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国家示范高职建设为专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专业建设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示范项目在验收合格后,示范院校需要继续深化专业建设内涵,充分发挥“政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的功能,打造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推行“校企合作”课程建设模式和“工学结合”教学模式,建设保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和实训条件,由此巩固示范院校专业建设成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论文关键词:国家示范高职;深化;专业建设;内涵;巩固
目前,国家示范高职建设院校已完成建设任务,经教育部、财政部验收合格后,正式成为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高职院校承载着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任,是我国高职教育全面推进的一项试点,改革才刚刚起步。因此,在示范项目验收后,示范院校专业建设工作决不能浅尝辄止,还需要深化专业建设内涵,巩固示范建设成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体现国家示范高职院校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引领作用。
一、充分发挥“政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功能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同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与培训的基本办学模式,是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体制基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只有在政府主导下才能有效地开展。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在合格验收后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继续深化“政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的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平台的功能,为高职专业的建设和改革提供平台、机制和制度的保障。
(一)继续争取政府加大对国家示范院校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当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制度尚不完善的背景下,校企合作管理平台建设面临很大的困难,高职教育要改变买方市场现状,必须继续深化“政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内涵[1],争取政府加大对国家示范院校建设的支持力度,形成供需双方都来关心学生培养质量的局面。需要政府大力支持的方面主要表现在:需要政府根据本地区“十二五教育发展纲要”的布局,落实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的配套,建立一套刚性制约机制,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需要政府主导行业引领职业教育的发展,使政府明确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明确行业制定区域性的职业分类标准、职业人才规格、职业准入标准,提供区域性的职业岗位人才需求情况,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认证和职业技能认证,使职业院校的教学标准符合行业标准;需要政府搭台,建设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企业共建国家示范高职院校的长效机制。
(二)继续完善“政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的架构和内涵。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在建设期间,各建设学校均搭建了具有学校和专业特色的校企合作办学的管理平台,这些管理平台的建立,为重点建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提供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基本条件,但由于建设期短,管理平台的架构还不尽完善,平台的内涵建设还不够深入,需要继续完善“政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的架构和内涵。
1.建立“多元化”的“政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架构。“政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的架构应该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平台是政府与政府共建国家示范院校的管理平台,表现为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行业的政府管理部门共建学校的办学管理平台,如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达成共建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管理平台;第二层次的平台是政府与行业共建国家示范院校的管理平台,如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达成共建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管理平台;第三层次是学校与行业企业根据“双赢”原则搭建“校企合作”管理平台。办学管理平台架构的层次性决定合作的力度和效果。
2.完善“政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的内涵。从学校层面,需要继续争取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政策,完善三个层次合作办学管理平台制度建设,使合作办学制度化,而最重要的工作是将合作办学管理运行机制落到实处,形成长效机制。从专业层面,应该充分依托学校搭建的“政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在形成的机制和建立的制度保障下,进行专业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并在实践中充分利用专业的资源优势,搭建专业层面的校企合作管理平台,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运行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有的专业可依托专业的场地资源、人才需求优势等“引企入校”,形成利益共享的管理平台,搭建校企合作的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具有深厚行业背景的专业,还可根据行业对特殊岗位人才急需的情况,采用“订单培养”方式,根据企业的要求来确定人才培养规格,使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搭建学校和企业合作办专业的教学管理平台。
二、打造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国家示范院校建设对“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由于国家示范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时间短,重点建设专业占学校专业的比例较低等原因,重点建设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内容尚需要进一步深化,况且重点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成果也需要在学校其他专业和其他高职院校进行推广。因此,将阶段性建设成果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永久性的实力,打造具有鲜明专业特色“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国家示范院校一项长期性的工作。
(一)专业设置要有深厚的行业背景和人才需求基础。高职专业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满足两个前提:一是高职专业的设置要有深厚的行业背景。高职院校要根据培养人才主要服务于地方和区域的特点,充分研究地方和区域的产业布局,准确定位高职专业的服务行业,为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找到行业背景。二是高职专业的设置要有人才需求的基础。高职院校要充分研究服务地方和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变化,充分研究地方和区域经济对专业人才的中长期需求情况,只有行业企业对专业人才有需求的渴望,才可能存在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的内在动力。因此,只有变闭门办学为开放式办学,掌握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摸清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脉搏,动态地优化专业结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才有实施的行业条件和需求基础。
(二)专业要采用“校企合作”的建设模式。高职专业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依托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实现专业建设的“六个共同”,即:校企共同定位专业毕业生就业岗位群;共同构建课程体系;共同开发课程内容;共同组织教学和实施教学评价;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基地。推行 “六个共同”的专业建设模式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成效的根本保障,尽管实施难度较大,但是深化专业建设内涵的努力方向。高职院校在与企业共同进行的专业建设实践过程中,通过不断探索和总结,可以凝练出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三、构建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一)满足三个设计目标
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其“高端”和“技能型”可以理解为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复杂程度较高,应该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这一培养目标,要求在课程体系设计时要同时满足三个设计目标,即“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目标定位”,“理论实践一体化的课程设置”和“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并重的模块设计”。
(二)树立两种课程观念
课程体系设计一是要树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观。以职业岗位群对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要求为设计依据,以技术知识、技术能力的获得和职业素质的养成为出发点,来设计课程体系。二是要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课程实践观。积极寻求职业需要与学生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在课程设计上创造学生参与的条件,体现学生参与的要求,更多地考虑学习者的特点,以达成课程的目标。
(三)遵循一个生成机制
课程体系设计要遵循“职业岗位群需求导向”的课程生成机制。即先定位专业的职业岗位群,接着分析完成职业岗位群工作任务需要职业能力和素质,然后根据职业岗位群需求来开发课程。这样,课程内容来源于工作实践,能够反映学生未来岗位工作的实际,能够满足行业企业对岗位员工的能力要求,有利于课程目标的实现。
(四)采用系统化的设计方法
课程体系设计可采用两种系统化的设计方法,一是职业导向的系统设计法,选择与职业工作相关的“行动领域”(工作任务)为载体,系统设计“基础学习领域课程”和“专业学习领域课程”融合的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二是能力导向的系统设计法,选择职业岗位群的“能力”为载体,系统设计支撑岗位群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
四、推行“校企合作”课程建设模式和“工学结合”教学模式
在构建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基础上,要将“工学结合”落到实处,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就成为高职院校深化专业建设内涵的具体工作。
(一)深化“校企合作”的课程建设模式
“校企合作”的课程建设模式是依托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专兼职教师共同开发高职课程的建设方式。校企共建课程的最大优势在于,兼职教师熟悉职业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熟悉岗位员工的职业成长规律,便于开发基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导向的“工学结合”的课程教学内容。专职老师熟悉课程的教学规律,便于开发适合教学规律的课程教学内容。在课程建设中,专兼职教师能够发挥各自优势,选择与职业的工作过程密切相关的项目作为载体,来设计教学情境,保证高职课程“工学结合”目标的可操作性,同时可实现高职课程从学科导向课程向工作导向课程的过渡。
(二)实施“工学结合”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实施“工学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主要以“工学交替”等形式实施,在实践中可以是传统课堂和实训室的交替,也可以是传统课堂与企业车间的交替。课程实施“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工”,是把实训实习当作课程的一部分,当作课程来实施,进行“工作化”的管理,运用“工”的途径,达到“学”的目的。同时建立“工学结合”的课程评价方式,专兼职教师共同参与课程的考核评价,建立以过程考核、项目考核、作品考核和终结性评价等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方式,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效果。
五、建设保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和实训条件
专兼职教师队伍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实施主体,校内外实训实习条件是实施“工学结合”的物质载体,师资和实训条件的建设是高职院校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基本保障。
(一)建立校企共同培养职教师资的长效机制。高职院校要转变传统教师队伍建设理念,通过校企合作建立共同培养职教师资的长效机制,建设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专兼职教学团队。深化校企双向互聘机制内涵,保障专职教师能够定期到企业顶岗实践,实现教师工程师化,要通过制度建设吸引企业能工巧匠主动参与教学,实现企业讲师制度。要改革专职教师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积极倡导教师通过有偿工程实践和提供技术服务来提高其“双师”素质。要改变师资引进模式,逐步建立专业课教师主要从企业引进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
(二)建立“校企合作”建设实训实习基地的长效机制。高职院校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在校企双赢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利用学校的资源优势、服务优势和企业需求,建立“校企合作”建设实训实习基地的长效机制,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企业职工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的良性互动,为高职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的实施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