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运用新历史主义核心概念“表述”的相关理论,对歷史文本《普利茅斯开发史》《英国人的新迦南》以及霍桑的短篇小说《快活山的五朔节花柱》,关于“快活山的五朔节花柱”事件的“表述”进行分析,探讨涉及同一历史事件的三个版本之间的差异和联系,阐明文字并不是一个透明的载体,可以重现一个作为完整的、真正的过去和物质性存在的历史;档案、史学家的历史专著并不是对客观存在的忠实记录,它们所宣称的真实只是一种权力话语建构的文本真实。无论是作为美国拓荒时代优秀历史学家威廉·布雷德福所撰写的历史文本《普利茅斯开发史》,还是他的政敌托马斯·莫顿的历史书写《英国人的新迦南》,或是小说家霍桑经典文学作品《快活山的五朔节花柱》,这三个文本关于“五朔节花柱”的书写在叙事语言、手法上并无二致。更重要的是,就其深层结构都是通过贬低、抬高、保存、涂抹和排除某些因素的选择从而赋予这一历史事件特定的意义,是基于自身的历史性与历史往事进行主体间性对话,都是关乎自身社会文化政治处境的“表述”。这种对历史的“表述”同时也作为一个历史事件建构了历史。
关键词:新历史主义; 《快活山的五朔节花柱》;权力话语;文本真实
《历史教学》上半月(中学版)(月刊)是由天津市新闻出版局主管、天津古籍出版社与历史教育社主办的中学历史教学刊物。
一、新历史主义理论综述
新历史主义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1982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英文系教授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latt) 受《文类》(Genre)之邀,编写了一个文艺复兴的专刊号。在此专刊上他使用了“新历史主义”这一概念来描述他为该专刊选编的文章的标准。[1]1-14自此,“新历史主义”在批评界滥觞开来。作为文艺批评术语,“新历史主义”是一个“没有确切指涉的词语”[2]9。这或许也正是诸多“新历史主义”实践者所希望的。他们从不系统地言说一套理论假设,惟恐将“新历史主义”建造成又一理论营垒,担心任何理论概括都会损坏、限制其批评实践的多样化、个性化。在《通向一种文化诗学》中格林布拉特明确强调“新历史主义”作为一种异质性、杂语式的存在,应该将“‘新历史主义’界定为一种实践,而不是一种教义”[1]1-2。由此可见格林布拉特反对将“新历史主义”纳入某个既定的规范系统,或将之视为一个静态的学术流派。
虽然“新历史主义”批评实践者抵制体系化、理论化,但在其多样化、杂语式的批评实践中仍可发现一套轴心批评概念的存在,如“表述”“历史的文本性”和“文本的历史性”。“新历史主义者”将其机关刊物命名为《表述》(Representation),体现“表述”是“新历史主义”关注的核心问题。“表述”“关乎我们如何关照自己,如何为他人所关照以及如何将我们自己投射到他人身上。新历史主义的一个宣言就是,正是我们如何被表述,形成了我们的社会政治和文化处境”[3]219。而在“新历史主义”那里,所有的文本都是关于“表述”的。“新历史主义”关于“表述”的概念又是和“文本的历史性”“历史的文本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作为一种考量历史与文本关系的批评实践,“新历史主义”是对传统历史主义的实证主义历史观的反思。在“传统历史主义”那里,“历史进程是客观的,而人们很少能改变它;历史学家在研究过去时应该避免价值判断;对过去及传统保持尊崇”[4]。历史被认为是一个完整的、真正的过去和一个物质性的存在,而档案、史学家的历史专著是作为对这种客观存在的忠实记录,文字就成了一个透明的载体,使过去得以如实地再现。在历史与文学的关系上,“在文学前景与政治(历史)背景之间作截然划分”[5],并且“总是假定这个语境-历史背景具有文学作品本身无法达到的真实性和具体性”[1]前言。在“新历史主义”看来,我们只有通过文本接近历史,但留传下来的文本只是对历史事件的一种表述和阐释,它与历史之间有着无法跨越的时间距离和文化距离。这种阐释的过程以及语言也远非如传统历史主义所认定的那样透明。“历史的语言虚构形式同文学上的语言虚构形式有许多相同的地方”[1]161。历史学家总是用故事的形式来整理叙述历史,使纷繁复杂的历史事实产生意义,就这一点而言,历史学家的手法与文学家并无二致。这些被“新历史主义”概括为“历史的文本性”。
“历史的文本性”首先是指不以我们所研究的社会的文本踪迹为媒介,我们就没有任何途径去接近一个完整的真正的过去和一个物质性的存在;而且,那些踪迹……应被设定至少是部分必然的源自选择性保存和涂抹的微妙过程。其次,那些在物质及意识形态斗争中获胜的文本踪迹,当其转化成“档案”并成为人们将人文学科阵地宣称为他们自己的描述和解释性文本的基础时,他们自身也充当后人的阐释媒介。[6]
与“历史的文本性”一同作为“新历史主义”轴心概念被提出的是“文本的历史性”。 “文本的历史性”是指所有书写形式的历史具体性和社会物质性内容,其中包括批评家研究的文本和“关于文本研究”的文本。可以具体解释为:任何文本都是特定历史、文化的产物,而且任何一种文本都不仅仅是对历史的“记录”和“反映”。文本本身就是历史事件,文本主动参与历史的塑造。
通过提出“历史的文本性”和“文本的历史性”, “新历史主义”消解了文学与历史资料之间的藩篱,拆除了“文学”与“非文学”文本之间的界线。文学文本与非文学文本共同建构了历史。这种建构不以“过去发生之种种”为终极目标,体现的是围绕文本纠缠的种种话语霸权。[7-8]笔者拟用“新历史主义”关于“表述”“历史文本性”与“文本的历史性”的阐释来分析作为文学文本的《快活山的五朔节花柱》(The Maypole of Merry Mount)与所谓“非文学文本”的《普利茅斯开发史》(Of Plymouth Plantation)、《英国人的新迦南》(New English Cannan)对同一历史事件的“表述”。这三个文本都对北美殖民地早期“快活山五朔节花柱事件” 形成关乎自身社会文化政治处境的“表述”,这种对历史的“表述”同时也作为历史事件建构了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