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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东南耕地名称价值与规划研究

时间:2022-01-04分类:农业基础科学

  提 要 传统农耕社会中用于指称不同农田地块的耕地名称,表现出独特的农耕文化特质,是一种有待盘活的乡村农业语言资源。地处豫东南的周口市淮阳区是典型的传统农耕区,收集其耕地名称并加以整理分析后发现,耕地名称主要通过与耕地相关的理性信息命名,理据主要分为方所理据和耕地自身属性理据两大类,因此耕地名称中保留着丰富的乡村历史文化、农业知识及耕作经验等信息。从培育文明乡风、重塑乡村文化生态的角度,建议在符合农业领域语言生活实际的情况下,对耕地名称进行趋雅避俗的更改和记录,并设立耕地语言景观,保护和传承这类农业地名词汇。耕地名称不仅保存着传统农业经验,承载着乡村历史记忆,而且寄托着乡愁乡情,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应注意它们的价值和作用。

  关键词 耕地名称;豫东南;乡村振兴;语言资源;语言规划

豫东南耕地名称价值与规划研究

  郑亚豪 语言战略研究 2022-01-04

  一、引 言

  耕地是乡村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传统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生产资料。豫东南地区地处平坦开阔的华北平原,各种自然条件适宜农业发展,从古至今都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区。区域内的小农经济模式决定了以村为单位的土地面积小型化特点(彭兆荣 2021),一块块四至分明的耕地环绕村落分布。乡村农业生产生活中,为了便于指称、辨识不同的农田地块,当地农民往往会自发地根据不同理据对耕地进行命名,具体名称如“东地、南小洼、塔碑楼子、大碱地、翻嘞地、蛇腰地、九亩地、庄户地、落生茬”等,这些名称通过村民草根式社会规约模式(刘晓波 2019 :76)约定俗成产生,在传统乡村生产生活的口头交际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北方传统农耕区的格局与风貌在语言符号层面的展现。耕地名称中保存有当地特有的农业知识和经验,承载着乡村社群的集体历史文化记忆,反映了该地区人与耕地、耕地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可视为区域特有的农业词汇和乡村农业语言资源。陈章太(2008)认为语言承载着丰富、厚重的社会文化信息 , 为社会所利用 , 能够产生多种效益 , 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资源。李宇明(2008)认为把语言看作人类重要的文化资源乃至经济资源 , 便于着力保护和开发利用这种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乡村振兴”这一国家战略,确立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又相继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2022 年)》(以下简称《规划》)。随着乡村振兴规划的实施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农耕文明几千年来赖以生存的乡村正在加速变化或消亡,农业文明赖以生存的环境也在迅速变化(李宇明 2016),现有耕地名称也可能随着传统农耕文明的消亡而变化、消失,因此对耕地名称的收集、保护和研究显得更加迫切和必要。

  国内从多学科角度对城市中各层级地名的研究成果颇丰,但对乡村社会内部的乡土地名,特别是针对某一类乡土地名的研究尚不多见。赵利亚(2017)以其故乡村落内部的地名为个案,对乡土地名进行详细分类,解释其命名规律,从集体记忆理论视角阐释乡土地名与地方性集体记忆之间的关系,关注城镇化和乡土巨变对乡土地名的影响。杨满妹、杨主泉(2021)则论述了闽西连南客家村落赤坑村“微地名”的命名规律和文化寓意,指出微地名作为农民丰富的精神文化和村落集体记忆载体,体现了人民传统生产与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与性格特点,并对农村微地名的保护和传承给出了相应对策。此外,相关学者也开始关注传统农业词汇的价值,如付义荣(2011,2020)、刘立娅(2017)等,注重对农业词汇中蕴含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农耕文化信息的发掘,指出非农化和城镇化等因素正影响着农业词汇的发展变化。国外对农业地名和土著社会中的地名的研究成果也值得我们关注。Siderius & de Bakker(2003)分析了影响荷兰农村传统田地命名的各种因素,如形状、大小、用途和植被等,还重点阐述了田地名称与当地土壤命名和分类的关系。文章还指出荷兰农田的大规模重新分配和数字命名法的引入导致了传统命名方式和田地名称的废弃与消失,这一现象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与之类似的还有 Ernits(2021)对爱沙尼亚旧有的英格利亚语耕地名称的研究。Henderson & Nash(1997)中提到,澳大利亚国家环境状况报告把土著地名的使用和保存作为土著语言状况的一个指标。Boillat(2013)则指出安第斯山脉奎丘亚土著社会中的地名在空间上体现了将生物和非生物、自然与人类融为一体的特征,提供了全面理解社会生态互动的途径,可以作为一个切入点,实施跨文化对话,实现更可持续的土地管理。

  本文通过田野调查收集豫东南耕地名称,分析其词汇特征、命名理据,对其中不符合乡风文明建设要求的部分地名给出规划、改造意见,从保护和传承的角度提出设立耕地语言景观的设想和建议。在乡村振兴战略和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实施的背景下,主要从区域农耕经验保存、乡村历史记忆载体和乡愁乡情寄托等方面发掘其语言资源价值,论述对这种乡村农耕文化因子给予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性,以求留住农耕文化之根。

  二、田野调查情况

  耕地名称在乡村普遍存在,但各种地图或书面材料中却鲜有收录或记载,因此我们采取田野调查的方式对其进行收集。本次调查主要在淮阳区(2019 年 12 月撤县设区,隶属周口市)境内展开。淮阳地处豫东南,面积为 1334.56 平方公里,耕地 93 763.47 公顷,户籍人口 149.5 万人,① 是一个农业大区、人口大区和文化旅游资源大区,曾连续 7 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李丽,周中艳 2015),其下辖的 11个乡是典型的传统农耕区,是调查、收集耕地名称的理想区域。具体调查过程中,我们深入到各自然村,采取拉网式、抽样式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收集耕地名称:对笔者所在的郑集乡全乡 120余个自然村 ② 进行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每村选取 2~ 3名年长男性 ③ 为调查对象,询问该村耕地名称及其背后的历史文化因素。为确保收集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调查中注重不同调查结果的相互验证,同时也会在村内人群聚集处进行谈话式收集。对其他 10 个乡进行抽样式调查,每个乡选取 10 个自然村,具体调查过程与前者相同。为了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得到详尽的结果,我们特别注意田野调查的氛围成分(Joshua 2017 :361),会根据调查对象具体情况赠予小礼物,拉近社交距离。通过一系列的努力,一共收集到耕地名称 1194 个。

  三、耕地名称的词汇特征、命名理据与规划建议

  (一)耕地名称的词汇特征

  作为乡村农业生产生活中的地名,耕地名称词语表现出一定的类型特征。从音节角度来讲,耕地名称以三音节居多,其次是双音节和四音节,五音节的很少,如“东地、南洼、冢子洼、大碱地、麦庄家后、电线杆子地”等。整体上来看,二、三、四、五音节耕地名称分别占 38.7%、49.2%、10.4%、 1.7%。耕地名称中的类名主要是“地”和“洼”。“地”是最普遍的耕地类名,在各类命名理据的名称中都有体现,如“东地、九亩地、长身地、自留地”等,共 508 个;“洼”一般只与方位标结合形成耕地名称,如“东洼、西洼、北小洼”等,共 93 个。从使用范围和数量上来看,“地”是比“洼”更典型的耕地类名。此外,“洼”包含较为偏远的意义,如在相对村落的同一方位上的两块距离不等的地块,离村落较近的一块往往是“地”,较远的为“洼”,如“东地、东洼”“西南地、西南洼”等。从构词法来讲,耕地名称一般为合成词,以偏正式为主,如“南碱地、东窑、老坟院地、废地、鲤鱼窝”等;有一些数量结构为主的地名,如“九亩地、一百二、八十亩”等;还存在少量主谓式名称,如“老河深、元宝新、牛抵头”等。张莉萍、陈莹、朱亚军(2018)在分析商标名专名的命名义时指出,商标名命名义分为指向主体人和指向客体商品(或服务)两种。前者具有感性诉求的特点,形成具有主观表达性的语义特征和语义范畴;后者具有理性诉求的特点,形成具有客观描述性的语义特征和语义范畴。参照这种语义分析模式,耕地名称也可以分为语义指向耕作主体(即农民)的具有主观表达性语义特征和范畴的名称,以及语义指向耕地的具有客观描述性语义特征和范畴的名称两类。前者主要表达农民的某种情感或意愿等主观信息,如“元宝新、丰产方、卫星地”等,表达了农民渴望丰收的美好意愿;后者则主要显示与耕地相关的各种理性信息,如“东地、南窑、谷茬地”等。在我们的统计结果中,仅有 11 个耕地名称属于前一种模式,其余均属于后一种模式。对于耕地名称所涉及的与耕地相关的理性信息的类别,我们在下一节耕地命名理据中做具体阐述。

  (二)耕地名称的命名理据

  豫东南耕地主要是通过与耕地相关的理性信息而命名的,不同的理性信息也正是耕地命名的不同理据。根据这些多样的理性信息,耕地的命名理据可分为方所理据和耕地自身属性理据两大类。其中,方所理据又可分为方位和标志物两类;自身属性理据可分为土壤类型、功用、形状特征和面积等 4 类。方所理据中,方位理据主要通过耕地与参照物之间的位置关系来为耕地命名。豫东南耕地一般环绕村落分布,命名时最常见的参照物便是所属村落,此时参照物对该村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共识信息,因此往往省去,名称具体形式表现为“东地、西南地、南洼”等。其他可充当参照物的有周围其他村落、池塘、河流、道路和建筑物等,这些参照物在耕地名称中一般不可省去,如“大河西、横路北、赵庄门儿”等。以标志物命名的耕地名称直接用标志物转指耕地,无须使用后置方位标或准标。自然事物和人文事物都可以作为标志物使用,如“东南河、大杨树、大塘地、麦庄坟院、冢子洼、关爷庙、塔碑楼子”等。

  所谓的耕地自身属性中,经常用来为耕地命名的属性特征包括土壤类型、功用、形状特征和面积 4 种。豫东南区域土壤类型主要分为碱、沙、淤及其混合形式,对碱土、沙土等不适宜作物生长的地块往往更倾向于以土壤类型命名,如“西沙地、大碱地、火截地、翻嘞地”。有些耕地由于水分、土壤、养分构成等因素较适宜某种作物生长,当地农民便经常种植该类作物,长此以往就以耕地的这种功用来命名耕地,如“红花茬、烟叶茬、瓜茬地、纯棉花地、小菜地”,这种命名方式显示了该地区的种植习惯。耕地形状和面积也是耕地的命名理据,以形状命名的有“小斜尖、方块地、辘轳弯儿、包袱单子、大长身儿”等,以面积命名的有“九亩地、五十亩、一百二”等。各命名理据在耕地命名过程中的能产性有很大的差异,其中依照方位生成的名称最多,有 550个,占总数的 46.5% ;以标志物命名的共 263 个,占总数的 22.2% ;以土壤类型命名的有 125 个,占总数的 10.6%;根据耕地功用、形状特征和面积 3种理据产出的名称分别为 99、94、52个,占总数的 8.4%、 7.9%、4.4%。需要指出的是,一些耕地名称的命名理据并不单一,可能同时涉及多种理据类型,但我们分类时只根据其最显著的理据,如“西沙地、南碱地”同时涉及方位和土壤理据,但土壤理据更能突出耕地自身的特点,因此便归入土壤理据类耕地名称。耕地命名理据分类和数量统计见表 1。

  当地农民为耕地命名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在交际中指称、辨识不同的地块,方所信息最能满足这种交际需求,因此方所理据类耕地名称占比最多,这也反映了当地农民为耕地命名时侧重为日常交流中的称说提供便利的实用性倾向(邵则遂,唐磊 2016)。可以认为,以方所为耕地命名时,是把耕地当作地理实体来看待的,侧重于突出其地理点位特征;而以耕地自身属性为其命名时,则更多地是把耕地当作一种农业生产资料来看待,这一类耕地名称虽然在数量上不及方所理据类名称,但其中却保留着更为丰富的乡村历史文化、农业知识及耕作经验等信息,更值得我们关注和重视。

  (三)耕地名称的规划建议

  李宇明(2012,2013)指出,包括乡村语言生活在内的微观层面的语言生活传统上一直以自然方式运行,还没有真正纳入国家语言规划的视野,是语言规划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另一方面,不同行业的语言生活和语言规划都有各自的特点,是否能处理好这些问题关乎行业的发展和语言生活的和谐。耕地名称长期以来以一种自治的状态“野蛮”存在,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本节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培育文明乡风、重塑乡村文化生态的要求指导下,结合乡村发展实际情况,对耕地名称及相关问题的统一规划提出建议。

  1. 耕地名称的更改和记录

  一般来讲,通过草根式社会规约模式约定俗成的地名往往会存在因过于追求接地气或实用性而格调略低、流于鄙俗的弊端。以北京的胡同名称为例,最初的“棺材胡同、臭水街、母猪胡同、狗尾巴胡同、王寡妇斜街”等名称虽然易懂易记、简单实用,但也会因为附有过于负面、鄙俗的色彩而与新时期精神风貌不符,乃至引来争议。豫东南耕地名称中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如有些以坟茔为标志物的耕地即得名于一些乡村负面事件或人物。例如,“老婆(儿)塘”指的是多年前一位老妇人因家庭争端而投水自尽的事发池塘及附近耕地;“迎坟”指的是新中国成立前一个横行乡里的恶霸被村民捉住,处以私刑后所葬之处的耕地;“区长坟”指的是一个作恶多端的国民党前区长被枪决后所葬坟墓附近的耕地。类似的耕地名称还有“熊猫坟、瞎老婆坟、老鬼窝、乱葬岗、老现坟、白娃子坟”等等。这些耕地名称有些体现了旧时村民对苦难人生略显麻木的消极心态,有些则体现了村民的猎奇心理,格调不高,负面色彩较浓。对于这部分名称,我们首先要忠实地记录下来,在乡村史志相关资料中有所保存;其次也要结合乡村振兴建设所提倡的文明乡风具体要求对其加以规划。

  谐音是地名由俗化雅的常用手段之一。如上文提到的胡同名称,后来通过谐音改为“光彩胡同、秀水街、梅竹胡同、高义伯胡同、王广福斜街”等文雅的名称,取得了良好的命名效果。对耕地名称的语言规划也可以在符合农业领域语言生活实际的情况下,通过谐音等方式对负面色彩过于浓厚的耕地名称进行改造,趋雅避俗,化丑为美,提升乡村地名命名的审美格调,体现新时期乡村精神文化风貌。需要注意的是,原有耕地名称一般由当地村民自发命名、约定俗成,所以对耕地名称的规划也要突出村民的主体地位,尊重村民的意见,贴合当下区域内农业生产实际。由此看来,针对耕地名称的规划与改造最好由当地有一定文化知识素养且熟悉农业生产的“乡村权威人士”来施行。

  2. 耕地名称的语言景观规划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村社会正在发生巨大变革,农村人口就业非农化趋势明显,传统农耕作方式也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这些变革必然会导致包括耕地名称在内的传统农业词汇的变化甚至消失。为了更好地保护、传承这类特色农业专名词汇,有必要在田间地头为耕地名称设立相关语言标牌。付义荣(2011 :140)在研究安徽无为傅村方言词汇变迁情况时也指出,老一代傅村人所熟知的一些农业生产词语到了年青一代这里竟然成了陌生的词语。青少年的语言态度对一种语言或一类词汇的发展走向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田野调查中我们曾留心观察青年人对耕地名称的认知和态度,发现大多数青年人仅能说出通过方所理据产生的如“东地、西地、南洼”等简单名称,而对于通过耕地自身属性理据产生的名称及其背后的历史文化信息则知之甚少,而且不以为意。有些青年人在提及耕地名称时还会显露出尴尬的语气和表情,觉得这些算不上“真正的地名”。本项研究工作前期,我们面向当地中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发放调查问卷收集耕地名称,实施过程中却因学生们大都对本村耕地名称了解甚少而不得不放弃。这说明当下耕地名称的使用和传承情况很不乐观。尚国文、赵守辉(2014)认为,语言景观对语言行为具有“激励效应”:标牌上的语言以视觉信息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必定影响人们对各语言不同地位的理解,进而影响他们的语言行为,构建新的语言环境。为了保护和传承这类农业地名词汇,保留乡村特色文化因子,有必要在田间地头设立语言标牌,借助文字手段对耕地进行标记和展示,并附以相关名称的历史文化信息介绍,引导乡村社群重视耕地名称,改变他们对这类乡土地名词汇的语言态度。同时,耕地名称语言标牌的设立还能发挥这种农业专名词汇在乡村社群身份认同建构方面的积极作用(郭熙 2015 ;刘慧 2016),在乡村振兴中起到凝聚人心和增强社群归属感的效果。

  四、耕地名称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

  《规划》指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实施过程中,不仅要对传统村落、农业遗迹等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还要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价值挖掘。语言是一种特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孙宏开 2021)。李宇明(2019)认为,从语言资源特别是语言资源功能的视角看,“语言”不只是一个“符号系统”,更是一个“知识系统”。在语言保护过程中,不应只是记录、保护语言符号,还要记录、保护人类的语言知识体系及文化体系。豫东南耕地名称作为传统农业社会特有的地名专名词汇,反映了农民对农业用地的认知、创造和利用的过程,蕴含着区域传统农业生产经验和乡村社群的历史记忆,更是乡村社群集体记忆和乡情乡愁的符号载体,其在乡村振兴和农耕文化传承保护过程中的价值值得我们重视和挖掘。

  (一)耕地名称中的传统农业经验

  耕地名称在指称农田地块的同时,还蕴含着区域农业知识和耕作经验。如以土壤类型命名的名称中,保留了对特定耕地土壤类型的认识。传统儒家哲学的生态思想把土地看作有生命的事物,要求用道德的态度对待它,使它能够实现生养万物的功效。这种生态思想的具体实践措施之一就是要根据土地的特点进行种植(乔清举 2013 :129)。以我们的调查区域为例,除了沙土、淤土以及沙淤混合的两合土外,还有一些黄河泛滥时造成的盐碱土壤。当地农民以土壤类型为理据对耕地进行命名,凸显了其特殊的土壤条件,如“大碱地、三截子地(碱沙淤土各占一部分的地块)、火截地(指土壤条件上淤下沙,水分容易流失导致干旱的地块)、莲花土地(沙淤土壤混合的地块)”等。因地制宜的农业思想既是传统儒家农业生态思想的精髓,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要求。这些复杂多样的土壤知识通过耕地名称保留下来,对细致了解当地土壤类型和生态状况、因地制宜地发展当地农业都有很大的帮助。此外,诸如“红花茬、纯棉花地、老落生茬”等以耕地功用命名的名称则直观展示了区域的种植习惯和相关农田地块适宜种植的物种,对发掘当地农业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格局具有参考作用。

  (二)耕地名称对历史记忆的保存

  周振鹤、游汝杰(2006 :123)认为,地名具有顽强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变化相对较慢,可以较好地保存文化史中的某些本来面目。传统乡村社会及其文化以生态、生活、生产三位一体的方式存在(温铁军 2018),农业生产与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密不可分。这一特点使得耕地名称中保存了丰富的区域历史文化信息和乡土记忆,诸如村址变更和人口迁徙、历史灾害以及相关传统器物等。

  耕地名称中承载着许多村址变更和人口迁徙的历史信息,这在以标志物为理据的名称中体现得较为充分。例如,调查发现,区域内普遍存在“庄户”类耕地名称,如“东庄户、老庄户、庄户地” 等。“庄户”一般指农户,这里代指农民居住的村落,“庄户地”是在村落遗址上开垦出来的耕地。有些旧村落由于移民、交通、洪水等原因败落后,遗址被周围村落的村民平整开垦为耕地来使用。“坟茔类”耕地名称在区域内的使用也较为普遍,如“李家坟、龚坟、刘坟、麦庄坟院”等,受语言本位观思想的影响(邢福义 2002),村民往往只以外族外姓的坟茔来为耕地命名,如“李家坟、麦庄坟院” 分别指保留有李氏坟茔、麦氏祖坟的耕地。这些族群的后裔一般已迁徙至他处居住,迁徙信息便通过 “坟茔类”耕地名称保存了下来。这一类历史信息往往由于过于微观、琐细而被县志年鉴等史料所忽略,但却可成为当地乡村史志修编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和历史佐证,具有重要的保存和传承价值。

  一些以土壤类型命名的耕地名称还记录了区域内的历史灾害信息。豫东南地区处于黄泛区腹地, 1938 年“花园口”决堤事件给黄泛区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悲痛和苦难,同时也造成区域内农业土壤生态的全局性改变。黄水流经处,盛产小麦的黑土被淤没,土壤沙化、盐碱化严重;没有被黄水淤积的土地,变成了易涝低洼区,产生了盐碱次生灾害(肖铭 2004)。时过境迁,虽然经过了历次土壤生态改造,黄水造成的土壤性质恶化仍然影响着当地的农业生产,如“西沙地、南碱地、大碱地”等土壤性质较差耕地的形成大都与黄河泛滥有关;而区域内普遍存在的“翻嘞地”这一耕地名称,则是对黄泛区 “翻淤压沙”这一农业土壤改良壮举的忠实记录,见证了黄泛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

  此外,耕地名称中还保存有传统器物信息。当地农民善于用生活中常见的传统器物的形状作类比为耕地命名,给形状不规则的耕地命名时更是如此。随着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有些传统器物早已在现实生活中不复存在,但相关器物信息却仍在耕地名称系统中保留,如“辘轳弯儿(汲水装置的手柄)、布衫襟子(传统女性服饰)地、罗圈地、包袱单子地、马鞍子地”等。这些耕地名称充满了传统乡村社会的生活气息,是乡村社会生活方式变迁的重要佐证,可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工程相互照应,勾勒传统乡村生活的原生态画卷。

  (三)耕地名称的乡愁寄托价值

  耕地名称除了承载农业经验和历史文化记忆信息外,还寄托着乡村社群的乡愁情思。《规划》指出,要把乡村历史记忆、地域特色融入乡村建设与维护中,重现原生田园风光和原本乡情乡愁。乡愁是内心深处一种对家乡、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的记忆、怀念与向往,是内心深处一份最柔软的情感,是一种精神需求和文化认同感(刘沛林 2015)。鉴于地名在保留乡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呼吁保留、恢复传统地名,让出门在外的游子们乡愁情结有所寄托,也更容易找到回家的路。耕地名称在寄托乡村社群的乡愁乡情方面具有自身独特的价值。传统乡村社会中,农耕活动占据了农民的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农民的大多数日常活动也都限于农业耕作半径之内,每个耕地名称都见证了一系列的劳动耕作场景,反映着该地区人与耕地、耕地与环境的互动关系,承载着丰富的乡土记忆。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背井离乡涌入城市谋求发展,乡村本身的环境与格局、农业生产方式、社群生活方式等各方各面也都在逐渐发生变化,传统乡村社会逐渐变化、解体。这种情况下,耕地名称就成了处在身份转变过程中的农村人乡愁情结的寄托。在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通过对耕地名称这一乡村农耕文化因子的保护和传承,可以让农村人的乡愁情怀有所寄托,满足乡村社群内心深处对传统社会的文化依恋和精神需求。

  五、结 语

  语言,特别是词汇,是人类编织文化世界的丝线,是观察文化现象的棱镜,而传统农业词汇则是我们观察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农耕文化的一个重要棱镜(邢福义 2000 :110 ;付义荣 2021)。本文注意到豫东南传统农耕区耕地名称这一特殊乡村语言资源,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对其词汇特征、命名理据进行详细的介绍,结合耕地名称在使用、传承中的具体情况做出规划,从区域农耕经验和知识保存、乡村历史记忆载体和乡愁乡情寄托等方面挖掘其价值和作用,突出其在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目标的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工程中的特殊意义。重视对耕地名称这种传统农耕文化因子的保护和传承,有助于保持乡村文化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留住农耕文化之根,留住乡村社群的田园乡愁。当下乡村社会正在加速变革转型,我们不得不承认和接受的是,受城镇化的推进,耕地的整合改造、出让流转以及乡村自然人文景观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耕地名称会逐渐失去其在交际中的指称作用,传统的命名方式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这就要求我们在发掘、利用耕地名称语言资源价值的同时,注重其语言文化遗产属性,把它作为一种农耕文化符号、一种传统农耕社会的象征进行收集和保存,在继承的基础上建设符合乡村实际的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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