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处在社会转型期的语文教育,也面临着阵阵“流行风”的挑战,如五颜六色的教育内容、花里胡哨的教育形式、华而不实的教育泡沫等即是。对于在流行的“时尚”与传统的继承上信息不太对称的语文教师而言,应当在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的交叉口上,正确地寻找语文教育的适宜坐标,更多地关注语文教育的本色本香。要知道“一时流行”往往只能“流行一时”,我们教师只有引导学生逐渐深入地挖掘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所蕴涵的“真”(智育)、“善”(德育)、“美”(美育)的因素,并将学生的智能水平的提高、人文精神的弘扬和审美境界的追求等作为本色,才能使语文教育永葆青春,并进而获得科学的发展。有鉴于此,作为一个语文教师,应力争回归“本色语文”,即既要确定语文教育的应有本位,又要把握语文教育的应有本质,还要明了语文教育的应有本义。
(一)确定语文教育的应有本位确定语文教育的应有本位,是回归“本色语文”的首要问题。对于语文教育本位的探究,历来聚讼纷纭,目前尚有“以教师为本位”、“以学生为本位”、“以课文为本位”、“以生活为本位”之说。定位于“以教师为本位”,已不多见。定位于或“以学生为本位”或“以课文为本位”或“以生活为本位”的争论却是常见的。从语文教育的“本色”看,应侧重于“以课文为本位”。就其内容而言,语文教育的本色就是教师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语言、文章、文学)的能力。就其形式而言,语文教育的本色就是教师引导学生通过一篇篇“言语作品”即课文(文章、文学)的解读来实现的。语文教育的发展确实很快,但是有一点基本不变,这就是选编“思想内容好”、“语言文字好”、“适合教学”的“言语作品”(文章、文学)作为课文,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把解读“言语作品”即课文(文章、文学)作为基本的学习形式。这就告诉我们,语文教育应该要“以课文为本位”。“以课文为本位”的语文教育本位观强调基础性(“求真”)、人文性(“向善”)和审美性(“崇美”)的同构浑成。语文教育只有在对“以课文为本位的解读中凸显“以学生为本位”和“以生活为本位”,才是科学而又辩证的。语文教育如果脱离“以课文为本位”而去强化“以学生为本位”或“以生活为本位”,就很可能断源求水、折本求花,就很容易使语文教育陷入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尴尬境地。所以,语文教师应引导学生通过与“言语作品”即课文(文章、文学)的对话,去充实自己和完善自己。可是我国现实的语文教育由于受“语文新课标”的“三维目标”的影响,未能从全局上把握语文(语言、文章、文学)中的“文章教育与语言教育、文学教育三者并驾齐驱、和谐发展的战略”,因而没有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应有本位,从而导致学生不能生动、形象、活泼、主动地学习,这样就大大减损了语文教育的效果,致使语文教育依然存在着严重的“少、慢、差、费”的现象。
(二)把握语文教育的应有本质把握语文教育的应有本质,是回归“本色语文”的关键问题。关于语文教育本质的讨论,可谓众说纷纭,当下仍有工具性、基础性、思想性、文学性、文化性、实践性、综合性、情感性、审美性、人文性、开放性、载体性等众多观点。这些观点各有其合理性,它们各支撑着语文教育的某一个属性。大凡事物都具有一般属性和关键属性之分。从理论上讲,“本质”
有两个评判标准:一个是这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关键属性,反映了事物的独特之处;另外就是“本质”只有一个,它可以兼容并带动其他有关的一般属性。据此,语文教育的关键属性不是上述的众多观点,而是基础性(“求真”)、人文性(“向善”)和审美性(“崇美”)的和谐统一。这就是说,语文教育的应有本质是为了塑造创造性的人才和“健全的人格”,也就是既要让学生“求真”即学习知识、训练能力、拓展智力,以促使其探索品质的养成;又要让学生“向善”即净化思想、陶冶情操、涵养德性,以促使其道德意识的觉醒;还要让学生“崇美”即增强审美意识、领略审美因素、提高审美能力,以促使其自由心灵的建构。“真善美融合”是康德的真善美统一和陶行知的真善美合一的思想在语文教育中的具体体现,是语文教育应具有的独特意韵,是语文教育应开辟的崭新天地,是语文教育应做出的必然选择,是语文教育认识论、语文教育伦理学、语文教育美育学的合金。这既是语文教育的理智追求,也是语文教育的至高境界。因此,在语文教育中,我们教师一定要针对语文教育“要么过分强调‘真’(智育)并加以片面化,把语文课教成纯语言课;要么过分强调‘善’(德育)并加以绝对化,把语文课教成纯政治课;要么过分强调‘美’(美育)并加以极端化,把语文课教成纯欣赏课”等弊端,力求做到“真”(智育)、“善”(德育)、“美”
(美育)三者有机地融合。为了使语文教育更好更快地达到“真善美统一”与“真善美合一”的境界,我们教师必须着力加强语文教育的应有本质的研究。
(三)明了语文教育的应有本义明了语文教育的应有本义,是回归“本色语文”的重要问题。关于语文教育本义的理解,真是莫衷一是,稍微懂点语文教育学的人都会知道,语文教育应该属于言语教育,而不仅仅属于语言教育。在语言学界,早已将“语言”与“言语”这两个内涵相关而又不相同的概念进行了明确区分。可是在语文教育界却长期未作分析,以致不能准确明了语文教育的应有本义。“口头为语、书面为文”,即口头语与书面语,从广义上看都可称之为“语言”。但是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人们口头说的和书面写的都是言语,而非语言。时至今日,提高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的水平仍然成为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这里“理解和运用”的对象,都是指具体的言语,而不是指抽象的语言;读写听说能力是指理解和运用语言的言语活动能力,而不是指总体地抽象地认识语言、理解语言、分析语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