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歌曲翻译是文学翻译的源头,在文化传播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富媒体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歌曲翻译的需求更大,歌曲翻译作品流传更广。2017 年彼得·洛在劳特利奇出版社出版了《歌曲翻译: 歌词与文本》一书,阐述了歌曲翻译的特殊性、歌词的抗译性、歌曲翻译中的选择、歌词的阅读性与可唱性以及歌曲翻译的“五项全能”原则。文章简要介绍了该书的主要内容,并结合该书观点对歌曲翻译相关术语进行了厘清与界定,对歌曲翻译的名与实等问题进行了梳理与探索。
[关键词] 歌曲翻译; 名与实; 歌词翻译; 歌曲配译
覃军; 周倩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01-06
一、引言
我国歌曲翻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时期《越人歌》的翻译。据《中国翻译简史》载, “后世以《越人歌》名此篇,可以视为我国历史上第一篇诗歌翻译。”[1]梁启超也曾指出,《越人歌》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文学翻译作品。[2]由此可见,我国现存最早的文学翻译作品就是歌曲翻译。由于《越人歌》属于民歌,我们可以说,民歌翻译是文学翻译的源头。歌曲翻译历来有之,特别是清末民初以来,大量西方歌曲被译介到我国,如《国际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红河谷》《北国之春》等早已成为家喻户晓的金曲,对传播西方文化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影视频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又引进和推出了大量的说唱文学翻译作品。
然而,在歌曲翻译实践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同时,歌曲翻译研究在我国却很少受到重视,“歌曲翻译至今仍然是整个翻译研究的相对滞后的领域”[3]34。据中国知网统计,发表在国内外语类核心期刊上有关歌曲翻译研究的文章不足十篇。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一) “传统的译学认为歌曲翻译不属于翻译研究范畴”[4]187 ; ( 二) “歌曲翻译”“歌曲改编”“歌曲填词”“歌曲译配”“歌曲配译”几个术语之间的界限与概念模糊不清; ( 三) 既熟悉音乐又精通翻译的研究者寥寥可数。但在西方学术界,随着视听翻译( AVT) 近年来成为翻译研究领域的一大热门,成为翻译学科内部发展最快的一个分支[5]59,歌曲翻译研究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王峰博士在统计了 13 种国际翻译学研究权威期刊后,得出国外翻译领域研究前十位的关键词,其中有三个关键词均涉及歌曲翻译,它们分别是视听翻译( AVT,排名第 2) 、字幕翻译 ( subtitling,排名第 3) 、配音翻译( dubbing,排名第5) 。[6]85 在专著方面,西方翻译学者相继出版了《歌曲与意 义: 声 乐 翻 译 的 优 劣》( Song and Significance: Virtues and Vices of Vocal Translation, 2005) 、《翻译中的声音: 音乐、技术与社会的交叉》 ( Sounds in Translation: Intersections of Music,Technology and Society,2009) 、《音乐、文本与翻译》 ( Music,Text and Translation,2013) 、《为唱而译: 歌词翻 译 的 理 论、艺 术 与 技 巧》( Translating for Singing: the Theory,Art and Craft of Translating Lyrics,2016)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西兰歌曲翻译学者彼得·洛( Peter Low) 博士 2017 年在劳特利奇 出 版 社 出 版 了《歌 曲 翻 译: 歌 词 与 文 本》 ( Translating Song: Lyrics and Texts) 一书,该书系统地阐述了歌曲翻译的特殊性、抗译性、歌曲翻译中的选择、歌词的阅读与演唱目的、歌曲翻译的 “五项全能”原则等问题。该书是一部歌曲翻译研究的最新力作,不仅深化了歌曲翻译研究的内涵,呈现了跨学科翻译研究的方法,也为未来的翻译研究提供了新视野。
二、《歌曲翻译: 歌词与文本》简介
彼得·洛博士是歌曲翻译研究的领军学者之一,目前为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高级研究员,新西兰翻译协会理事,歌曲配译家,曾翻译多首经典歌曲、流行歌曲和六部歌剧,并 在 Perspectives,The Translator,Target,Babel 等国际权威刊物发表大量相关论文。《歌曲翻译: 歌词与文本》是彼得·洛最新力作,全书共计七章。第一章是导言部分,对该书的主要内容、基本框架和读者群体等问题作了简要概述。其余六章可分为三大板块,第二、四章为第一个板块,分别介绍了歌曲翻译的“上游难点” ( upstream difficulties) 和“下游难点”( downstream difficulties) 。作者将翻译的过程比喻成河水流动的过程,所谓的“上游难点”是指歌曲原词的特殊性造成了抗译性,其中包括原词词意的多解性、歌词的独特性、歌词的有声特征与情感特征。作者分析了歌词与诗歌的异同,归纳了英文歌词的语言特点,指出了歌词不可译的相对性。第四章的 “下游难点”主要从译入语角度论及了歌曲翻译时译语表达的相关问题。作者认为译语音节数长短、句法、词序、语音的差异性决定了歌曲翻译的难度。在译语表达方面,作者主张译词在使用“最接近、最自然”的语言的前提下,保留原词的洋味 ( foreignness) 。作者讨论了外语歌曲翻唱的必要性与局限性,赞同歌曲翻译时个别原词句可以“植入”于译语中,这种做法可以达到保留异域风味与保护濒危语言的目的。
第二板块包含第三、五、六章。在该部分,作者主要从“目的论”和“功能理论”讨论了歌曲翻译要因不同的“文本目的”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第三章主要讨论了“不入歌”( non-singable) 译词的处理领域与方法。在第五、六章讨论“可入歌” ( singable) 译词的处理方法时,作者提出了歌曲配译的“五项全能原则”( pentathlon principle) 。该原则包含可唱性( singability) 、词意( sense) 、自然性 ( naturalness) 、节奏( rhythm) 和韵脚( rhyme) 五项,既为译者们在歌曲配译实践操作中做出了具体的指导原则,也为评估歌曲配译作品提供了有效的标准。该书第七章为第三板块。在该部分,彼得· 洛区分了翻译( translation) 、改编( adaptation) 与填词( replacement) 三 个 概 念,反 对 将 图 里 ( Gideon Toury) “译本就是被视为译本的文本”的观点作为歌曲翻译的定义。他主张翻译的内涵定义,在歌曲翻译中强调“分清苹果和梨”。在作品署名方面,他提出要区分“某某填词”( lyrics by. . . ) 和 “某某译词”( translation by. . . ) 的两种方法。最后,作者还对该书所涉相关术语进行了界定。
三、歌曲翻译之名
人类的任何活动都有其目的,翻译活动也不例外。翻译家曹明伦教授在其著作《翻译之道: 理论与实践》中提出了翻译的文本目的和非文本目的,对翻译研究影响巨大。在谈到翻译的文本目的时,他指出: “翻译的目的就是让不懂原文的读者通过译文知道、了解甚至欣赏原文的思想内容及其文体风格。”[7]那么,就歌曲翻译而言,译者也应该有让读者( 或听众) “知道、了解、欣赏”原词的思想内容和原曲风格的目的。由于歌曲翻译的特殊性,译者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不得不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费米尔( Vermeer) 也曾指出,翻译的方法与策略是由翻译的目的确定的,翻译的目的有助于译者决定原文应该被“翻译”( translated) 、“解释”( paraphrased) 还 是“改 编”( re-edited) 。[8]在歌曲翻译中,译者的翻译方法取决于歌曲翻译的目的,也就是歌曲翻译中的选择问题。
( 一) 歌曲翻译中的选择
在《歌曲翻译: 歌词与文本》的开篇第一章中,彼得·洛就发问道: “歌曲翻译的译文是用在屏幕上供阅 读 使 用,还是在接受语中被当作歌词演唱?”[9]3 弄清这一问题尤为重要,因为“译文的使用方式是译者翻译策略的决定因素”[10]。翻译学者弗兰曾( Johan Franzon) 总结了翻译歌曲的五个选择: “( 1) 将原词直接移植到译语; ( 2) 抛开曲调限制,直译歌词; ( 3) 根据原曲调重新用目标语填词; ( 4) 直译原歌词,根据译词重新谱曲; ( 5) 基于原曲调配译歌词,让译词入歌可唱”[11]376 。纵观五个选择可知,第( 1) 条实则为异语演唱,如 80 年代后,由于英语在我国逐渐普及,国民开始直接用英文演唱英美歌曲。因这种文化现象不涉及翻译行为,故不予在此讨论。第( 2) 条和第( 4) 条皆强调直译原词,重视原词词意,可归为“歌词翻译”一类。不同之处在于,第( 2) 条的译词不能配曲入歌,只供阅读使用。而第( 4) 条却为使译词入歌,重新谱以新曲。因曲调已变,译词可算一首新歌。我们知道,戏剧翻译的译文可分为“阅读式译文”和“表演式译文”。若按这种方式来分,第( 2) 条所说 的 译 词 则 属 于 前 者,主要供阅读使用。 2016 年,美国民谣艺术家鲍勃·迪伦( Bob Dylan)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目前唯一获得该奖项的音乐人。2017 年 6 月,其歌集《鲍勃·迪伦诗歌集 ( 1961—2012 ) 》( Bob Dylan The Lyrics: 1961— 2012) 在国内出版。该歌集共有八册,收录了迪伦创作的 369 首歌曲。这些歌词的中文译词均不可配曲演唱,属于典型的“阅读式歌词”。该套歌集自面市以来,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即通过几家网络平台销售 8 万多册。[12]30 由此可见,阅读式歌词同样可以传递思想,是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我国的《乐府诗集》《宋词》《元曲》曾经都是配曲演唱的歌,而现今这些作品的英文版均抛开了音乐限制,成为特殊的“歌词翻译”。
综上可知,歌词翻译是必要且必须的。彼得 ·洛在《歌曲翻译: 歌词与文本》第三章中详细地讨论了以上这种以阅读为目的的歌词翻译( translations to read) ,并介绍了影视荧屏唱词( surtitles) 与字幕( subtitles) 翻译的相关问题。尤其在影视领域,歌词翻译的作用不可低估,是通俗文学译介的重要手段。
第( 3) 条“根据原曲调重新用目标语填词”,这种做法早已有之。歌曲翻译家薛范指出,“从当时( 辛亥革命以后) 直到 40 年代,……所引进的外国歌曲多半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采用外国的曲调填以中国的古典诗词,……另一种是采用外国的曲调自行填词。”[13]193 这两种做法都属另起炉灶式填词,新词与原词并无意义上的关联。脍炙人口的歌曲《送别》就是一例,其曲调出自美国曲作家约翰·奥德威( John Pond Ordway) 的歌曲 Dreaming of Home and Mother( 《梦见家乡和母亲》) ,汉语歌词由李叔同填词。这种重新填词的行为虽在音乐界早已司空见惯,但因其不涉及翻译行为,不应该将其纳入翻译研究的范畴。可令人遗憾的是,有些学者单凭勒菲弗尔( Lefevere) 的一句话 “Translation is,of course,a rewriting of an original text”( 当然,翻译是对原文的一种改写) [14],就宣称 “翻译就是改写”①,从而将歌曲的填词行为看做是歌词的改写,属于意译。薛范先生在谈到“忠实”的原则时也曾说道: “( 歌曲翻译) 要统摄全意,另 铸 新 词,…… 宁可忠于音乐而委屈原词。”[13]222 同时,他又说道: “英美译者译配的歌词,不署某某人译词,而署某某人作英语歌词( English words by. . . ) 。”[13]222 由此可见,薛范先生对“另铸新词”和“作英语歌词”是否属于翻译行为似有矛盾。因为既然是“另铸新词”,那就不是翻译行为,更谈不上是翻译的方法; 既然是“英美译者译配的歌词”,那就应该署名“某某译配”,而不是“某某作词”。其实,将“重新填词”看作是翻译行为,就好似将书名或电影名的重命名看做是翻译行为②。如同《雾都孤儿》只是 Oliver Twist“另铸新词”式的重命名,汉语版《两只老虎》也只是法文版 Frère Jacques ③的重新填词。就如奈达所言: “所有翻译 ( 包括笔译或口译) 都必定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原文与译文之间的关联性。”[15]译文与原文之间缺少这种关联,那么译文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译文。关于这一点,彼得·洛在《歌曲翻译: 歌词与文本》中已经阐明: “重申翻译的内涵定义,有助于我们区分翻译文本与改编文本。”[9]114 他还强调,区分歌曲翻译与歌曲改编,就如同区分苹果和梨。只有厘清了概念,才能将“某某译词( translation by. . . ) ” 与“某某作词( lyrics by. . . ) ”对号入座。综上所述,歌曲填词是一种引进外语歌曲的方式,能促进文化交流,延续原曲的生命。但是,“如果译者忽略了意义,尽管目标语的歌词与原曲调很搭配,是一首成功的歌曲,可一当原词意义没有保留,这就不能称其为翻译,不是翻译的研究范畴”[16]58 。
第( 5) 条“基于原曲调配译歌词,让译词入歌可唱”这是一种既保留原歌词意又保留原歌曲调的做法,即我们常说的“歌曲翻译”,颇具影响力的《国际歌》就是采取这种方式翻译的。由于这种译法“戴着镣铐跳舞”,难度较大,所以彼得·洛在《歌曲翻译: 歌词与文本》前言就说道: “歌曲翻译很难! 否则,读者就没必要阅读《歌曲翻译: 歌词与文本》一书。”[9]7 他这里所说的“歌曲翻译”准确地说就是“歌曲配译”。
综合上述,五种歌曲翻译的选择,可总结如下: 第( 1) 条( 外语翻唱) 与第( 3) 条( 另造新词) 不属于翻译活动。第( 2) 条与第( 4) 条属于歌词翻译,第( 5) 条属于歌曲配译。为区分几者之间的关系,笔者基于方梦之先生的“翻译策略三元图”[17]3 绘制了图 1 所示的“歌曲翻译策略三元图”。
该图以歌曲翻唱( 零翻译) 、意译、直译为三角形顶点,限定了歌曲翻译的范畴。前文提及的歌曲翻唱( 或叫“外语翻唱”) 和另造新词都不涉及翻译行为,应属于“非翻译”的范畴,而歌词翻译和歌曲配译则属于翻译的范畴。值得强调的是,由于歌曲配译受曲调和词意的双重限制,其翻译策略主要为意译方式。有时为了译词的演唱效果,其翻译策略也有可能突破意译的边界,采用改写的策略。改写策略虽不属于翻译行为,但其如同书名、影视名的重命名一样也是译者在转换特殊文本时的一种必备手段。由此图可见,歌曲翻译只涉及歌词翻译与歌曲配译两种方式。确定了这两种方式,也就确定了歌曲翻译研究的范围。
( 二) 术语的确定
“概念是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 固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的思维形态”[18],人们只有确定了事物的概念,才能对事物产生正确的认识。长期以来,翻译学界对歌曲翻译这一领域相关的术语缺乏严格的界定,“歌曲翻译”“歌词翻译”“歌曲译配”“歌曲配译”的使用含混不清,在有的文章或著作中,甚至出现了术语交叉使用的情况。歌曲翻译家薛范先生在《歌曲翻译探索与实践》中就曾同时使用 “歌曲译配”和“歌曲翻译”表达统一概念。如: “译配者只有结合作曲家所创造的音乐形象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原词作家所创造的文学形象”[13]72 ; “在 80—90 年代,她( 邓映易) 还将中国歌曲二百余首和山西民歌四十余首译配成英文”[13]210 ; “歌曲翻译首先应立足于‘可诵、可唱、可听’,因为歌曲最终同审美主体接触时以听觉形象出现”[13]220 。实际上,薛范先生本人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他坦言道: “‘歌曲翻译’这一名称从科学性的角度来看不够准确,但在还没有找到更恰当的提法之前,姑且用之。”[13]31 2017 年世界图书出版公司新出版的歌曲翻译专著《英汉歌曲译配: 理论与实践》虽然在书中厘清了“歌曲翻译”与“歌曲译配”的概念,但却将本不属于翻译行为的“歌曲翻唱”置于“歌曲译配”的范围,认为“歌曲翻唱”是“歌曲译配”的下位词。[19]胡凤华统计了大众媒体使用“歌曲翻译”与“歌曲译配”的情况,其结果为“大众称为 ‘歌曲翻译’的占绝大多数,占 91. 95% ,而称为 ‘歌曲译配’的较少,仅占 8. 05% ”。[20]96 以上是国内翻译界和大众媒体混乱使用有关歌曲翻译术语的情况,国外情况也相差无几。如: 哈赖·戈朗布 ( Harai Golomb) 使用“music-linked translation”[21]121 一词指代“歌曲翻译”; 海伦·迈纳斯( Helen Minors) 使用“music translating”[22]; 埃琳娜·格里岑科( Elena Gritsenko) 使 用“translation of song lyrics”[23]165 ; 罗尼·阿普特( Ronnie Apter) 使用“singable translation”[16]11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彼得· 洛在《歌曲翻译: 歌词与文本》中分别使用了三个词“translation”“adaptation”和“replacement”。由此可见,不单是国内还是国外学术界,对于歌曲翻译这一领域术语的使用还尚未统一,概念还尚未厘清。
要厘清相关概念,确定相关术语,我们不得不提及歌曲翻译的流程。大家知道,任何翻译都会经历理解到表达的过程,涉及“作者———译者——— 读者”三个主体。但歌曲翻译的流程更为复杂,其中牵涉词作者、曲作者、原唱者、译者、演唱者、观众( 或读者) 等多个角色。歌曲翻译是多个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歌曲翻译作品是一个动态的综合体”[13]221 。歌曲翻译的流程如图 2 所示:
基于前文所分析的歌曲翻译的五个选择( 排除非翻译行为的几个选择,可归纳为两类: 歌词翻译和歌曲配译) ,结合上图可以看出,歌曲翻译的作品要么是提供给读者,用来阅读,要么是提供给观众( 或听众) ,用来听觉欣赏。作品用来阅读,为读者服务时,译者只需要照词翻译即可( 当然,作为唱词字幕时应考虑译词的字数空间) ,与普通文体的翻译方法大同小异。这种做法应该叫做“歌词翻译( Lyrics Translation) ”。但是,如果作品是用来演唱入歌( singable) ,译者就要在词与曲的双重限制下进行翻译工作。这种翻译行为涉及两个对象,即“词”与“曲”,译者配着原曲调进行翻译, “戴着镣铐跳舞”,翻译出的词能够配上原曲的节奏、旋律和音韵,能入歌演唱。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曲不变、词变化的过程,同译制片的配音翻译 ( dubbing) 一样,是一个为“现成的鞋”寻找“合适的脚”的 过 程。这个过程应该叫做“歌 曲 配 译 ( Song Dubbing) ”。
那么“歌曲配译”与“歌曲译配”又是什么关系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弄清“译配” 的来龙去脉。“译配”实际上是两个动作,即“译词”和“配歌”,指旧时由一个懂外语的人译词,由另一个懂音乐的人用现成的词配歌④。关于“译配”,薛范先生也解释说: “译词和配歌的合作关系,如果我们要打个比方的话,倒令我想起了林纾 ( 林琴南) 。”[13]73 由此可见,“译配”实则是由两个人分别做出的两个行为动作。如同林纾的翻译过程,先由一个懂外语的人口译内容,再由林纾笔述。比 如,商务印书馆分别于民国 22 年 ( 1933年) 、民国 23 年( 1934 年) 出版的《吟边燕语》《块肉余生记》署名均为“译述者: 林纾、魏易”⑤。然而,不管是曾经的歌曲“译配”,还是林纾的翻译方式,这都是特殊时期采取的非常规翻译手段。现今的文学翻译方式已经由“译述”变成了“译”。同样的道理,“歌曲译配”也因方式改变而成了“歌曲配译”,因为其翻译行为不再是由两个人完成,而是由一名懂外语的译者( 包括薛范) 单独配着曲翻译完成。这里“配译”是偏正结构,“译”是中心词,“配”修饰“译”,“配”是“译”的方式( 如图 3 所示) 。因此,“歌曲配译”才是更为准确的说法。
综上所述,“歌曲翻译”是一个上位词,是统称,它包括“歌词翻译( Lyrics Translation) ”和“歌曲配译( Song Dubbing) ”。“歌词翻译”的作品是用来阅读的( music to the eyes) ,“歌曲配译”的作品是用来演唱入歌的( music to the ears) 。厘清了这些概念,译者才能根据歌曲翻译不同的目的采取不同的翻译手段,学者才能以此明确研究的对象,抓住 事 物 的 本 质,从而推动歌曲翻译研究工作。
四、歌曲翻译之实
歌曲翻译是一门跨文学、翻译学和音乐学的一门学科。歌曲翻译工作者不但要具有较深的文学素养,还要熟悉各种翻译理论和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学知识。歌曲翻译包括歌词翻译和歌曲配译,两类翻译从属性上讲都属于诗性翻译,彼得· 洛在《歌曲翻译: 歌词与文本》中指出: “有些歌词最初就是以诗的形式存在的,尽管现代歌曲中的有些歌词不一定都是好诗,但至少属于口头诗歌 ( oral poetry) 。”[9]20 中国古代的诗和歌一直是融为一体的,“从先秦的《诗经》《楚辞》到汉乐府、唐诗、宋词、元曲,无一不是合拍入律的歌词”[13]51 。歌词的文学性和音乐性决定了歌曲翻译的诗性,因此,歌曲翻译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诗歌翻译。鲍勃·迪伦在自传中写道: “无论我到哪里,我都是一个 60 年代的游吟诗人。”[24]因此,迪伦的歌词在中国也是冠以“诗歌集”之名出版的,属于前文提及的歌词翻译。再如,李正栓教授 2012 年在航空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英文金曲赏析精华版》也属于歌词翻译一类,该书共 9 册,所选歌曲均为经久不衰的 200 多首英语歌曲经典之作,书后光盘中不单配上了原声歌曲演唱音频,还配上了外籍专家的歌词朗诵音频,将歌词当做诗歌来吟诵,对大中学生的英语学习很有帮助,产生了极大地影响。该书自出版深受学生读者们的喜爱,多次再版印刷,是歌词翻译的经典范例。王宏印教授 2014 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国古今民歌选译》也属于歌词翻译,该书按照不同的民歌类型分出四类,编为四辑,共翻译了 88 首民歌,对中国民歌“走出去”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在与笔者的通信中,薛范先生谈到歌曲翻译的“文学性”和“音乐性”时说道: “歌词翻译,姓 ‘文’,而歌曲译配( 实指‘歌曲配译’) ,则姓‘音’。只有懂音乐的人,才能译配( 实指‘配译’) 好歌曲。”彼得·洛认为歌曲配译像电影和卡通剧的配音一样,为了达到预期功能,译文具有非同一般的限制性,是一种“特殊的翻译任务( special translating tasks) ”[21]186 。他还在《歌曲翻译: 歌 词 与 文本》中诠释了由他提出的歌曲翻译“五项全能原则”( pentathlon principle) [9]79 。他认为歌曲译者好似“五项全能”运动员,必须能兼顾铁饼、跳远、标枪、疾跑和摔跤等五个项目,这五个项目在歌曲配译中就是“可唱性( singability) 、词意( sense) 、自然性( naturalness) 、节奏( rhythm) 、韵脚( rhyme) ”。其中,“可唱性”最为重要,居“五项原则”之首,决定译词能否入曲合拍便于演唱。如笔者曾配译过鲍勃·迪伦的代表作《答案在风中飘荡》( Blowin' in the Wind) ,为了让译词入曲可唱,该汉语版译词字数就必须与原英文词音节数相等,与音符相应、做到亦步亦趋。由于一个英文单词含有一个或多个音节,一个汉字却只含一个音节( 单音节字) ,译者配译时,就要“通过缩译/扩译,或省词/添词的方法来控制译文的长短,避免出现“缺字”或“多字”而导致译词不可唱”[3]37 。同时,为了乐感的最佳融合,汉语译词尾韵也与原词尾韵相同( 均为[an]韵) ,让演唱歌手找到语音上的认同感,仿佛在用原词演唱。2016 年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该歌曲配译汉语版在各大网站被多次转发传唱⑥。综上所述,歌曲翻译是一门跨文学、翻译与音乐的学科,它包括歌词翻译和歌曲配译。歌词翻译是将源语歌词的词意用译语表达出来以“可读” 为目的的诗性翻译活动。歌曲配译是将原歌曲中的歌词词意、音乐性和表演要素都在目标语中再现出来的创造性文化活动。
五、结语
歌曲翻译属于说唱文学类翻译,是一种特殊的翻译活动。译界学者应该重视此类翻译活动,研究其翻译的特殊性,否则,“我们将失去对一些翻译现象的解释权,危及翻译研究的学科地位,损害我们在国际译坛上的话语权”[25]70 。当今是一个短视频时代,具有可视化特征的富媒体更利于翻译歌曲的传播。由于歌曲对思想情感的传播比文字传播更快、更具感染力,当前的文化翻译工作者应加强歌曲配译实践,让更多的歌曲在异域世界传承文明,传播文化“好声音”。相信彼得·洛《歌曲翻译: 歌词与文本》的出版一定会唤起译界同行对歌曲翻译这种特殊的翻译行为的关注,扩充翻译研究的新视野。同时,其书中有关“五项全能原则”的重释也会对歌曲配译实践和研究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