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评估罗非鱼湖病毒(TiLV)跨境传入风险,按照OIE传入风险评估框架,从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3个方面,开展了TiLV跨境传入风险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分析认为:活的敏感鱼类(包括亲鱼、鱼卵和鱼苗),用做鲜活饵料的鱼类(野杂鱼)及冰冻和冰鲜的敏感鱼类(包括去除内脏的鱼肉)TiLV传入风险较高,而敏感鱼加工类产品、非敏感鱼类(包括活的和其他形式的产品)及运输活鱼的水、包装、运输工具和用具等传入风险较低。建议不从疫区进口高风险产品,对于低风险产品可以自由贸易,而对运输活鱼的水、包装、运输工具和用具等要进行强制常规消毒。
本文源自中国动物检疫,2020,37(10):27-31.《中国动物检疫》(月刊),1982年创刊,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主管,是我国兽医管理领域的指导性科技期刊,曾多次荣获各类奖项的全国畜牧兽医类期刊。
罗非鱼湖病毒病(TiLVD)是由罗非鱼湖病毒(TiLV)引起的一种具有极强传染性的水生动物疫病,主要感染罗非鱼,病死率为20%~90%[1]。自2009年首次发现该病以来[2],TiLVD相继在多个国家或地区暴发,对全球罗非鱼产业造成严重威胁。2017年5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地区水产养殖中心网(NACA)以及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CGIAR)等国际组织,均针对TiLV发布公告或预警,要求所有成员加强检疫和防范[3,4]。我国对此高度重视,2018年起,农业农村部与海关总署均将TiLVD列为检疫与监测对象。2020年7月,农业农村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56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将TiLVD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罗非鱼养殖国,年产量超过160万t[5],已先后引入多个罗非鱼品种。因此,按照OIE传入风险评估框架,评估进境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传入TiLVD的风险,可为主管部门科学决策,降低传入风险提供技术支撑。
1、分析评估范围
主要对TiLV随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传入我国引发疫病的可能性及后果进行分析及评估。其宿主在没有新的资料前仅限定为水生动物,内容限定在疾病方面的影响,不考虑进口品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危害识别
2.1病原
TiLV是一种新型单股负链RNA病毒。2019年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将TiLV单独列为罗非鱼病毒科(Amnoonviridae)、罗非鱼病毒属(Tilapinevirus)、罗非鱼病毒种(Tilapiatilapinevirus)[6]。病毒直径55~100nm,有包膜,常见形态为圆形或椭圆形,基因组约为10.3kb,由10个基因片段组成[7]。TiLV能够在低温存活,在冷冻(-20℃)保存的罗非鱼肉片内至少能存活28d[8]。水温较高时常导致疫病暴发,如以色列[2]5—10月(水温23~32℃)、埃及[9]6—10月(水温≥25℃)和厄瓜多尔[10]5—11月(水温25~27℃)都暴发过TiLVD疫情。TiLV具有脂质膜结构,其病毒颗粒对有机溶剂(乙醚和氯仿)敏感[2]。在一般养殖条件下,大多数常用消毒剂对TiLV均有较好的灭活效果,如5000mg/L的Virkon®消毒粉可在1min内灭活病毒,2.5mg/L的碘、10mg/L的次氯酸钠、300mg/L的过氧化氢可在10min内灭活病毒[11]。
2.2易感宿主、易感阶段及靶组织
TiLV易感宿主有罗非鱼及其杂交种[2,9,10,12],丝足鲈(Osphronemusgoramy,俗称招财鱼)[13],施氏魮(Barbonymusschwanenfeldii,俗称泰国鲫、红鳍鲫)[14]。TiLV能够感染罗非鱼的所有生命阶段,包括受精卵、卵黄囊幼体、鱼苗和成鱼等。在肾、肝、鳃[15]、脑[2]以及肌肉[8]等组织,均能检测到病毒。
2.3临床症状
不同区域和不同时间发生的TiLVD临床症状有所不同,这可能与感染鱼品种、TiLV毒株差异、其他病原混合和继发感染等因素有关。主要表现为昏睡、游动异常、食欲不振,眼睛突出[15]、皮肤充血糜烂、身体发黑[9]、腹胀[1,12,16]、鳃苍白等[17],较严重的会出现肾充血和脑炎[7]。
2.4传播媒介
TiLV的主要传播途径是水平传播,可通过直接接触被感染的鱼或受污染的水、污染物传播[18]。可能的传播载体包括运输工具、渔网、船只、鱼饵等。非敏感鱼类也是潜在的TiLV机械携带者。此外,在罗非鱼早期发育阶段的受精卵和卵黄囊幼体中检测到TiLV核酸,表明该病毒也可能存在垂直传播[19]。
2.5病原分布
截至目前,报道过TiLVD的国家或地区包括以色列、厄瓜多尔[7],泰国[1],印度尼西亚、埃及[20],哥伦比亚[21],马来西亚、印度[22],坦桑尼亚、乌干达[23],中国台湾、菲律宾[13]和秘鲁[24]等。然而,由于缺乏对前期罗非鱼死亡事件的彻底调查,TiLV的地理分布并不清楚,可能比目前知道的更广。
2.6控制和预防
目前未见针对该病的化学治疗方法,也无预防疫苗。不同品种罗非鱼对TiLV的易感性不同,因此应尽量避免养殖易感品种。常规管理措施包括:严格遵循官方卫生监测计划,加强生物防治、苗种检疫、鱼场管理和消毒。限制已知存在TiLV渔场的罗非鱼流通,在疾病流行地区减少养殖场数量,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并进行严格清洁和消毒[25]。开发新的或改进诊断方法,提高筛查效率和灵敏度。必要时可实行捕杀、休渔等措施,以遏制该病暴发[3]。
2.7危害因素确定
通过病原学和流行病学分析,认为TiLV的传播因素有:敏感鱼类及其制品,非敏感鱼类及其制品,运输载体等。根据产品类别,将其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活的敏感鱼类(亲鱼、鱼苗和鱼卵);(2)用做鲜活饵料的鱼类(野杂鱼);(3)冰冻和冰鲜敏感鱼类;(4)敏感鱼的加工类产品;(5)其他非敏感鱼类(包括活的和其他形式的产品);(6)运输活鱼的水、包装、运输工具和用具等。
3、风险评估
3.1活的敏感鱼类(包括亲鱼、鱼苗和鱼卵)
3.1.1传入评估
TiLV能够感染罗非鱼的所有生命阶段,且无法通过体表消毒消除,所以此类动物属于高风险因素。
3.1.2发生评估
感染TiLV的敏感鱼类接触养殖群体以及水源的可能性非常高,而且养殖群体可以通过接触感染或者经水传播,再加上我国大多数地区都有最适发病温度的季节,因此一旦该病毒扩散到某一有易感鱼养殖的区域,就容易引发疫情,属于高发生风险。
3.1.3后果评估
某个地区一旦发生疫情,就会导致养殖鱼大量死亡,对当地养殖业造成重大影响,同时该地的水产品出口也会受到限制,后果严重。
3.1.4风险预测
TiLV传入后能迅速扩散从而造成疫病流行,会对当地水产养殖业造成严重损失,也会对进出口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评估风险为高,必须严加防控。
3.2用做鲜活饵料的鱼类(野杂鱼)
3.2.1传入评估
渔民喂养养殖鱼的鲜活饵料,其中可能掺杂对TiLV敏感的鱼种。如果敏感鱼携带病毒,则可为病原的传入和传播提供途径,因此传入风险为中等。
3.2.2发生评估
饵料必定会接触养殖鱼群以及水域,因此在喂鱼时有可能引起病毒传播。虽然罗非鱼一般不喂养野杂鱼,但考虑到罗非鱼常与鱼虾混养,有可能会接触野杂鱼,因此发生风险为中等。
3.2.3后果评估
投喂野杂鱼的主要后果是将病原传入养殖水域,属于中等风险因素。
3.2.4风险预测
野杂鱼可携带病毒传入,但引发疫情的可能性不高,风险程度为中等。
3.3冰冻和冰鲜敏感鱼类(包括去除内脏的鱼肉)
3.3.1传入评估
由于无法确定冰冻和冰鲜鱼死亡前的具体状况,这类水产品有可能掺杂带有病毒或已经发病死亡的鱼,所以这类产品传入TiLV的风险较大。而且TiLV能长期存活于死鱼体内,加之其中的鱼有可能来自于疫区,很难追溯这类水产品的来源,因此传入风险很高。
3.3.2发生评估
一般情况下,冰冻和冰鲜鱼仅用于加工或供人类食用,接触到养殖水域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所以此类产品引发疫情的风险较低。但加工后的废水及废弃物若排放到敏感鱼类养殖水域,则会扩散病毒造成损失,因此为中等风险。
3.3.3后果评估
此类产品引发养殖罗非鱼等敏感鱼类疫情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为中等风险。
3.3.4风险预测
此类产品接触养殖水域和敏感鱼类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引发疫情并造成重大损失的风险为中等,需要适当规范管理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3.4敏感鱼的加工类产品
加工类产品包括:121℃热消毒并密封的鱼产品、巴氏杀菌的鱼产品、机械烘干的去内脏的鱼以及鱼油、鱼粉、鱼皮皮革等。对于这类产品来说,即便在加工前带有病毒,加工时的环境条件(主要是温度)也会使TiLV最终灭活,加工后不会携带活的TiLV。因此无论是传入风险、发生风险还是发生后果,敏感鱼的加工类产品都属于完全可以接受的低风险。
3.5非敏感鱼类(包括活的和其他形式的产品)
TiLV虽然不能感染非敏感鱼类,但可通过携带机械式传播。因此,来自非疫区的非敏感鱼类携带有病原的可能性很小,而来自疫区的,便有携带病毒的可能,但只要对随鱼运输的水以及鱼的体表进行规范消毒,就可以将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低水平。同理,加工后的产品也属于低风险。因此,对于非敏感鱼类(包括活的和其他形式的产品),无论是传入风险、发生风险还是发生后果都属于完全可以接受的低风险。
3.6运输活鱼的水、包装、运输工具和用具
目前TiLV在环境中的存活时间尚不明确,因此传入风险不确定。若来自非疫区则风险较低,而如果来自疫区则较高。根据我国《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需对原包装、装载用水或者冰和铺垫材料作消毒处理,因此运输活鱼的水、包装、运输工具和用具经严格消毒后引发疾病的可能性较小,属于低风险。只要进行有序管理和强制消毒,就可将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综合评价属于低风险。
3.7小结
综合评估认为,活的敏感鱼类、用做鲜活饵料的野杂鱼类以及冰冻和冰鲜敏感鱼类的风险预测结果较高,而敏感鱼的加工类产品、非敏感鱼类(包括亲鱼、鱼卵和鱼苗)以及运输活鱼的水、包装、运输工具和用具等风险较低(表1)。
表1相关产品的风险评估结论汇总
4、风险管理
活的敏感鱼类(包括亲鱼、鱼卵和鱼苗)传播TiLV的风险极高,因此建议不要从疫区进口。如需进口,在进口易感亲鱼和鱼卵等产品时,应要求提交原产地证、卫生证书等能保证产品安全的证明文件;对出口渔场进行2年以上监测,并随机抽取250尾以上“自然死亡”的鱼进行检查。进口后,应隔离28d,并进行随机抽样检疫。其他相关产品风险管理方案详见表2。
表2相关产品的风险管理方案
5、结论
综合分析认为,通过进口传入TiLV的主要风险来自疫区的活的敏感鱼类、冰冻和冰鲜的敏感鱼类及用做鲜活饵料的野杂鱼,因此建议禁止从疫区进口此类产品;加工后的敏感鱼类制品、鱼肉以及非易感鱼类为低风险,此类产品可以自由贸易;对运输活鱼的水、包装、运输工具和用具等应进行强制常规消毒。
参考文献:
[5]张显良.2019中国渔业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9: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