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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校园欺凌成因分析及治理策略

时间:2022-06-23分类:教育理论

  【摘要】防治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家长要改善教育方式,营造良好的家教家风;学校要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法规的教育;社会各部门要提升综合防控能力,特别是公安、司法、妇联、团委等要联动构建多方治理体系,多管齐下,才能保障校园安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

  【关键词】校园欺凌;成因分析;治理策略?

  校园欺凌现象从各种媒体曝光的频率来看愈演愈烈,备受社会广泛关注,仅去年笔者所在的县区公开的校园欺凌事件就有六起,这也说明校园欺凌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同时,它还具有严重的危害性,甚至能引发暴力性违法犯罪。校园欺凌不仅对被欺凌者的身心造成直接伤害,也对欺凌者本身产生消极影响,甚至直接引发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着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和谐安定,所以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目前,校园欺凌已经纳入教育综合评价体系,也让教育工作者看到了减少校園欺凌现象的希望。

  一、校园欺凌的含义

  “校园欺凌”是一个外来词,也有学者称为“校园霸凌”。最早被定义为:校园欺凌是一名或多名学生长时间地重复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消极行为下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和不适应,该行为具有故意性、反复性和多次性的特点。严格地讲,校园欺凌不同于校园暴力,校园暴力主要是通过肢体或借助工具等暴力的行为,对对方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具有直接性、外显化的特点,而校园欺凌主要通过肢体摧残、语言伤害、网络影响、关系不融洽等形式进行伤害,不仅造成受害人身体上的伤害,而且带来心理或精神上的痛苦,呈现多元性、隐蔽性、长期性的特征。

  针对校园欺凌问题,教育部联合十一部门于2017年11月21日颁发了《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并将中小学校园欺凌界定为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从近些年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中可以发现它的几个特征:一是校园欺凌的范围是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二是发生的频次多,主观上故意造成了后果;三是和学生之间一般的打闹有很大的区别;四是造成了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

  二、校园欺凌成因分析

  1.家庭和学校教育的缺失易使青少年产生欺凌的行为。我们常说家庭是温暖的港湾,家长不仅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而且还是终身老师。如果家庭出现变故,父母离异或者父母长期外出,易使子女缺少足够的家庭教育和家长的监督、关爱;还有对子女教育的方式或方法不恰当,过分溺爱或者动辄打骂,往往易使其子女养成叛逆或唯我独尊的性格。另外,家长与同事或邻居发生矛盾时,采取不冷静、不理智的处理方式,也对子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几种现象往往使子女在校园成为欺凌者的概率大幅度增加,这些会在潜意识中对孩子的欺凌行为发挥了怂恿和引导作用。还有学校教育的缺位,是导致校园欺凌现象产生的主要因素,在“一好遮百丑”、分数至上、应试教育为主的教育大环境下,德育和法纪教育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超大的班额让教师难以“因材施教,因人而异”,使得教师很少有时间去研究学生的性格特点和家庭背景,尤其对基础差、成绩差、行为差的学生更是疏于管理,甚至视而不见,一旦出现了问题只是蜻蜓点水式地批评,一带而过,致使个别学生“越差越滥”,最后造成学校欺凌事件的发生。

  最重要的是,最近几年出现教师权威受到挑战的现象造成了在学校无论发生什么事,全社会都指责老师,许多老师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能躲就躲的处事原则,更害怕“躺着也中枪”,所以选择“佛系”和“躺平”,致使个别学生“小时偷针,大了偷金”,校园欺凌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学校选聘的法制副校长也是摆设,有的几年都不去学校一次,只有考核时学校照好话填上就行了。还有缺乏警示教育,学生没有敬畏之心,一旦出了事,还满不在乎,更有甚者说“反正不会犯下死罪”,法律意识淡薄。

  2.不良的社会风气助长了校园欺凌现象的产生。青少年成长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如何“扣好人生第一粒纽扣”,打好人生底色,学生时代最为重要。特别是在人生观、价值观和时代信仰方面许多学生茫然不知所措。缺失的人生观、价值观,极大地冲击着原本清纯的校园,拜金主义、个人主义、读书无用论、“拼爹现象”、盲目追星也诱发青少年学生产生多种不良行为,一些影视作品、书刊资料、电视娱乐节目体现的多是“负能量”,没有真正地起到“铁肩担道义”的价值取向,也极大地影响了健康文明校园的文化氛围,加之网络发达,社交软件盛行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青少年更容易沾染暴力文化,效仿暴力行为,甚至产生网络欺凌行为。网贷消费被套牢事件经常发生,许多学生要交“安全保护费”,安徽某市还曾出现一个小学生敛财几万元的现象。

  另外,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给校园欺凌现象提供了土壤和空间,特别是有些学生或家长甚至有些领导拿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当挡箭牌,针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惩治力度不够。最为重要的是学校的老师和领导都是本着“能遮就遮、能盖就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以金钱来息事宁人为唯一目标,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校园欺凌现象的再度发生。

  再者,对问题学生开设的专门教育的工读学校也都撤并,致使那些管不了、管不好、不敢管的学生成了学校的“幽灵”。农村控辍保学做得不好,大批留守儿童失学,在社会上“游荡”,也不时地去学校会会旧友,也给校园欺凌创造了机会。

  3.青少年的心智不成熟、好模仿、好表现、喜新奇的个性发展特点是引发校园欺凌现象的重要因素。青少年学生可塑性极大,这个时期往往是人生的“分水岭”,如果不加强教育和正面引导,很容易产生叛逆心理,尤其是初中生,由于个体心理发展不成熟,表现欲极强,特别是在异性面前。青少年学生自控力较差、好奇心强、好冲动、易偏激且不服输,特别是在强手面前更是要显摆自己。

  青少年面对过重的课业负担,缺乏体育艺术的熏陶,缺乏积极向上的拓展活动,致使同学之间缺乏友好相处,容易斤斤计较,以自我为中心。教师只关心学习好的学生,对学习不好的学生讽刺挖苦,甚至彻底放弃。留守儿童缺少家庭的温馨,没有依靠,没有存在感,再加上有些学生家庭有变故,本身自卑,感觉低人一等,或者学生学业成绩差,没有理想也看不到未来,没有奋斗目标也没有奋斗的方向,长此以往形成自卑和报复心理的可能性增大。另外,青少年学生缺乏生活阅历,法律意识淡薄,分辨能力差,容易让人挑唆,所以极易产生校园欺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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