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会计结构的角度,论述了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现代会计中的具体运用,以及我国实施谨慎性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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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亦称审慎原则、稳健性原则、稳健主义、保守主义等,在会计环境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的精确性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应运用谨慎的职业判断和稳妥的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充分预计可能的负债、损失和费用,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的资产和收益,以免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引起报表使用者的盲目乐观。谨慎性原则可以体现在确认、计量、报告等诸方面。它要求会计确认标准稳妥合理;会计计量不得高估资产、权利和利润;会计报告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会计信息。
一、谨慎性原则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谨慎性的模糊规定易造成原则应用中的主观臆断性。企业常利用谨慎性原则的模糊性规定而不充分估计风险和损失,滥用该原则以达到实现虚增企业利润和欺骗外部信息使用者的目的,为企业进行利润操纵和会计欺诈造假提供了“合理”空间,导致会计信息具有不可验证性,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2.税法制约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现行税法对税前列支的费用规定有别于会计制度,导致企业当期账面利润因准备金的提取而减少时,还需补交所得税,并直接增大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这使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受到了限制。
3.市场价格机制的不完善制约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目前除对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及少数商品在市场上颁布信息外,绝大多数商品及股权缺乏相关信息的参考,难以确定其公允价格,即难以确定资产可变现值,市场价格机制和信息披露状况使谨慎性原则难以落实。
4.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相冲突。谨慎性原则强调预计可能的损失而完全不确认利得,将会违背真实性和可靠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相冲突。谨慎性原则将现在尚未发生的、未来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提前计入损益,显然违反了“不是本期发生的费用均不得计入本期”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性原则体现的是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的损失、费用,滞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这种核算方式必然会削减企业的正常利润,又与配比原则相冲突。在谨慎性原则下,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的应用,又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背离。另外,应用谨慎性原则还会与可比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发生冲突。
5.会计入员职业素质制约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目前,企业提取减值准备的方法和计提比例、对或有事项的判断都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较多的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质,而会计人员缺乏职业判断能力则限制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二、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现代会计中的具体运用
1.提取坏账准备。在商业信用的情况下企业的产品售后往往不能立即收到现金,而通常采用赊销方法,由于市场的变化,购货方存在着破产倒闭或其他情况,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将以为着贷款可能无法收回,其直接后果将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影响。为了避免货款发生上述情况,我国现代企业会计允许相应采用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提取坏账准备金,以抵消可能对企业发生的破坏作用。
企业在提取坏账准备时,是在坏账损失尚未发生时,就预先提取。有人担心这样做是否会人为地扩大成本,影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当然各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不同,因而坏账风险不一,为此,有关制度对提取坏账准备规定了比较灵活的标准,即给予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3‰~5‰的区间,有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到期末时还要根据实际发生的坏账的情况对坏账准备金进行调整,所以一般不会因为提取坏账准备而影响费用的真实性。
2.低估存货。由于受到市场价格因素的影响,企业以前购进的存货的价值可能低于当前市价,造成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这时,可通过低估存货损失,高计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其具体方法有:第一是当企业的产品发生滞销时为了抵偿存货报废发生损失对企业的消极影响,或者防止商品因大批削价而影响经营利润,企业可以提取削价准备。按财务制度规定,提取削价准备的企业,每月应按库存商品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集体削价准备,年末再按为销售而储备的库存商品余额的3‰~5‰进行清算。计提时,作增加商品当期销售成本,企业发生削价损失时,冲减削价准备。第二是在市场物价持续上涨时,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发出或零用的存货进行计价,低估存货成本。后进先出法的优点是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成本最接近当时的市价,不仅可以使存货的价值得到完全的补偿,而且由此计算出来的盈亏最体现当时的实际水平。
3.加速折旧。总的来说,我国不少企业的折旧率水平还是比较低的,不能适应企业技术更新,发展生产的内在要求,为此现行新会计制度在强调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同时,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其中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点:第一,许多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效率高,生产能力大,早期的营业收入大,为做到收入与成本恰当配比,就应让这些资产具有最大经济效用的早期多计提折旧;第二,因技术进步而生产的无形损耗,使得固定资产的大部分价值应在短期限内收回;第三,加速折旧因减轻了前几年的所得税负担,等同是国家为企业提供变相的无息贷款,有利于机器设备的更新改造;第四,由于维修费会随着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增加而增加,在加速折旧法下,每年折旧和维修费用的综合要比采用平均年限法平稳。因此,允许一些行业,一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中选定一种方法进行加速折旧,是完全必要的,既体现了国家的出产业政策,又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p#分页标题#e#
三、我国实施谨慎性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1.对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使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首先,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如何把握“度”是关键。建立完善相应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使其条款尽量有可操作性,如对不同方法下的计量比例设置一个上下限,应收账款的收回应用后进先出法,既可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又可避免企业应用不正当手段粉饰报表,这样各公司提供的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其次,为了解决企业实施谨慎性原则的后顾之忧,在国家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适当缩小税收政策和会计政策的差异。如各企业在会计政策范围内自行选定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比例,报税务部门备案,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应允许在税前列支。再次,逐步扩大谨慎性的运用范围,谨慎性原则在上市公司实施试点以后,应将其运用范围扩展到非上市公司,促使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使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的分析有较强的可比性,从而使会计信息成为真正决策的有效信息。最后,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更详细地披露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情况,规范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的披露范围,增加公司运用谨慎性的透明度。
2.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人员除了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外,还应进一步掌握有关的经济、管理、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增强对经济环境的预测能力和客户经营状况分析能力。另外应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才能为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奠定基础。
3.企业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应进一步健全信息、价格等市场机制,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定期公布各种资产的价格、信息资料,为计提各种跌价减值准备的可操作性、公允性和客观性扫除障碍。另外,加强审计监督,防止滥用和曲解谨慎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4.改进对上市公司的考核评价指标,以营业利润作为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改进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司考核指标之间的联系,减弱上市公司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动机。改变“八项准备”入损益的做法,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集中反映计提的“八项准备”。
5.鉴于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过程中可能会与其他原则发生冲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和手段缓解其冲突,首先,在12条会计原则中,应优先考虑客观性原则,谨慎原则的贯彻和运用,必须建立在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与其他原则的优先顺序,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其次,充分披露谨慎性原则与其他原则冲突的情况。由于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下的不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也不同,因此我们应充分披露其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揭示因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其他变动情况,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使会计报表使用者准确地理解企业财务状况。最后,我们还要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操作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6.就企业的内部管理者而言,不应过分依赖谨慎性原则运用的潜力而忽视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因为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是会计中对风险加以防范和管理的一个环节,它相对于经济业务的发生而言具有事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