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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月刊)创刊于1985年,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司法解释、文件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等各类案例的权威刊物。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司法解释、文件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等各类案例的权威刊物。《公报》公布的司法解释,均可在法律文书中引用,与有关法律规定一并作为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依据;《公报》公布的案例,是经最高人民法院认可的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典型案例。《公报》是各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的资料性文献(司法解释不再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各法院),其权威性、专业性、适用性、指导性一直享有盛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杂志栏目设置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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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杂志投稿征稿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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