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按照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三个原则,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附加扣除进行条理分析,对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可以有效准确的执行提供依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个税法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决议,增加了一部分抵扣类别,并且首次设立专项的附加扣除内容。新个税法更多的关注到了纳税人的个人负担存在差异性这一问题,设定更合理。本次决议新增加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费用支出,继续教育费用支出,大病医疗费用支出,住房贷款利息费用支出,住房租金费用支出以及赡养老人费用支出。其他方面涉及到的税制改革缓步实现,一些酬劳费用,例如工资,劳务或者稿酬等都是按照年度进行税费征收。除了以上几方面,还将示例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
1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1 此项扣除规定中的父母以及子女的含义+扣除税费的方式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标准是每月1000元,也就是说,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全日制的学历教育时所担负的每月支出。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扣除主体。如果未成年的监护人是非父母的,只要在法律上承认,也比照着上述规定执行。婚生子女或者是非婚生子女,养子女都属于子女规定范围,这种规定延续了民法总则中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精神。
1.2 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注意之处
如果纳税人有多个子女,可以按照人数定额扣除,在子女的人数上并不形成限制。能够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必须保证子女接受的是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教育,也就是说,子女上的是公办学校或者是民办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学段教育,高中学段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等等都属于学历教育的范围之内。新通过的个税法扩充了学历教育的范围,技工教育也属于学历教育。
2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通过参加各类考试,可以取得各种证书的教育活动属于继续教育,考取证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已经参加了工作,在工作期间进行学习,并取得相关证书的上学类继续教育;另外一种指的是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形式。
2.1 考取证书类的继续教育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每年3600元的金额标准进行扣除。纳税人取得的证书一定要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发,办理和核发是经过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完成的,在官方网站就可以进行查询。随着国家对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证书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已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整理,对于那些无用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中数国家已经取消和废止。现如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中数有140项。其中就包括会计师证,导游资格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等等[1]。
2.2 上学类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完成学历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对于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时间不得超过48个月。
2.3 巧妙利用扣除方式充分享受红利
子女的学习过程当中,会有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该合理的利用选择扣除方式。如果纳税人符合继续教育专项扣除规定条件,在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的继续教育时候,可以從两种方法中选择一项扣除,父母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标准的子女教育专项扣除,当然也可以子女本人按照学历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标准每月400元进行定额扣除。纳税人可充分的考虑到子女的人数,根据子女工作以及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缴纳费用。
3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生病之后已经扣除了基本医保报销后的相关医疗费用,如果累计超过15000元,就可以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根据实际情况,以8万元为限额进行扣除,以上就指的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并没有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只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不采用定额扣除方式,和其他几项的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有一些区别,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8万元限额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纳税人如果希望能够享受到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就必须满足8万元的扣除标准。其中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超过95000元,并且扣除累计负担的15000元,在这之后能够达到8万元扣除标准,也就是说可以享受8万元以内的限额扣除了。当纳税人家庭当中出现家庭成员同时患病的情况,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也就是自负部分,达到95000元就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累计扣除,每个人可以按照8万元的标准进行累加。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一方能够支付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父母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家庭成员产生的医疗费用经过计算之后予以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在购买房屋时,纳税人可以选择贷款进行付房款支付,这个时候如果利用商业银行或者是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支付房款利息的,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贷款利息年度基础之上,按照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扣除,时间不超过240个月。如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呢?第一点是所购买的房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住房,而商业用房,非住房以及非中国境内得房屋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第二点是必须是首套贷款利息支出,认贷不认房。纳税人第一次使用贷款买房,就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也就是说不再考虑纳税人已经全款购买了多少住房;第三点是纳税人不受实际还贷金额的影响,可以按照住房贷款利息定额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如果每月的住房贷款不到1000元,纳税人在有还贷基础上依旧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为了充分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红利,可以在购买房屋还贷时考虑不用一次性全款购买,利用少量的贷款进行购买房屋,每月的贷款小于1000元标准,依旧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的还贷利息;如果一对夫妻在婚前各自购买了房屋,产生了住房贷款,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结婚后选择一方购买的住房进行贷款利息的扣除,也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的50%双方各自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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