教育面对集群行为的科学反思
1.要提升“双刃性”认知。第一,认知上要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引导人们辩证地看到集群行为中的积极成分,找到化解消极成分的办法。要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做到设身处地替人民群众着想,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态度解决问题。
第二,措施要得当。毛泽东在井冈山斗争时期说:“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要使他们从这些事情出发,了解我们提出来的更高的任务,革命战争的任务,为革命的胜利斗争到底。”[2](P108)字里行间,无不充满领袖热爱人民、心系人民的浓浓情怀。在宏观上,国家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平,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微观上,要关心群众生活,给群众看得见的利益,不能以空话敷衍老百姓。
第三,环节上要严密。经济问题、贫困问题,固然是集群行为发生的重要起因。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并不等于消除了集群行为的根源。这是因为,人的欲望和需要是无止境的:旧的需求满足了,新的欲望又产生了;自己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当看到别人比自己更富有,心理又不平衡了。针对某些人群,这些“失衡感”“红眼病”,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在各个环节都要跟得上去。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旨在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捍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发生集群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产生威胁的时候,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对集群行为幕后操纵者,尤其是对受西方反华势力收买和指使的挑头闹事的骨干分子,予以严厉惩处。
2.把握好思想政治教育重要节点。第一,事情发生前要制定预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当下社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社会矛盾被激化的可能性会增大。为此,我们需建立必要的预案,对事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事情发起后要稳定民众情绪。在突如其来的事件面前,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者要能沉得住气,要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当事人的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工作。实际上,大多数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只要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清楚、说透彻,承诺能办可办的事情马上办、规划好了的事情抓紧办、应该办的事情列入规划办、暂不能办的事情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缓着办。只要合理需求得到满足实现,大多数集群行为是能够尽快顺利平息下去的。
第三,事情结束后要追究责任。一是追究领导者的责任。若有党政领导干部在集群行为发生的各个阶段存在渎职行为,导致产生严重后果的,就应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二是对集群行为参与人要追究责任。对一般参与者,主要采取法制和思想教育,平息其过激心理。对于幕后操纵者,如果是处于经济目的闹事的则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倘若是出于政治目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尤其是那些企图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极端分子,要依法予以严惩。
3.要在认知“双刃性”作用的前提下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第一,思想政治教育要建立社会大数据管理机制。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大数据管理是指要适应数字化、信息化社会发展,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各要素在用数字标识出来的基础上,与社会管理的数字化大平台衔接起来,构成一个社会大数据库,以此从宏观上掌控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跟踪、协调、处理的全过程。
第二,思想政治教育要建立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机制。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机制是指思想政治教育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多组织、多部门全面共同发力下的协调机制。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思想政治教育者整合各种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力量,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统一战线,做到全覆盖、齐发力。这对及时了解民众的思想脉搏、情绪、心理需求大有裨益。
第三,思想政治教育要建立起科学运行机制。建立动态发展运行机制,其目的就是要紧靠前沿、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为跟上时代的变化和飞速发展的形势,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在建立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运行机制过程中,努力做到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发挥创造性、强调针对性、关注特殊性、注重实效性。
综上所述,面对纷繁复杂的集群行为,思想政治教育者只有在充分认知“双刃性”特性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在集群行为发生的各个节点上,灵活巧妙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预防针”“润滑剂”“松土机”“矫正器”作用,为社会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幸福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