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期刊官网声明: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被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医学检索系统数据库收录。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法医学杂志》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期刊栏目:
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
期刊收录:CA 化学文摘(美)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文摘与引文数据库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
杂志优秀目录参考:
过敏性和冠心病猝死者心肌组织中肥大细胞类胰蛋白酶、脑利钠肽的表达 史洁茹,田成俊,曾强,郭相杰,路健,高彩荣,SHI Jie-ru,TIAN Cheng-jun,ZENG Qiang,GUO Xiang-jie,LU Jian,GAO Cai-rong
不同温度下大鼠脑组织RNA降解与早期PMI的相关性 吕叶辉,李志宏,托娅,刘丽,李堃,卞杰,马剑龙,陈龙
Biolog-Eco法检测尸体微生物群落的代谢功能变化 江鑫钰,王江峰,朱光辉,马孟云,赖跃,周晖,JIANG Xin-yu,WANG Jiang-feng,ZHU Guang-hui,MA Meng-yun,LAI Yue,ZHOU Hui
听力正常人的长潜伏期听觉诱发电位 刘会,郑剑,杨小萍,朱广友
24个Y-STR基因座荧光标记复合扩增体系的建立 刘宏,李越,刘长晖,刘超,葛斌文,陈林丽,LIU Hong,LI Yue,LIU Chang-hui,LIU Chao,GE Bin-wen,CHEN Lin-li
广东汉族人群H19基因上游差异甲基化区SNP 马晓燕,何文智,袁天丽,冼嘉嘉,王晓蔓,李少英,刘海波,黎青
24个Y-STR基因座等位基因频率的群体差异分析 朱如心,刘俊宏,赵琪,林源,李莉,ZHU Ru-xin,LIU Jun-hong,ZHAO Qi,LIN Yuan,LI Li
PowerPlex?21试剂盒扩增后的分型图谱中Y片段丢失的识别 汪三存,丁美满,魏晓林,张涛,姚斐,WANG San-cun,DING Mei-man,WEI Xiao-lin,ZHANG Tao,YAO Fei
有限元方法在交通损伤中的应用及其法医学前景 刘成刚,陆玉军,高静,刘清,LIU Cheng-gang,LU Yu-jun,GAO Jing,LIU Qing
外伤性癫痫及其法医学评定进展 张运阁,李春晓,管国富,吕铭,程荷英,陈焕,ZHANG Yun-ge,LI Chun-xiao,GUAN Guo-fu,Lü Ming,CHENG He-ying,CHEN Huan
人体生物性物质来源鉴定及法医学应用研究进展 邹凯南,桂程,曹禹,杨帆,周怀谷,ZOU Kai-nan,GUI Cheng,CAO Yu,YANG Fan,ZHOU Huai-gu
《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总体原则的把握与理解 夏文涛
接触性生物检材DNA提取方法的比较 胡丽梅,张瑞,邹军根
法学期刊投稿:性变态杀人案件的特点及其预防对策
内容摘要: 性变态杀人案件作为一种特殊的刑事犯罪案件形式,有着特殊的犯罪特点。即选择侵害对象的相对性;犯罪行为的隐蔽性、连续性; 作案手法的相似性、习惯性和犯罪手段的残忍性等特点。因此,不仅要打破常规,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侦破案件; 完善相关立法,消除各种影响变态心理的诱因; 加强社区建设,对特殊人群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矫治,多角度、多层次进行防范疏导。
关键词: 法学期刊投稿,性变态杀人案件,特点,预防对策
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了多起性变态杀人案件,如内蒙古乌兰察布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广州罗树标系列强奸杀人案、甘肃省白银市系列变态杀人案、辽宁杨洪军系列强奸杀人案等等。这些案件的犯罪行为人以其魔鬼般的连环强奸杀人行为,不仅仅让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稍纵即逝,同时也让公众留下了挥之不去的血色记忆。犯罪行为人在侵害被害人生命和尊严的同时,还对其身体器官进行肆意摧残,犯罪场面血腥残暴,这给人们心理造成极大的恐慌,一定程度引起了社会恐慌和法律秩序的震动,他们的社会危害性和影响力远远超过一般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性变态杀人案件是杀人犯罪案件的一种犯罪形式,是指犯罪行为人在性变态心理的驱使下实施的一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它属于一种严重暴力犯罪,这类案件的犯罪行为人俗称为“色情杀人狂”或 “变态色情狂”。[1]在性变态杀人犯罪案件中,犯罪行为人不是通过一般正常人的性行为方式或性行为对象满足自身欲望,而正是通过强奸、杀人、残害被害人尸体或性征部位的器官等虐杀被害人的方式激起性兴奋、满足性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