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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生现代性”话语建构的必要与可能

时间:2021-03-13分类:行政法

  [摘 要]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历史转型,需要建构适合自身伦理文化特征的“现代性”话语,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更能够凸显出“现代性”话语的内生之路。然而,探索我国的“现代性”发展,往往被西方先发的“现代性”话语所遮蔽,似乎被“外缘现代性”发展模式所主导,难以凸显出伦理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内在推动力。通过考察传统伦理秩序的演变与“现代性”的生成机理,对我国早期启蒙思想所蕴含的“现代性”萌芽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充分表明中国具有“内生现代性”的伦理文化潜质。尽管这种潜质被西方先发的“现代性”所压制, 但经过曲折的发展道路, 最终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指引下,确立社会主义制度, 坚持改革开放,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使我国建构出以“内生现代性”为主导的话语模式。

我国“内生现代性”话语建构的必要与可能

  本文源自长白学刊 发表时间:2021-03-10《长白学刊》杂志,于198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22-1009/D,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社会发展、历史、文化等。

  [关 键 词]内生现代性;外缘现代性;话语建构;现代性

  尽管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但“现代性”之路依然处在不断的自我发展和完善中,既要摆脱传统社会宗法一体化的思想桎梏,从封闭的自给自足走向开放的社会化大生产,又要避免西方“现代性”话语的浸染,建构适应自身伦理文化特征的“现代性”话语。“现代性”话语的核心是人的“现代性”,摆脱宗法秩序的束缚,依靠人自身的能力,生发出人与他人、社会、自然之间的伦理秩序。尽管也需要外在的影响和冲击,能更好地激发“现代性”的内在生成,但并不仰赖于外部力量的干涉、支配,甚至是主宰来获得的“现代性”发展。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现代性”经验,深切感受自主意识觉醒的内在动力和自由选择的权利意识,激发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望。我国“现代性”的发展经验表明,追求“现代性”本身没有错,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如何追求“现代性”、追求何种“现代性”,这不能完全诉诸外在压力的驱动,仰赖于 “冲击 - 反应”论的西方模式,更需要挖掘自身伦理文化的内在潜力,生发出自身所特有的“现代性”因子,创造出“内生现代性”①的伦理文化模式。这不仅有利于现代性与传统伦理文化的有效联结,形成良性循环,更为世界大家庭增添多样的“现代性”方案,对不同伦理文化间的有效沟通、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提供普世性的伦理文化资源。本文试图分析“内生现代性”的产生和发展机理,论证我国“内生现代性”话语建构的必要和可能,以期充分发挥伦理文化的内在特性,丰富“现代性”的伦理内涵,为“现代性”的全球化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一、我国“内生现代性”话语建构的问题缘起

  “现代性”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概念,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过于细化 “现代性”内涵的多种要素,将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要素抽取出来作为“现代性”内涵的全部。这种理解方式,细致入微,以此窥其全貌,表面上似乎切近了“现代性”的内涵,实则脱离了“现代性”思想产生的社会伦理语境,缺少历史维度的整体审视,难以把握“现代性”得以产生的最初动因和思想主旨。尽管“现代性”发展至今,对我们而言,“早已习以为常。熟悉生轻慢。我们把现代性视为理所当然,经常对它感到厌倦”[1]6 ,但是,其产生之初,却呈现出巨大的进步性,通过理性化运作,终结了传统伦理秩序对个体价值的束缚和压制,开启了以人为本的主体性建构及其世俗化生活模式,展开了现代社会丰富多彩的生活样态。

  在西方伦理文化中,康德拉开了“现代性”的序幕,他的“哥白尼革命”就是确立主体性原则,以主体的意识取代传统伦理秩序中的上帝和存在,化为先验的绝对主体概念,标志着“现代性”主体意识的觉醒。黑格尔把“现代性”称作壮丽日出的“新时代”——“理性精神”成为“现代性”的基本标志和成果。 “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新时期的降生和过渡的时代。人的精神已经跟他旧日的生活和观念世界决裂,正使旧日的一切葬入于过去而着手进行他的自我改造。”[2]6,7 当然,黑格尔在颂扬现代性的同时,也看到了“现代性”的矛盾和复杂性,他是“第一个使现代性成为问题的人”(哈贝马斯语)。但他一生始终保持着对“现代性”的热情,相信以辩证的态度加以反思,以相对和有限的方式加以调节,相信只有“现代性”能够照亮我们的世界。深受黑格尔影响的马克思,虽然完成了“形而上学的颠倒”,从超验的绝对精神转换到现实的社会生活,但并没有否定“现代性”,而是在积极肯定“现代性”成果的基础上开始反思、批判和重建。“现代性”价值观斩断了宗法等级制的封建羁绊,“起而代之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3]277,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诚然,“现代性”概念歧义丛生,所包含的问题也极为复杂,如“现代性”的多重维度、“现代性”的冲突与“现代性”之隐忧等诸多问题,似乎使“现代性”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伦理纠葛中。然而,如果把“现代性”问题,追本溯源,探寻由传统伦理秩序向“现代性”伦理话语的转变,回归“现代性”产生的伦理初心,既能够使西方文化窥见“现代性”自我超越的伦理根基,也可以对中国文化的“内生现代性”找到可靠的伦理依据。西方文化的“现代性”问题,其复杂性在于如何自我超越以及超越到何方的虚无主义伦理困惑,而中国文化的“现代性”问题,目前最主要的是如何实现从“外缘现代性”向“内生现代性”的伦理转型问题,即“内生现代性”话语建构。

  对于更为复杂的“现代性”问题,如全球伦理秩序的重建以及如何克服“现代性”的伦理虚无主义等,需要历史的纵深发展,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伦理语境,逐步分析、研讨、协商和解决。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下,试图穷尽“现代性”的所有问题,做根本性的彻底解决,这只是传统伦理秩序所惯常采用的本体论思维方式,而不符合“现代性”的求实态度。“现代性”之为“现代性”,不再是设定一个人类无法企及的目标,一劳永逸地解决人类历史面临的根本问题,而是基于人类自身合理性需求,创造属于人的历史,让人在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来把握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平衡之道。因而,从对“现代性”的这一判断而言,相对于西方文化的“现代性”反思、批判,甚至自我否定,是基于极度现代性(查伦·斯普瑞特奈克语)的“返朴”求新,而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依然处于从传统伦理秩序向“现代性”伦理话语的转型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则是“内生现代性”的话语建构,消除传统伦理秩序中以血缘亲情为纽带的宗法伦理等级观念、行为和制度,建构以普遍理性为根据、法治为特征的“现代性”伦理体系,彰显人本主义的伦理信念。

  长期以来,许多人认为,“内生现代性”的发展模式一直是西方文化的“专利”,似乎只有西方伦理文化才能孕育出“现代性”观念,而中国始终处于“外缘现代性”发展模式,是在西方“现代性”价值观刺激下而展开的。如韦伯就认为只有西方的组织模式和文明形态才能够孕育和发展出具有普世性和理性形式的“现代性”,而中国传统伦理秩序与“现代性”精神相违背,无法生成“现代性”。继韦伯之后,费正清、孔飞力、黄仁宇等对中国“内生现代性”的理解基本持否定态度,往往以西方特殊的“现代性” 尺度来衡量中国“现代性”的发展历程,只能看到中国伦理文化中存在的某种惰性,却没有挖掘出内在所包含的“现代性”潜能、生机与活力。

  究其实质,对中国“内生现代性”的否定,无非是想证明只有一种“现代性”,进一步说就是西方的 “现代性”,为“西方中心论”或“欧洲中心论”做理论铺垫,也为西方文化合理地支配、侵略其他文化提供所谓的“合法性”根据。“为什么那些西方著名学者关于现代性形成并发芽之因素的解释五花八门、无一定论,但是就现代性乃是西方文化传统之产物这一点上的见解却是如此整齐划一,这本身就值得思考。”[4]163 无可否认,中国“现代性”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参照西方“现代性”,借鉴、吸收西方先发内生的“现代性”经验,但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这只是参照,而不是标准,只是学习、探索,而不是照搬、拿来。这样,才能走出“刺激-反应”的西方“现代性”伦理文化模式,走向中国自主逻辑的“现代性叙事”,根据自身的社会处境、历史方位、文化传统及社会制度等多重因素,发展出“自我建构”“自主筹划”的“内生现代性”之伦理语境探讨,即建构我国“内生现代性”话语体系,为形成多姿多彩的现代世界构筑中国的“理想图景”。

  二、我国“内生现代性”话语建构的必要性

  无疑,“现代性”是从传统伦理向现代伦理转型的必经之路。它未必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终极目标,但却是使人类社会由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转折点。“它在精神气质和体验结构方面展示了一种与传统时代迥乎不同的价值偏爱系统。如果对这个系统的现代性特征加以概括,那就是:拆除宗教架构,立足此岸场景,对世界给出理性解释;高扬个人权利,强调主体自觉,寻求自然欲望的公开排释和物质利益的正当追逐;以世俗生活为路轨,使政治-法权的自主与经济-市场的自由衔接补充,最终将所有生活领域都变成自然运作的此岸体系。”[5]57 “现代性”价值观的确立,就是基于对传统伦理秩序的根本性转变,彰显人的价值,树立人的尊严,造就了物质需求极大满足、生活方式自主选择的现代文明。

  固然,传统伦理秩序具有整体性、稳定性特征,为伦理文化的传承和延续奠定基础,但对于发展和创新并不总是起到积极促进和推动作用,往往会束缚新生力量的成长,阻碍向前演进的历史步伐。如果传统伦理秩序在某种程度上没有对人性的外在压制,“现代性”价值观就没有必要产生。抑或说,恰恰是“现代性”孕育于传统社会秩序中的新生力量,冲破伦理秩序的外在枷锁,创造了符合人性的现代伦理话语体系。从这一意义上来看,“现代性”的产生、发展与传统伦理秩序存在密切的联系,既出于传统,代表一种新生力量,又超越于传统,打破旧价值观的文化藩篱,建构尊重人自身的新型价值观。因此,每一种伦理文化传统都存在“内生现代性”的必要,只是或早或晚而已。西方伦理文化的“内生现代性”,就是对传统神义论至善伦理的反思,特别是对中世纪神权政治的价值颠覆,演绎出由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到启蒙运动自发形成、自觉反思、自主建构的“现代性”发展历程。

  西方现代伦理文化就是典型的先发“内生现代性”,“因为西方的现代性是从其社会内部自主地孕育和生长起来的,并没有明显的外部力量介入,这是‘内生’的基本义;从时序上看,西方的现代性要早于东方,这是所谓‘先发’的含义”[6] 。西方“内生现代性”开启了现代文明的历史进程,首创了这一新的权威性价值话语,因而也就自然成为这一话语的词汇、结构、语法规则等基本元素的铸造者和制定者。但随着“现代性”的不断展开,西方现代伦理文化既给世界带来强劲的福音,也引发了一系列负面效应。在体验“现代性”带来方便和舒适的同时,也需要化解现代文明的种种病症,如人与自然冲突的生态危机、人疏离社会的情感危机,以及人对抗自身的精神危机,等等,这显然仅仅依赖西方的单一话语解释,远远不够,更应该基于伦理文化多样性的道德考量,发挥各自伦理文化的优势,取长补短,群策群力,才能使现代社会更好地健康发展和进步。

  因而,无论是“现代性”产生的现实机理,还是西方先发“内生现代性”的发展脉络,我们能够推断出“内生现代性”话语建构的必要性。我国“内生现代性”正是基于传统伦理生发出的“现代性”,才更具有发展前景和更强的生命力。具体而言,反思和批判传统伦理秩序,是我国“内生现代性”产生的文化前提。我国传统伦理与西方传统伦理有所不同,没有在客观世界之外设定万能的神或上帝作为主宰,而是基于自然的演变发展出自身特有的伦理文化,总体上看,少了人与世界、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外在紧张和对立,多了几分平和、稳定与和谐。“由自然的序列,引入伦理的序列。于是,历史的演变,由对自然循环往复的归结,进入了以伦理为中心的循环,所以,没有给神学史观留下一片隙地,中国史观走出了一条与别国大相径庭的道路。”[7] 正是自然演变的伦理文化观衍生出以自然血缘为核心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体系,形成了等级有序绵延几千年的宗法制度。在宗法制度下,社会结构以宗族为基本单位,每个社会成员依据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确定其在宗族中的位置。作为一种伦理文化,宗法制有其自身的道德合理性,如重家庭、尊孝道、知感恩等传统美德,对人际伦理的交往、社会的和谐及民族精神的塑造,都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宗法制对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中华文明的连绵不断和中国文化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作出了贡献。

  然而,人类社会总是不断进步的,不可能永远停留在某个发展水平上。完全基于自然演变的社会变迁,从长期来看,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因为,“自然的演变毕竟是缓慢的,而人类进入文明史,其发展便迅猛得多,所以,把自然哲学加之于历史观上,其消极、滞后效能可想而知”[7] 。由此可见,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基于自然演变的宗法制伦理传统在维护社会的统一与整体和谐的同时,也阻碍了人们不断自我超越的幸福追求和向往。“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父要子亡,不得不亡”等政治伦理的宗法信念,使人们养成了依附性人格,严重抑制了独立个性的发展。经济上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强调家族血缘,排斥异姓异族,缺少组织、协作,具有较强的保守性、缺乏进取精神。面对宗法社会伦理传统的种种弊端,明清之际,大约 16—17 世纪,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家就开始打破宗法制的伦理传统,如李贽、王夫之、顾炎武、黄宗羲、戴震等,抨击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开启了由传统伦理文化中生发出“现代性”之路,“产生了个人自觉的近代人文主义”(侯外庐语)。早期“现代性”启蒙思想家的自由思想的特点是:一方面,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怀疑和批判,如李贽对专制皇权的不满,主张“天之立君,本以为民”,以及王夫之怀疑君臣之义、黄宗羲揭露封建君主等,展现了一定的自由思想。另一方面,对人性中的私欲合理性的承认,如戴震的“理存于欲”的新人性论,展现出追求个性自由思想的萌芽,生发出“现代性”的伦理语境。可见,同样是“内生现代性”,西方启蒙思想家渴望从宗教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而中国早期的启蒙思想家则为改造自身上的奴性而斗争, “这种奴性源于家族权威而不是神权专制”[8]3 。虽然历史条件的差异使得启蒙的时间、启蒙的内涵不尽相同,但启蒙的方式和目标,却有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都是在反叛传统伦理当中生发出“现代性”内涵,目标都是立足于人性,尊重人的正当合理的价值和尊严。因此,没有理由能够反驳我国“内生现代性”话语建构的必要及其实现的可能。

  三、 我国“内生现代性”话语建构的可能性

  一般而言,中国“现代性”的产生是西方的经济实力和军事上的船坚炮利强大压力冲击下而被迫接受的“舶来品”。如果持有这种观点,就会把中国“现代性”的开端追溯到鸦片战争,是外因刺激所形成。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在我国传统伦理文化中,儒、道、佛等多种派系并存,有着汇集百川优势、兼容八方智慧的显著特点,既充满较强的融合性和凝聚力,又葆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发展创新性。中国早期的启蒙思想,就是顺应当时经济社会状况而作出的学术判断,从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生发出“现代性”萌芽,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尽管这种萌芽逐渐被西方“现代性”浪潮所冲击,被西方伦理话语所裹挟和遮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的沉淀,依然存在有识之士,慧眼识珠,发现早期启蒙思想的“现代性”价值,如章太炎、梁启超、胡适、钱穆、余英时、侯外庐等思想家,打破“现代性”完全来自西方文化刺激的观点,挖掘我国伦理文化自主建构“现代性”话语的必要和可能。

  因此,从根本上说,中国“现代性”发端于早期启蒙思想,而非从鸦片战争以后的“西学东渐”开始的。“可以论定:中国有其内发原生的近代化萌动;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型与西方一样是内发原生型而不是所谓外发次生型的。”[9] 至于中国近代史的开端,究竟是明代的“一条鞭法”,还是“隆庆开放”,哪一种说法更能体现出近代社会的基本特征,这已是历史学的考据问题,并不会影响独立自主探索“现代性” 之路来源于明清之际的学术判断。更为重要甚至也是根本的问题是,对我国能够内生“现代性”的思想论断,纠正了中国社会自身不可能产生“现代性”的西方中心主义偏见,表明了由中国传统伦理生发出 “现代性”思想的必要与可能,找到中国“现代性”思想产生的理论源头和历史根据,但如何发展“内生现代性”,将“现代性”思想萌芽转化成现实的可能,是一个不断向前摸索、探求、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对此,我国“内生现代性”的话语建构,首先,应该力求从传统伦理生发出“现代性”这一内生环节开始,否则,一种伦理传统极有可能因为他者强势伦理文化的挤压、冲击而中断,化约为“一元扩散”模式的单一“现代性”。“现代性”创造的文明固然极为重要,将人类文明提升到新的发展高度,但不能以完全失去一脉相承的伦理传统为代价,以求为了创新而创新,便陷入追逐无聊的历史虚无主义。每一种伦理文化传统,能够生存、发展和延续,都有其自身存在的道德合理性,对于源远流长的中国伦理文化传统而言,同样如此。但对待自身的伦理文化传统,我们不能以此故步自封,自信却不能盲目,既能看到自身的优势,也要正视自身的不足。“现代性”作为伦理文化传统的“异端”,摒弃传统伦理文化中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消极因素,创造性地将积极因素,如人的正当需要、个体价值及其幸福追求等,抽取出来,作为基于人性的道德启蒙,唤醒现实社会生活“沉睡”的人们,走向遵循历史发展普遍规律的新社会。

  由此观之,作为我国“内生现代性”话语的开端,早期启蒙思潮就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工商业需要,在摒弃传统伦理文化不能适应历史发展的消极因素而成长起来,建构了基于普遍人性的新思想、新文化。从这一意义上说,中国文化之体并不是一个僵化的固定不变之体,而是“以古代文化的长期积累为背景的传统文化向现代转化的历史性起点,是中国传统文化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自我批判、自我发展和更新”[10]。但是,“现代性”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不可能仅仅局限于理论意义上的道德启蒙,更应该立足于实践意义的道德启蒙,面对现实,积极应对,生发出更具有创造力的伦理文化图景。抑或说,这种处于萌芽状态的“现代性”启蒙只是潜在的可能性,而要成为现实的可能性,还要面对难以预料的遭遇,经历极为复杂的考验,克服重重险阻,拨云见雾,才能看到“现代性”发展的曙光。

  其次,我国“现代性”的发展,绝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必然经历曲折中前进和发展,既需要克服传统伦理文化向“现代性”转型的文化阻力,不断消解宗法等级观念的社会影响,又要协调与“先发现代性” 的他者伦理文化之间的关系。事实上,我国“现代性”的社会发展,的确远远超出了早期启蒙的预期,呈现出难以想象的复杂态势。鸦片战争爆发,强行打开中国大门,使中国“现代性”的发展逻辑不完全是 “内生”,也包括“外缘”,依靠学习和借鉴西方,从“器物”“制度”再到“思想文化”不断深化的历程。从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之前,“现代性”的社会发展基本处于“内生”与“外缘”之间强烈的冲突和振荡,处于非此即彼的胶着中。在这一百年的时间里,尽管尚未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性”模式,但也从反面证明了“现代性”的社会发展完全依靠“内生”或“外缘”,既不现实,也没有可能。从根本上说,“内生现代性”固然重要,毕竟需要依靠自身的伦理文化生发出的“现代性”,体现出“现代性”与伦理文化传 统之间的内在关联。然而,在当时的历史境遇下,面对西方“先发现代性”的强大压力和文化冲击,“内生现代性”没有自然生长的可能,必须由被动接受转向主动学习,依靠“外缘”催生“现代性”的成长。但是,这种催生的“现代性”成为西方列强的附庸,摧毁了我国自身的伦理文化自信。事实证明,完全依靠 “外缘”,追逐西方“现代性”的发展之路只能走向“死胡同”。值得庆幸的是,在追逐西方“现代性”如火如荼之时,两次世界大战,敲响了“现代性”的警钟,开启了对“现代性”的反思和批判,让苦苦求索的中国人迎来了马克思主义,照亮中国“现代性”向前发展的道路。

  再次,建构以内生为主导的“现代性”发展之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中国实际,经过艰苦的努力,建立了新中国,开始发展社会主义,为中国“现代性”的自主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新中国,战争阴云犹在,社会发展面临百废待举、百业待兴,需要立足于现实,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性”图景。但事实上,由于错误的指导方针,脱离了实际,发展出超越“现代性”的所谓的“一大二公”理想模式。其结果是“忽视甚至取消了尚未完成的反封建的任务,继而在‘社会主义’的口号下恢复封建主义,对中国现代化事业造成危害”[11] 。历史的沉痛教训,也揭示出中国“现代性”发展不能脱离实际,割裂“内生”与“外缘”之间的有机联系。

  历史的挫折由历史的进步得到补偿。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导路线,重启“现代性”建设与发展。以马克思“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①为指导,结合我国的实际状况,建构了以“内生”为主导、“外缘”为契机的“现代性”发展之路。一方面,“现代性”建设和发展,必须自足于“内生”,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原则,发挥伦理文化的自身优势,取长补短,依靠人民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才能描绘出自己的“现代性”图景。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改革开放的发展道路,借助于“外缘”,容纳、吸收现代文明的优秀成果,抵制消极、没落、腐朽的文化,建构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现代性”伦理完善机制。以此为理念,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腾飞、政治稳定,文化繁荣。

  最后,我国“现代性”发展步入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更加凸显出伦理文化的“内生”动力。探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伦理文化,创造性地提出了生命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新理念,有力增强了“内生现代性”的话语能力,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新时代提出的“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将我国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的传统伦理文化转化为适应现代中国语境下的话语表达,深切体认人与自然血脉相连的复杂联系,有力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展开。当然,“内生现代性”话语并不排斥“外缘”,而是基于自我创造的伦理文化为前提,坚持改革开放的步伐,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与他者伦理文化互动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互助互利,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维护人类生命安全与共同利益。我国率先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在常态下的经济政治活动中切实履行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原则,更能够在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的“非常态”下,充分发挥“家国一体”的伦理情怀,坚决遏制住了疫情的蔓延,为世界应对疫情,提供了全新的中国方案和宝贵经验。由上可见,如果说改革开放让中国人强大起来,那么,步入新时代的中国方案,让中国人有了充分的“文化自信”。这都得益于“内生现代性”话语的合理建构,基于“内生”,结合“外缘”,使我国的社会发展更加和谐进步,让世界感受中国力量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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