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资源是可以枯竭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其中人们在淡水的饮用中存在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农村饮水存在着安全问题。这些安全问题存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污染加剧、应急能力差、安全保障程度低等问题,这些不仅影响了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也影响农村生态文明和小康社会建设。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
2012年,平泉县把解决民生水利问题作为工作着力点,把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作为优先安排领域,大幅度增加了建设力度。一是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促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现大提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是我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十件实事之一。为兑现政府承诺,让群众感受党的温暖,水务部门上下统筹协调、强力推进、日夜奋战,保证全县27个社区(行政村)6.38万人如期吃上了自来水,创建了桲椤树社区、三座店社区等10处典型工程,完成总投资3194万元。成为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以来投入力度最大、解决人口最多的一年,不仅有效改善了基层的生产生活条件,而且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1、农村饮水安全
水是生命之源,干净的水对身体健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很多地方都开始启动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将改变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的卫生意识,改善卫生环境。农民可以利用改善后的用水条件发展各种经济以增加收入,同时从不安全饮水的重负下解脱出来的农民可外出打工,改变固有的生活方式和理念,缩小城乡差距,建设和谐社会。故没有安全的饮用水,就没有健康的生命,更没有和谐的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
2、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污染严重影响农村饮水安全
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是造成农村水污染的主要原因,这些因素叠加,严重影响了农村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具有或被疑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114种“三致物质”,在农村各地水源中一般都能检出。
农村工业污染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采矿业带来的污染,采洗矿会造成大量的污水,还会形成大量的废渣;二是农民自办企业带来的污染,作坊式的小加工厂往往没有做任何污染处理就将生产后的废污水直接排入沟渠以及一些饮用水源的汇水区内;三是一些从城市迁移过来的重污染企业,这些企业往往与村民住地相隔较近,有些虽然有一些污染水处理设施,但这些污水处理设施往往没有达到要求,甚至根本就不运行。
与此同时,在广大农村,化肥农药大量使用,生活垃圾未经处理就四处堆放。对于许多直接从河道(渠)取水的农村地区来说,饮用水源就是家门口的小河(渠)或池塘,这些水体接纳了企业工业废污水,还接纳了农业面源与生活污水,水质着实堪忧。
2.2、供水工程标准低,安全防护设施滞后
在农村的一些水利工程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成的,供水工程建设标准低,多数只解决水源问题,保证程度较低。除人畜饮水困难由国家支持解决外,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处于一种自然发展的状态,缺少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存在水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利用、工程标准低和工程利用率低、用水方便程度和保证率低的问题。
同时,农村饮用水源特别是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往往无法划定保护区,一些集中式集用水源相应保护设施建设滞后,在污染控制和排污口整治、清污分流、污染底泥清淤、水源地的隔离防护、水源地生态屏障等方面长期缺少必要投入。
2.3、饮用水卫生知识缺乏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规定,供水单位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供、管水工作。从事管水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培训。目前全县取得健康证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的人不足80%。总体情况是乡镇水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未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上岗比较普遍,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欠缺,有部分从业人员不会计算加氟量、不懂水质净化处理程序,从而难以保证供水质量。
2.4、无备用水源,应急能力差
相比城市集中供水水源而言,目前农村基本上没有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体系,由于条件以及经费等的限制,也没有相应的备用水源,一旦出现饮用水源受到污染或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农村往往没有办法通过启用应急水源来保障饮用水安全。
3、具体解决措施
3.1、加大水源地保护措施
目前,平泉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划定,该县必须按《水源地保护条例》规定,认真落实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的相应防护措施;对一级保护区内严重污染水源的居民和其他设施应制定限期搬迁的措施和方案,从污染源上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总量;在保护区内加强森林植被的保护工作,禁止砍伐森林,加大植树造林的力度。做好保护区面源污染控制工作,坚决遏制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的使用。
3.2、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水源保护意识
水源保护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到子孙后代。所以,抓好水源保护是当前全县各级政府必须抓好的一件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要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绿色单位和环保模范单位等基层创建活动,提高群众爱护环境、保护水源、人人从自身做起的意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全县人民特别是保护区内干部群众保护饮用水源的法制意识。
3.3、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实现齐抓共管
整治好饮用水源是全县各部门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因此,必须建立例会制度,由县政府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执法检查的活动,研究和解决水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县委领导重视、人大政协监督、政府负责实施、水务、环保等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如环保部门主要抓好现有工业企业的管理,污染物必须实现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水务部门抓好河道的清淤疏浚和管理;农业部门要协助和指导各镇做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积极推广农业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农业生产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的监控,加强对农村深井水的监测。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小城镇规划调整和集镇建设管理,严禁向水体和河床倾倒垃圾和杂物,严禁在岸边堆放沙石、杂草、秸秆及其他可能对水体产生影响的物体;积极调整水源区的作物结构,加强生态绿化带建设,努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4、结语
加强农村饮水的宗旨就是让群众喝上“放心水、稳定水”。因此,无论是执法部门还是群众都要高度重视水源的洁净,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经营规模化、供水管理市场化”,共同创建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