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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融入研究

时间:2019-01-07分类:教育理论

  少数民族群体和农民工随迁子女这两大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教育融入困难成为当前我国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形成其融入困难的主要原因包括政策、环境、观念等。本文認为解决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融入问题,需要我们从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各个方面共同努力。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月刊)创刊于1982年,原名《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年更名为《绵阳师范学院学报》,是由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绵阳师范学院主办的省级综合性学术刊物。2007年更改为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672-612X,国内统一刊号为CN51-1670/G。

  一、概念引入与调研背景

  “教育融入”是指为了促进全体学生的共同发展,使每个学生都能够平等参与教育过程,分享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共享教育成果。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作为一种双重的弱势群体,怎样能够享有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的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农民工进城务工潮流不减,也有大批属于少数民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带来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跟随少数民族农民工进城的第二代教育问题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随迁子女的户籍大多在农村,根据我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应根据户籍所在地入学,这给随迁子女在迁入地接受教育带来了困难。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逐渐形成了我国针对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两为主”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该政策部分缓解了随迁子女在迁入地“入学难”的问题。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从各地实施意见来看,不少省份出台的户口迁移条件都更加宽松,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己成为共识,新的户籍制度改善了以往随迁子女入学的困难,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面临了全新的局面。

  二、调研目的与范围

  对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融入主要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入四个部分,本次调研主要是针对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在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融入状况。我们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融入分析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教育起点的融入,即接受教育机会上的融入;第二,教育过程的融入,即接受教育待遇上的融入;第三,教育结果的融入,即接受教育后的效果和成效,往往将其量化为学生的学业成绩。

  本次关于成都市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融入的调查,主要通过问卷发放和实地访谈的方法,在成都市各中小学随迁子女中发放了225份问卷,针对3所公办初中和2所公办小学中的75名少数民族随迁子女进行了走访调查,从教育起点、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三个方面了解成都市区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融入状况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在这一方面的相关政策。走访学生的户籍地包括其他省份和成都市周边县、自治州,平均年龄12岁,迁入成都市的时间1至10年不等,其民族成分包括藏族、彝族、羌族等八个民族,其中藏族学生人数最多,占符合主体条件学生的33%,主要在武侯区的中小学就读。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

  (一)教育起点融入情况

  “两为主”政策出台后,四川省积极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小学生源均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并要求公办学校划片时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有公办学校都要对随迁子女开放,稳步提高接收比例,避免将随迁子女限定在少数学校。我们走访的各公办学校均对随迁子女开放,其接受随迁子女的人数呈上升趋势,且接受的随迁子女中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也逐年增加。但我们也发现,虽然各公办学校均对随迁子女开放,少数民族随迁子女进入重点中小学的比例仍然较小。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等七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它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己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指导意见》规定重新提交申请,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从本次调查学校的入学规定来看,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成都市内接受义务教育,只要父母双方符合相应的条件,如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等,其子女无论是哪一民族,就读、中考和高考都有全面的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学生还可以享受政策加分。但从走访数据来看,仍有部分农民工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因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资格、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而需要额外缴纳“借读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如不能提供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等。在我们调查的学生中有20%的学生入学缴纳了不同于其他学生的额外费用,这一比例同非少数民族的随迁子女没有较大差异。其额外缴纳的费用一般为小学3到6万,中学2到3万元。

  (二)教育过程融入情况

  1.学习融入

  成都市在接收随迁子女入学时,要求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各区教育局报名,报名后可以在该区参加微机派位,在该区的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在我们调查的学校中,部分学校针对随迁子女有专门的资助项目,但不存在随迁子女单独编班的情况,随迁子女都与普通学生划入同一学校,编入同一班级,不会被特别对待。

  大多数自迁入地转学至成都的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认为转学后竞争压力有所增加。其中大多数随迁子女参加了课外辅导班,参加课外辅导的小学学生明显多于参加课外辅导的中学生。有少数随迁子女认为转学后教材变化,学习难度有所增加。对于未来的学业规划,大部分调查学生都表示计划能继续读大学,有少数学生表示“看成绩情况”。

  2.人际融入

  从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普通学生的融入来看,调查学生中有87%的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与同学相处融洽,认为周围同学对少数民族和农民工子女没有排斥心理。只有13%的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认为自己与同学相处一般或不融洽。其中,这些同学与其他同学难以融入的原因包括:家庭经济条件较差,认为自己与其他学生的家庭存在贫富差距;性格比较内向,很少与其他同学交流;转入学校时间较短,与其他同学存在语言沟通障碍等。相较而言,小学学生比中学学生与其他同学的融入状况更好,迁入时间长的学生比迁入时间短的学生融入情况更好。

  从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与老师的交流互动来看,大多数随迁子女与老师关系较好,所有调查学生都表示各科老师上课时会主动向他们提问,有73%的随迁子女会主动回答老师的提问,有27%的随迁子女不会主动回答老师提问,其中小学生与老师互动的主动性要比初中生更高。对于老师对待随迁子女的态度,我们所调查的学校老师均表示对不同的学生均会一视同仁,同时也表示大多数随迁子女平时也积极参与学校活动,有集体荣誉感。

  3.生活融入

  对于部分藏族学生,由于小时候在家乡生活,习惯以藏语进行交流。随父母迁入成都后,接触普通话的时间不长,存在一些语言沟通的问题,语文学习吃力。但自小学就转入成都学校的同学基本不存在这种情况。此外,由于我们所调查的中学都要求统一穿着校服,不存在少数民族同学穿着民族服装的现象,而有少数小学阶段的藏族随迁子女会偶尔穿着民族服装。

  对于部分回族学生,由于成都范围内的学校的北方少数民族数量较少,很多学校没有穆斯林学生,所以各学校没有设立清真食堂,饮食习惯不同于其他同学的回族学生一般选择自备三餐或者父母送饭的方式解决饮食问题。但很多在成都上学的回族学生已经基本“汉化”,在饮食方面与其他学生已经没有很大差异。

  4.心理融入

  在教育体制层面,我国的教育如同经济社会结构一样,存在着差距巨大的城乡“二元”现象,给随迁子女从心理上融入城市增加了困难。此外,我国还客观存在着对少数民族农民工子女的歧视观念。但根据走访数据来看,近年来这种现象已有所缓解。在我们调查的学生中,只有28%的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认为自己存在自卑情绪,仍然有少数随迁子女认为与同校学生有一定的贫富差距,认为其他学生获得的机会比自己更多。

  与农民工的父辈相比,随迁子女跟随父母来到城市,与其他民族的学生一起学习和生活,其融入意愿一般更强。在我们调查的学生中,有67%的随迁子女都希望继续在成都上学,26%的随迁子女比较愿意继续在成都上学,只有7%的随迁子女不愿意继续在成都上学。从与其他民族同学接触的意愿来看,大多数随迁子女愿意与其他民族的同学接触,可见其融入意愿是比较强的。

  (三)教育结果融入情况

  根据本次调查数据,86%学生认为转学来到成都后学校的教学条件变好。此外,成都市教育发展水平名列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较大多数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的迁出地来说教育水平更高。从学生成绩来说,所调查学生的成绩分布较为均匀,其学习成绩与民族成分、迁入成都时间长短没有直接联系,而受个人原因和家庭因素影响较大。

  总的来说,从年龄来看,处于中学阶段的随迁子女比处于小学阶段的随迁子女教育融入更难;从民族来看,民族特征更明显的民族如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民族比民族特征不太明显的民族如彝族、羌族、苗族等民族教育融入更难;从家庭状况来看,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或父母离异的随迁子女融入更难。

  四、调研结论与思考

  (一)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融入存在的障碍

  1.入学条件复杂

  随着国家“两为主”政策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难”的问题有了很大改善。2017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要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返乡农民工随返子女入学工作,随到随入学,不让适龄随迁子女辍学。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实现三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特大城市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成都市规定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和居住证、与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劳动合同》、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还需提供截至一定日期己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

  由此可见,“两为主”政策确实为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提供了路径,但在申请入学时,仍然需要同时提供各个部门颁发的证明,不能提供上述五项证明的少数民族农民工子女,仍然不能按“两为主”政策入学。

  2.学习竞争压力

  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随父母迁入城市,就读所在的城市公办学校,与原来就读的学校或迁入地的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条件、教育资源和教育水平必然存在着一定落差。随迁子女不仅需要适应新的课程与教学方式,而且需要适应周围新的同学以及带来的竞争压力。很多随迁子女都感到转学到城市后学习压力增加,学业负担加重。又因为初中阶段的学习难度也比小学阶段有较大增加,所以这一现象在初中阶段的随迁子女中尤为明显,随迁子女“入学难”的障碍转化为“升学难”。

  3.语言沟通障碍

  这一融入障碍主要表现在藏族的随迁子女的融入过程中。如上图所示,如果将影响教育融入的原因的实际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影响程度越高分值则越高。将此次调查所有藏族学生的情况平均计算后,我们可以发现,语言沟通、文化差异、学习压力是影响融入的最主要的原因,少數民族随迁子女来到城市后,语言的转换和文化环境的转换成为其教育融入的一大障碍。

  很多藏族学生由于从小在藏族聚居的地方长大,习惯以藏语与人交流,部分藏族随迁子女来到城市后由于普通话不好,不管是听课还是与学校其他学生交流都存在问题,不利于其教育的融入。

  4.缺少心理认同

  由于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从小生活的环境和习惯都有所不同,也与城市学生有着不同的生活观和价值观,心理上对城市环境缺少认同感和归属感。面对生活条件、生活方式以及受思想观念等方面与城市同龄群体的较大差距,甚至会产生少数民族农民工子女对周围城市群体、城市文化产生抵触心理。

  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进入城市公办学校时由于户籍、民族、生源地的不同,与本地学生存在着一定的分化,容易造成身份的标记化,使随迁子女被隔离,与其他学生之间滋生误会与排斥。此外,本地教师、学生及家长也容易形成刻板印象,潜移默化的造成社会排斥,影响相互间的交流融入。而由于教育资源的差别和社会的偏见,随迁子女本身会产生不自信和自我否定等心理问题。

  (二)影响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融入的因素

  1.政策因素

  影响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融入的首要因素是政策因素。自“两为主”的政策提出后,政府又出台了很多解决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具体措施。成都市也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政策,进一步简化随迁子女入学的手续。如今成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较往年已有了很大变化,如随迁子女转学不用再到转出地教育局盖章,只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随迁子女的入学减少了很多麻烦。

  尽管如此,对于一部分进城务工群体来说,为随迁子女办理入学的手续仍然很繁琐,有的家长不能提供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等材料,导致随迁子女入学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此外,部分随迁子女入学后因家庭经济原因,学习和生活都存在困难,而政府对于经济状况较差的农民工少数民族子女進行经济上的补助的政策有时是比较缺少的。

  2.环境因素

  我国的城市和农村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处于分割、封闭的状态,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虽然受到了冲击和弱化,但城市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任然不平衡,教育水平也存在一定差异。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随父母迁入城市,学习背景的不同也使他们在学习能力和习惯上与其他同学有所不同,他们需要一定的时间去适应新的学校和新的环境。有的学生学习基础较薄弱,随父母迁入城市进行新的教育进程,学习可能会缺乏连贯性,竞争压力也相应增加,容易失去学习动力。再加之迁出地与迁入地同龄学生在语言、行为、交往方式、消费方式等都存在差异,部分少数民族随父母进入城市后,需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甚至需要练习普通话,为其快速融入城市增加了困难。

  3.观念因素

  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教育时,免不了接触社会文化,但他们往往会遭到一些异样的目光,有的城市居民常用自我的价值观看待和评价农民工或者少数民族,这样不同的价值体系和观念,或者对农民工和少数民族存在的“成见”,往往延续到其下一代。有少数城市居民对整个少数民族农民工群体包括他们的子女有着或多或少的偏见,甚至歧视。在相同学校受教育的城市孩子看不起他们,拒绝和他们交流。不同的生活环境、经济条件也使得他们和城市孩子无法处在共同的生活背景下,很难培养共同语言,不利于新的学校对随迁子女的包容和接纳。随迁子女长期处在这样的交际环境中,不仅其心理发展,而且还会使处于敏感年龄的随迁子女在融入过程中产生心理偏差,这些都会增加他们在公立学校融入的障碍。

  4.主体因素

  从少数民族这一主体身份来看,来自少数民族的同学,往往喜欢与本民族的同学来往。一些少数民族有民族特有的风俗习惯,跟随父母离开民族聚居的区域,生活和学习上难免不适应。以本次调查中数量居多的藏族随迁子女为例,很多藏族随迁子女来到城市后,由于语言的转换和文化环境的转换,都给其教育融入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从农民工这一主体身份来看,由于农民工本身具有流动人口的属性,其子女因父母工作的原因,经常需要转学等,导致其学习具有不连贯性和不稳定性。其次,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由于平时忙于生计,容易忽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并且受自身文化素质的局限,这也无法在子女学习遇到问题时提供必要的帮助。最后,进城务工的少数民族农民工,往往经济条件都不是很好,不能为随迁子女提供很好的学习融入条件,也不利于其拓展视野,培养与本地学生一样的兴趣爱好。

  5.个体因素

  个体因素是影响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融入的本质因素。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少数民族和农民工子女的身份并不是影响随迁子女教育融入的本质原因,不同的随迁子女的教育融入与其自身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等都有关系。随迁子女跟随父母来到城市,其社会融入是一个过程,一般来说迁入时间越长的教育融入效果越好,而其中年龄越小的随迁子女,其融入的速度反而比较快。

  家庭影响是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融入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父母的婚姻状况,家庭的和谐与否,都会对随迁子女的心理和学习造成影响。我们观察到,父母离异或分居的家庭往往子女学习状态也不好,其融入的意愿也比较低。随迁子女家长的文化素质和教育观念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随迁子女的观念及表现,往往家长文化素质越高,家庭教育越好的随迁子女往往学习和适应能力也更强,教育融入的效果也越好。此外,家庭条件也是影响教育融入的一个方面,家庭条件较差的随迁子女,往往家长也不太重视子女学习,自然而然也影响到子女的学习态度。

  (三)促进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融入的路径

  1.政府层面

  首先是要不断完善“两为主”的政策,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入教育券制度,在户籍迁移过程当中,一些缴纳社会保险时间尚未达到迁移城市规定的农民工家庭,其义务教育的财政经费还留在迁出地,这时可以将属于他们的教育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同时可以开设针对少数民族农民工子女的专项补助的转移支付。对于参加社会保障有困难的家庭,进行适当的减免和补助,帮助其尽快完成户籍迁移,转变成真正的城镇化。

  其次,要进一步改革教育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差别。政府应制订加强相关的配套教育设施和惠民政策,从根本上取消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公民享受的权利差别,城乡人民共同享受真正的教育平等。与此同时,还可以为少数民族学生和随迁子女提供教育补助,促进其教育融入。

  再次,从教育起点融入出发,降低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入学门槛。主要从如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降低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减少需要提交的材料的种类,特别是一些不易办理的证明材料;二是简化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入学手续,提高各部门办理各种证明的效率。

  2.社会层面

  社会是随迁子女融入的大环境,加强对于社会大众的思想教育,改变现代社会观念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应该发挥的作用,通过制作公益广告、有意义的电视剧或电影、新媒体等形式宣传正确的价值观,营造民族融合、城乡一体化的舆论氛围,树立平等意识,减少社会偏见,真正让社会各界摘下有色眼镜,消除对少数民族和农民工的差别对待,为随迁子女教育更好更快的融入提供条件。

  民族团结、和谐、共同繁荣是我国民族政策的原则,诚信友爱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少数民族农民工子女也是祖国的未来,同样享受着平等的教育权利。打破对少数民族和农民工身份的歧视思想,需要所有家长、老师乃至整个社会的重视。少数民族和农民工子女在教育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减少一些对于他们就学的负面因素,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受教育权利,缩小他们和城市公民子女在教育和发展上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為社会和谐添砖加瓦。

  3.学校层面

  要积极发挥学校的作用,配合教育部的政策实施,使国家各项惠及少数民族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政策落到实处。公办学校要按一定比例招收农民工子女,规范随迁子女的入学费用,杜绝多收费、乱收费,同时要按规定管理和分配随迁子女的学籍。

  学校应重视多元文化教育,促进民族文化融合。开展相关课程或活动推进融合教育,增强师生融合意识与平等观念;根据学生情况合理编班,明确编班原则,避免孤立随迁子女的现象发生;在教学方式上尊重差异,合理调整课程结构与教学方法。

  此外,学校在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的同时,也要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对于少数民族农民工随迁子女这一特殊群体,更应该关注其对于新环境的心理融入情况,促进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随迁子女身心发展。对于有自卑心理的随迁子女,老师要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其疏通心理障碍,树立自信的心理。学校可以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和随迁子女家长密切沟通,了解其身心发展状况。

  4.家庭层面

  学校教育需要家庭教育的配合。增强随迁子女家庭教育,应该通过社区和学校的宣传和引导,提高随迁子女家长对于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与子女的沟通。促进家长教育观念和意识的改变,通过宣讲等方式改变家长对于教育较为单一的看法,向他们宣传科学的教育方式,使家长建立合理有效的教育方法,增强子女的融入能力,通过对子女的激励使子女在成长中树立信心、激发积极性。应加强家庭、学校、社区间的相互合作,共同关心少数民族随迁子女的教育融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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