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出来,因为营商环境是推动或阻碍经济增长的一个如此重要的影响力量。好的营商环境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动力。本文从曹妃甸区的营商环境现状出发,简要分析了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曹妃甸;优化;营商环境;内生增长理论
《经营者》Executive(半月刊)曾用刊名:企业销售,1987年创刊,以商战为主线,着力于营销理论探讨,商务策划示范等。
近几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一个高频词,尽管优化营商环境这个话题成为经济研究热点的时间并不算长,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话,它在方向上其实是和经济理论研究的内生增长理论严格一致的。在内生增长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企业是经济增长的最终推动力。而优化营商环境,归根到底便是为了推动企业的发展。
营商环境,世界银行将其定义为一个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同等方面遵循政策法规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
从以上定义可以清晰地看出,评判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不仅要看它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能源数量等方面的“硬条件”,也要看它在经济水平、社会氛围、法制环境等方面的“软条件”。唯有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客观地、真实地反映出营商环境的整体层次和水平。
曹妃甸这个因港而生的区域,自2005年首次通航至今以来也不过十余年的发展时间,与国内许多大城市相比较而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必然还存在很大的上升空间。
一、曹妃甸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出来。
一个好的营商环境,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前来投资、落户,会扩大当地市场的规模,激发市场的活力;会让已经在当地注册的企业发展得更快、更好,自然而然带动当地就业,产生更多税收收入;会降低发展不畅企业的生存压力,从而助力企业发展,焕发企业新生,提高当地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在全国、全省和全市都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趋势之下,曹妃甸区也不甘人后、奋力向前,花大力量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时下手优化自身营商环境。
硬件提升方面,曹妃甸区不断加大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力度,完善各类码头功能;开通多条铁路线和外贸航线,解决物流运输“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真正实现公、铁、海多式联运;引进恒大、富力、中铁等大型房地产企业,建设多个高层次居住小区,为外来企业和当地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居住环境;引入华北理工大学、唐山一中分校、衡水一中分校和多个品牌幼儿园、休闲项目,从整体上丰富了曹妃甸的教育资源和休闲选择。
软件提升方面,更多地体现在对企业的服务方面。在很多地方还在实行繁琐的企业审批阶段之时,曹妃甸区行政审批部门已经开始试行“一枚公章管审批”,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审批要件的要求,为达到群众跑一次、手续全搞定的效果,进行了多次改革和改进。对于一些重点项目,甚至实行由引进单位工作人员全程代企业办理审批事项的做法,这种“店小二”的工作方式极大地促进了项目落地的速度,也为曹妃甸赢得了来自众多企业的诸多赞誉。同时,针对入区企业行业类别,政府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税收返还、企业员工宿舍提供、企业高管个税返还等,形式多样,全方位、多角度地助力企业发展。
截至2019年6月30日,曹妃甸全区市场主体总数已经达到31329户,其中企业9163户,个体22166户。市场主体总数比上年同期增长36.72%,其中:企业数比上年同期增长33.84%,个体户数比上年同期增长37.94%。
从上述图表可以清晰地看到,截止到2019年6月份,整个曹妃甸区的市场主体、企业及个体数量的总数及增速来看,曹妃甸区域内市场比较活跃,总体发展态势良好,这也可以看做来自于企业和市场方面对于整体营商环境的一个肯定。
二、曹妃甸区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政策落实方面存在时间上的滞后性
对于中央及省、市各级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服务企业、优化地方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地区跟进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来说就是要根据上级的政策精神,确定在当地的实施范围、方式、方法和细节等,而关于这些,曹妃甸区也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在不断尝试,然后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根据阶段性的事实结果改进落实细则,再进一步将具体操作调整到更优化的状态。目前来看,曹妃甸区在整体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很高,但是毕竟水平有限,有时难免存在用力过猛、但是着力点又不够精准、不够全面的问题。因此,在落实相关政策和规则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需要在细微处进行调节和优化。
2.市场化水平受限,政府介入过多
虽然近年来曹妃甸区引入了很多大型国企、央企和名牌企业,例如首钢、华电、中粮、华为等企业,但是客观来说,整个区域市场化发展水平和程度并不高,当然这也几乎是國内市场的一个通病。市场对企业的市场化管理不足,所以只得由政府出面进行干预,而政府的行政干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必然会破坏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从长远来说也不利于优化当地的营商环境。除此种情况之外,还存在个别领导干部面对新型经济问题不敢作为或不愿作为的情况,也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负面教材。
3.企业间恶性竞争破坏市场环境
曹妃甸区是一个因海而生的沿海小城,有大量规模不一的装卸、搬运公司。为了提高自身的业务量,这类企业不断降低装卸服务费用,相互排挤、相互倾轧,恶意竞争行为破坏了市场环境;同时,各码头之间为了争抢货源,抢占客户,也都私自降低港杂费标准,使得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这不仅拉低了行业的普遍利润,也破坏了行业的整体形象,为曹妃甸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虽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曹妃甸当地已经成立了港口行业协会,但是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并不是十分理想,在整个港口、码头的运输行业管理方面发挥作用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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