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日本的全國体育场地普查资料,采用数理统计、对比分析等方法,对日本体育场地的数量与结构变化、地区分布、数量排名、规模特征、指定管理者导入、配建标准、体育指导员配置,以及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对象、形态、频度等进行统计与比较分析。结果表明:日本的体育场地具有多部门参与建设、鼓励民间投资、整体质量较高、体育空间布局较为完善等优点;但也存在因学校合并、财政支出减少等因素致使场馆数量下降,学校场地预约手续繁琐,部分场地申请使用不便等现实困境。基于分析结果,提出对我国体育场地发展的启示:简化体育场地普查指标,减轻调查工作难度;加强体育场地普查部门合作,建立统计长效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场馆市场运营主体培育;协调政府各部门体育场地建设责任,建立联动式目标执行体系;从供给侧优化体育场地资源配置,加强中小规模场馆建设;依托各类场馆成立体育俱乐部,提高公共体育服务品质;引导学校体育场地分类开放,并纳入教育部门考评体系。
关键词 日本体育场地; 学校体育场地; 场地管理; 场地普查; 公共体育服务
《体育科技文献通报》(月刊)创刊于1993年,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主办,是国内目前唯一的综合性体育科技文献汇编。
在日本,体育不仅是强身健体的锻炼方式,而且被视为改善陈旧生活方式、预防疾病和降低社会整体医疗支出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提高国民运动能力和参与度成为日本政府体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日本文部科学省体育厅2017年3月出台的《体育基本计划2017—2022》提出:到2022年,国民每周一次以上体育实施率要从42.5%提高到65%,以促进人生、社会的改变,实现与世界相连[1]。体育场(馆)是公众开展各项体育活动的基础与前提,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
本文在分析日本历次体育场地调查资料的基础上,试图厘清日本体育场地的发展趋势、结构与分布、管理与使用等情况,以期抛砖引玉,为我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体育场(馆)发展提供决策参考。本文研究的数据来源于日本文部科学省历次体育场地现状调查和学校基本调查资料、日本统计年鉴、日本国民经济调查资料、总务省地方财政状况调查资料、總务省统计局人口统计和社会生活基本调查资料。
1 日本体育场地调查概况
1.1 调查目的与对象 自1969年起,日本政府为振兴体育运动,了解全国体育场地数量和开放情况,获取体育基本计划所需基础数据,每隔5~7年为1个调查周期,开展全国体育场地调查。调查对象主要分为:①学校体育场地(中小学);②大学、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场地;③公共体育场地;④民间体育场地。
1.2 调查方法与内容 日本体育场地调查采用2种方式(图1): ①民间体育场地、公立社会体育场地纳入文部科学省社会教育调查;②中小学、大学、高等专科学校的体育场地及公立社会教育场地由体育厅实施调查。具体调查内容有各单位基础情况,场地数量、规模、对外开放情况,夜间照明设施情况,以及指定管理者导入、抗震诊断等指标。
注:学校体育场地指公私立中小学、中等教育学校、特别支援学校、专修学校等的体育场地;公共体育场地指社会体育场地、社会教育场地(公民馆、青少年教育馆、女性教育馆等附带的体育场地);2015年,职场体育场地并入民间体育场地类型。
2 日本体育场地类型
截至2015年10月1日,日本第9次全国体育场地调查结果显示:纳入调查范围的有田径场、棒球场、游泳馆、柔剑道场、滑雪场、高尔夫球场、指定骑行路线、海浴场、天空体育设施等52种类型[2];符合调查标准的体育场地总量为191 356个,其中学校体育场地为116 029个,占总量的60.64%,大学、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场地数量为7 621个,占总量的3.98%,公共体育场地为52 719个,占总量的27.55%,民间体育场地为 14 987个,占总量的7.83%。
按照功能划分,日本体育场地通常分为运动娱乐场地和健身康乐场所。前者指以满足国民日常健身需求而提供的体育场地,如棒球场、体育馆、游泳馆、网球场、柔剑道场、乒乓球场等;后者是以提高居民教养和增进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场所[3],包括公民馆、青少年教育设施、女性教育设施等附带的体育场地。
按照部门归属划分,日本各类型体育场地分别由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国土交通省、农林水产省、环境省等5个部门主管,如表1所示[4]。各部门根据相关法令指导体育场地建设,如《学校教育法》突出体育在教育中的作用,《身体障害者福祉法》保障残疾人活动场所,《都市公园法》规定各类街区公园、运动公园内体育场地的建设,《国有林野管理经营法》提倡建设体育森林、野外体育地区等。另外,日本强调体育场地与周边生活圈的可达性,同时也是重要的应急避难场所[5]。
3 日本体育场地发展特点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对日本体育场地发展特点进行剖析,可以了解政府部门对体育场地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动态,发现其特色、优势及现存问题,研判其发展趋势,以启发我国体育场地(馆)发展思路。
3.1 体育场地数量先增后降 日本实施首次全国体育场地调查前,已承办过夏季奥运会、亚运会两大体育赛事,“国民体育大会”已在各都道府县轮流举办了23届,这些大型综合体育赛事促进了各都道府县的体育场地建设[6]。1969年,日本体育场地总量已达148 059个,当时人口总数为10 271.5万人[7],平均每万人拥有14.41个体育场地;到了1985年,日本体育场地数量呈井喷式发展,总量达到292 117个,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24.11个,达到了日本历年最高峰,与其经济高速发展情况一致。
20 世纪90年代,日本遭遇国内经济危机,工业生产下降,企业大量倒闭,居民消费水平降低,体育场地建设也颇受影响,导致场地数量首次出现下滑。1990年,日本体育场地总量为229 060个,与高峰值相比减少了63 057个,降幅达21.59%,场地数量水准几乎“倒退10年”;到1996年,体育场地总量稍有回升,共有258 026个;但进入21世纪以来,体育场地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2002年场地总量为239 660个,年下降幅度为1.22%,2008年场地总量为222 533个,年下降幅度为1.23%,2015年场地总量为191 356个,年下降幅度为2.13%。近3次调查结果显示下降幅度逐年递增。
3.2 体育场地构成类型多样 从日本历次体育场地调查数据看,学校体育场地所占比例最大,历次调查结果均高于50%,1969年首次调查结果高达72.6%。即使在1985年民间场地投资高峰期,学校体育场地比例下降为54.13%,但场地总量仍上升了5.16%。近3次调查结果显示学校体育场地占比均在65%左右,浮动较为稳定,且以体育馆、多功能运动场、室外游泳池、室外网球场、柔剑道场等类型为主。
由于日本政府对公共体育场地的持续投入,使其数量在前5次调查中持续攀升,占比由首次调查时的6.88%(10 193个)上升到27.41%(62 786个),增长了5.16倍。第6次调查周期内,其他类型体育场地因受经济危机影响出现数量下滑现象,但公共体育场地仍增长3.31%(65 528个),其中体育馆、棒球场、多功能运动场、门球场,以及露营地、徒步路线等体育场地较多,充分体现了日本体育场地的大众性。
职场体育场地是以员工(含政府机关)福利为目的而修建的体育场地。其在前2次调查中占比一度排名第二,场地数量远高于公共体育场地,其中室外排球场、乒乓球场、室外网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等是当时开展国民健身和单位体育活动的重要场所。但从整体趋势看,职场体育场地比例连续多年下降,已由首次调查的16.1%下降到3.1%,其角色正不断被弱化。2015年,职场体育场地并入民间体育场地类别。
民间体育场地是公共体育服务的重要补充,其中高尔夫球场、保龄球场、室内游泳馆、赛马场、滑雪场等经营性场地占比较高,场地数量高峰为1985年时的43 889个(占比15%)。21世纪以来,民间体育场地比例维持在7.5%左右,表明民间体育场地深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具有高度市场经济特征。日本体育场地构成类型及数量分布如图2所示。
3.3 体育场地配置区域合理 按照国际惯例,通常以“八地方区分法”将日本分为北海道地区、东北地区、关东地区、中部地區、近畿地区、中国地区、四国地区及九州地区[8]。通过对八大地区体育场地特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各地区体育场地发展情况和区域特色。由图3可见[9],日本各地区体育场地数量与人口总量趋于一致,说明日本政府按照各地区人口规模对体育场地进行了规划配置。
2015年,关东地区体育场地数量位居首位,总量达到49 649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量的25.9%。由于东京是日本政治、经济、教育等的高度聚集地,形成辐射范围巨大的首都经济圈,因此,包含东京的关东地区体育服务需求量大,体育场地数量多。中部地区以37 099个体育场地排名次席,占全国体育场地总量的19.4%。中部地区包含9个省份,其中爱知、静冈、长野均属人口大省和经济发达省份,使之体育场地数量优势明显。关东、中部2个地区的体育场地数量超过了全国的45%,可以看出日本的体育场地分布存在一定的倾斜。近畿地区、九州地区和东北地区体育场地总量相近,分别占全国体育场地总量的13.9%、13.3%和10.1%。京都府和大阪府均位于近畿地区,是仅次于关东地区的日本第二大都市经济圈,体育需求同样旺盛;九州地区是日本高科技产业集中地,福冈、长崎均为主要港口城市;东北地区受2011年地震以及福岛核电站事故影响,部分体育场地遭受破坏。中国地区与北海道地区差距较小,场地数量分别为14 293个和11 169个,其中滑雪场、高尔夫球场、露营地是北海道地区的主要特色。四国地区由于经济水平相对落后,体育场地数量占比仅为全国的4%。从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角度思考,日本政府应该加强四国地区、北海道地区、中国地区体育场地建设力度。然而,关东地区、中部地区已具备较好的体育场地基础,其他地区短期内难以迅速缩小差距,但可通过引导发展体育观光、户外探险、冰雪体验等特色体育产业项目打造区域体育场地特色与亮点。
3.4 室内室外场地比例均衡 2015年调查结果显示(表2),日本体育场地数量排名前10位的类型依次为体育馆、多功能运动场、室外游泳场、室外网球场、棒球场、柔剑道场(武道场)、训练场、其他体育场地、室内游泳馆、柔道场,以上10类场地数量之和占体育场地总量的82.58%。其中,又以体育馆、多功能运动场和室外游泳池最多,共有体育馆43 022个,占比22.48%,多功能运动场39 189个,占比20.48%,室外游泳池24 715个,占比13.44%,此3类体育场地数量之和达到全国体育场地总量的56.40%。在排名前10位的体育场地类型中,体育馆、柔剑道场、室内游泳馆、柔道场均为室内场地,由此可见,日本体育场地的室内外比例较为均衡。
3.5 以中小规模场馆建设为主 通过比较不同规模体育场地数量,可以分析其市场占有率,判断体育场地的主要供给方向,还能为计划投资场馆服务业或者正在进行体育场地建设的企业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依据,避免盲目投资和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日本体育场地调查对11类体育场地的规模进行了详细划分,从大到小依次为规模Ⅰ、规模Ⅱ、规模Ⅲ(表3)。由表3可见,规模Ⅱ和规模Ⅲ的体育场地数量之和明显高于规模Ⅰ的体育场地数量。其中,中小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的规模Ⅱ、Ⅲ之和占比均超过75%,中小型室外游泳池的规模Ⅱ、Ⅲ之和占比甚至高达93.3%,中小型多功能运动场、棒球场、柔剑道场(武道场)、柔道场、球技场、田径场的规模Ⅱ、Ⅲ之和占比均在50%左右,而规模Ⅰ的剑道场虽然占比为61.2%,但其规模基准仅为200 m2以上,并非大型体育场馆,只有规模Ⅰ高尔夫球场比例较高,达到85.1%,这是由该运动项目场地自身特点决定的。由此说明,日本体育场地建设已向中小规模转变,一方面日本国土面积有限,不适合大量修建大型体育场馆,再者中小型体育场馆能降低建设运营成本,且更贴近国民生活。
4 日本体育场地运营管理特点
4.1 指定管理者导入制度 通过分析日本公共体育设施指定管理者导入状况,可以观察其运营管理水平。由表4给出的调查结果可见,指定管理者制度导入公共体育场地已基本得到认可,实施比例接近40%,其中室内游泳馆、球技场和训练场的实施比例超过50%。指定管理者导入的实施转变了公共体育场地的运营管理方式,将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和输送等交由不同类型的组织负责,具体运营完全由指定者负责,具有“完全”民营化的特点[10]。
经过近10年的发展,该制度将民间营利法人也纳入管理代行者的选定范围,打破了日本民间营利法人不能参与公共场地运营管理的制度壁垒[11]。2015年,各类公共体育场地导入指定管理者的比例全面上升,导入总数增长超过10%,达到48.0%,其中田径场、室内游泳馆、训练场实施率超过60%(表 4),表明指定管理者导入制度具有优越性且已被更多单位接受。将公共体育场地的管理主体开放到株式会社、财团法人、公共团体等能够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培育市场运营主体,提高场馆运营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