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是基于当前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养老资源不足和令人堪忧的养老现状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低成本、 多元化主体、 重视精神慰藉和弘扬互助文化的特点, 使其能够适用于农村地区现有的社会结构, 并且可以很好地弥补农村现存各种养老模式的不足。 互助养老模式对于缓解我国农村地区养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应该通过加强理论研究、 拓宽融资渠道、 引入多重资源等多元化路径促进其发展。
本文源自储灿灿,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新论) 发表时间:2021-05-31
关键词: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 养老问题; 农村社会结构; 多元化路径
一、 问题的提出
根据国家统计局显示, 近十年来我国 65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和老年抚养比呈逐年递增趋势。截止到 2019 年末, 我国 65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高达 17603 万人, 老年抚养比高达 17.8%。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养老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公众广为关注的话题。 从养老发展水平现状来看, 城市地区的养老发展水平显然要高于农村地区。 对于老龄化问题更加严重、 养老资源更加匮乏的农村地区而言, 亟须探索出一条能够适合农村社会境况的养老途径, 使农村老人共享发展成果, 获得更为幸福的晚年生活。
(一) 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 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带动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 同时也促进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 但大量的人口外流使我 国农村 地区 逐 步演 变 为 “空心 村 ” 和 “白 发村”。 城乡人口流动使农村老龄化问题更为严重,也使农村养老问题陷入诸多困境。 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农村地区传统的主要养老方式, “打工潮” 的出现使这一养老方式赖以生存的人口结构和社会结 构 基础 有所 动 摇 。 沈菊认为 , 在农 村 地 区 “空心化” 背景下, 我国农村地区养老实践仍旧以家庭养老为主, 但其养老功能已有所弱化。[1]此外,传统孝道作用式微、 政策法规不完善、 计划生育政策使当前家庭养老主体不堪重负等问题都给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2] “未富先老” “未备先老” 使农村老人晚年生活质量普遍较低,老人的日常照料、 经济供养和精神慰藉等需求均无法得到很好的满足, 农村养老问题日益凸显。
(二) 现存养老资源作用甚微
农村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和老龄化速度加快使农村地区对养老资源的需求急剧攀升, 广大农村地区养老资源不足问题极为严重。 对于个人资源而言, 农村老人大多以务农为业, 没有离退休金的支持, 微薄的农业收入使其无法在年老时积累足够的养老资金, 劳动收入更会因其年龄的增长而缩减。 在制度资源方面, 面对庞大的老年人口,国家财政难以完全负担起养老费用。 中央对农村社会保险财政投入较少、 各级政府对养老金财政补贴不均衡、 权责不明晰以及农民本身参保意识不强、 参保积极性较低等原因, 都使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和政策安排无法满足农村老人对高质量养老的要求。[3]目前, 农村地区 60 周岁以上老人每月都可以免费领取一笔基础养老金, 但各地水平不一样, 大部分地区现为 75 元, 这显然不足以维持农村老人晚年生活花费。 随着农村青壮年向城市流动, 农村地区家庭结构发生转变, 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渐衰微, 农村家庭养老资源逐渐缺失。 同时, 我国传统乡村社会中用于补充家庭养老功能的邻里互助资源也因为农村 “空心化” 和 “老龄化” 现状而难以提供支持作用。 而市场化养老服务质量低、 成本高、 发育不足, 无法满足农村养老需求; 公益性养老组织发育不完善, 也无法为农村养老提供支持作用。[4]因而, 现有的养老资源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上收效甚微, 无法改变农村地区现有的养老困境。
(三) 农村养老现状令人堪忧
相比于城市地区的老人而言, 农村地区老人的养老现状是不容乐观的。 首先, 许多农村老人晚年生活质量较低, 日常生活无人照料, 基本上处于自救状态。 目前, 住在农村的老人大多数为留守老人、 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 与子女在地域上的隔离或者无子女等原因使该类老人无法得到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 特别是在生病期间也处于无人问津状态, 有的老人可能病死在家中也未能被人及时发现。 徐俊基于网络媒体报道内容分析得出, 自 2009 年以后网络上关于老人 “孤独死” 个案的报道数量明显增加, 并指出随着我国 “少子化” “老龄化” 和 “空巢化” 的发展, 空巢老人 “孤独死” 的案例将会继续增多[5]。 其次, 农村老人就医难、 看病难的问题依旧严重, 健康问题无法得到较好保障。 农村老人大病拖、 小病忍、因病致贫、 因病致死的现象极为严重。 从主观方面来看, 农村老人大多勤俭节约、 生活拮据, 对于日常身体不适的状况往往抱着 “小病不用治” 的心态而一拖再拖, 不愿就医。 从客观方面来看,农村地区 “空心化”、 医疗机构布局不合理、 医疗机构诊疗水平不高、 老人医疗支付能力差以及新农合发展水平不够高等原因, 常常导致老人在身患疾病时无法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6]最后, 农村老人自杀问题不容忽视。 经济发展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使农民收入有所增加、 生活质量得到改善,但农村老人社会保障不足, 加上经济社会转型对于传统家庭结构和功能造成的转变, 使许多农村老人在晚年期间无法得到很好的赡养。 生存困难、疾病痛苦、 精神寂寞等成为导致农村老年人自杀的主要原因。[7]
二、 农村既有养老模式分析及互助养老模式的缘起
(一) 农村既有养老模式的不足分析
我国农村现存的养老模式主要有家庭养老模式、 集体养老模式、 社会养老模式、 个人自养模式、 居家养老模式[8], 以及近些年兴起的互助养老模式。
1. 家庭养老功能式微。 家庭养老也称代际养老, 是建立在传统孝道伦理观念上, 以血缘和亲情为基础的养老模式。[8]家庭养老模式在我国传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一直居于主要地位, 其核心是血亲价值, 小农经济、 宗族制度和孝道文化,分别是其形成和存在的经济、 政治和文化基础[9],主要表现为子女为赡养老人提供经济支持、 日常照料以及精神慰藉。 基于我国的文化传统, 家庭养老模式理应是农村地区最理想的养老方式, 其精神慰藉功能是任何养老模式都无法取代的。 但目前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导致农村人口流动, 农村家庭的结构和功能正随着社会变迁而转变, 家庭的赡养功能逐步退化。
2. 集体养老条件欠缺。 集体养老又称社区养老, 是指集体经济比较雄厚的乡村或乡镇组织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老年人进行赡养的一种养老模式。[8]集体养老通过不同的方式对老人实行分类帮扶, 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从不同层面缓解农村老人养老困境。 但集体养老对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区管理水平要求过高, 难以在经济普遍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推广。 同时, 集体养老只是进一步弥补了现代家庭养老模式中对老人提供物质基础和日常照料功能的不足, 并没有很好地满足老人在精神层面的需求。
3. 社会养老推广性差。 社会养老是指在较大的区域范围内, 依靠全社会成员或者某些经济实体的力量实现养老责任共担的养老保障机制。[8]社会养老模式主要依托于国家制度安排, 在养老保障方面具有较强的可靠性和福利性。 但基于我国目前经济水平不够发达、 老人养老意愿受传统文化影响深远等现实状况, 面对我国庞大的农村老龄人口数量和农村地区浓厚的 “养儿防老” 观念,短时期内社会养老模式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推广还较难。
4. 个人自养能力不足。 个人自养是指老人年轻时储备资源用于年老时自我养老的一种养老模式, 包括经济储备、 健康储备和精神储备三方面内容。[8]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和社会养老的缺失导致农村地区自我养老渐趋主流, 其实践类型主要有土地自养、 互助自养、 储蓄自养和再就业自养等四种自养途径。[10]个人自养模式通过老人自身的储蓄进行养老, 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 维护老人晚年的人格尊严, 规避养老风险, 具有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意义。 但自我养老对老年人个体经济水平、能力水平和健康水平要求较高, 并且将养老责任完全归于老人自身, 弱化了子女赡养和政府扶助的责任, 不利于孝道文化的弘扬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5. 居家养老可行性差。 居家养老模式是指老年人根据自己意愿在家居住, 主要由家庭 (包括子女、 配偶及个人) 提供经济供养, 由社区、 社会为农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 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 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 是家庭养老的社会化。 [8]此模式虽然可以使老人得到很好的经济供养、 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但其依旧对家庭的主体作用存在较大的依赖性, 并且对农村地区居民数量和制度保障水平具有一定的要求, 故而在空心化的农村地区缺乏实践基础。
(二) 互助养老模式是对农村既有养老模式不足的弥补
互助养老模式是指立足于中国传统非正式互助, 融合志愿服务精神, 调动政府、 社会、 企业等多方资源, 依托亲朋邻里、 志愿者等互助网络,通过正式化、 规则化逐步走向组织化管理、 混合化运营, 为老年人提供低成本的食、 住、 精神慰藉和生活照顾等, 是推动构建由小及大的和谐稳定社会共同体的社会养老服务模式。[11]互助养老是基于我国当前家庭功能日渐衰微、 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的现实背景下衍生出来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 对缓解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养老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所实施的互助养老模式主要实践经验类型有 “时间银行模式” “结对互助模式” “据点互助模式” “肥乡互助模式” “守门人模式” 和 “合租互助模式”, 其中以 “肥乡互助模式” 推广程度最大。[12]
1. 降低农村养老成本, 规避农村养老经济风险。 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对我国的养老资源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但我国在尚未实现现代化且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就步入了老龄化社会, “未富先老” 的困境使我国面临着极大的养老压力, 特别是经济方面的压力。 资金是维持农村互助养老持久、 稳定运行的基础, 对于经济水平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而言, 综合利用乡村集体闲置资源、发挥老人自身潜力、 链接各方社会力量, 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约农村地区的养老成本。 例如我国目前在互助养老模式中最具代表性的 “肥乡互助模式”, 就因其 “村集体办得起、 老人住得起、 政府支持得起” 的互助养老特点而逐渐被推广到全国各地, 目前在甘肃、 广西、 四川和内蒙古等省份都得到了推广。
2. 形成多元服务主体, 保障老人日常生活需要。 对于老年人而言, 日常照料是其最需要的养老服务。 我国以往对于老人的日常照料基本上都是由家庭提供, 但如今农村地区 “空心化” 导致的家庭结构变动使得许多农村家庭已无法再承担起照料老人的主体责任。 互助养老以农村老人互助为主, 同时充分融入了志愿者、 亲朋邻里和基层党组织的力量, 实现了养老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对家庭照料功能的缺位进行了弥补。 多元主体的参与让老人获得多方位的支持, 降低了对某单一照料主体的依赖, 保障了老人所需要的日常照料。不仅如此, 在互助养老中, 逐渐形成的规范化、组织化的运行机制还可以使患病老人、 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获得更加专业的照顾。
3. 丰富老人精神生活, 满足老人精神慰藉需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 农村地区老人对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互助养老模式让老人得以最大限度地留在自己熟悉的农村地区颐养天年,满足了老人对故土的眷念之情。 同时, 互助养老模式打破了以往养老模式中将老年人视为 “被照顾者” 的弱势形象, 活化老年群体资源, 让部分老人从被服务者转变为服务者, 增强了老年人的自信心和尊严感。 最为明显的一点在于互助养老让生活模式单一、 社会活动范围狭小的老人再次积极地参与到社会生活中, 建立起多元化的社会支持网络, 老年人在其中能够充分地感受到自身依旧被社会所关注和关爱。
4. 弘扬互助文化传统, 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互助养老模式充分调动起老人与老人之间、老人与亲朋邻里之间以及老人与志愿者之间的友好关系, 让互助文化在不同群体、 不同服务内容之间充分体现, 有利于恢复乡村互助文化传统,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
三、 实现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的多元化路径探究
(一) 重视理论作用, 加强互助养老理论研究
好的实务离不开理论的指导, 虽然互助养老模式在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但要在广大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 基础设施有待完善的农村地区得到普遍推广并发挥积极作用,就必须总结出一套完整的互助养老模式理论体系。
1. 树立互助养老理论研究意识。 学术界要充分认识到互助养老的重要意义所在, 明确对互助养老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性。 赡养老人不仅是儿女的责任, 更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老年群体曾是进行社会建设的主体, 他们理应享有健康的晚年生活。 中国乡村社会是一个充满人情味的地方,发自内心的互助理念使养老模式更具情感价值,也能使老人和养老服务者从中获得更多的情感慰藉, 继而弘扬互助精神,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因此, 深入探究互助养老理论、 促进互助养老模式科学发展, 不论是对实现老年人个体晚年的幸福还是对促进整个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2. 合理借鉴西方国家理论经验。 不同国家因其不同的历史背景和发展现状, 其养老模式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但同为养老模式, 其实施理念和路径之间必定存在可供借鉴之处。 学者们应对国外互助养老理论和经验进行总结, 从中提炼出能够对促进我国农村互助养老理论发展的重要启示。所谓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研究、 总结西方国家的互助养老理论经验, 吸收其长处为发展我国互助养老理论所用, 有利于推动我国互助养老理论体系的建成。
3. 深入总结本土基层实践经验。 脱离实践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 学术界理应切合实际、 深入基层, 充分了解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在实践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困境, 结合本土实际,从而提炼出属于我国互助养老模式的理论经验。我国在养老问题上不仅受到现实国情的制约, 还受到传统文化和现代思想潮流的影响。 在现代化进程中, 农村地区 “空心化” 日益严重、 家庭养老功能日渐消减、 代际重心逐步下移、 传统孝道文化衰落, 农村互助养老面临的现实挑战和文化冲击十分复杂。 从历史和现实出发, 同时结合我国各地养老现状进行研究, 才能探讨出适合我国本土的、 既能够促进社会发展又能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互助养老服务理论。
(二) 拓宽融资渠道, 夯实互助养老经济基础
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是保证养老服务顺利实施的基础, 要想使得互助养老模式在农村地区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仅靠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是完全不够的, 必须多渠道进行筹资, 促进互助养老模式作用力的发挥。
1. 国家设立专项资金。 从国家层面来看, 不仅要从政策上大力提倡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同时要将互助养老的资金投入落到实处。 设置国家互助养老专项资金, 对参与互助养老的老人和工作人员给予补贴, 为建立更加完善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从而为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实施和运行营造更加良好的基础, 带动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
2. 社区加大招商募资。 乡村企业是促进乡村发展的重要力量, 要想促进乡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扩大互助养老经济来源, 必须要对外进行招商募资。 要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 特别是与本村、本县或者本市的成功企业家取得联系, 以优惠的政策吸引他们兴办乡村企业, 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此举既可以使当地财政有所增收、 互助养老资金来源有所拓宽, 也可以使外出务工的劳动力返回本地,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地区空巢老人、 留守老人较多等问题。
3. 激发个人内生动力。 农村互助养老不能仅靠外界力量提供支持, 还需要激发内生动力。 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实施过程中, 应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培育当地互助养老精英力量, 形成农村互助养老的内在造血主体。 老党员可以带头成立老年人互助养老小组, 组织有生产能力的老人进行一些简单的农业种植活动, 减少互助养老在食物等物资方面的支出; 半失能老人可以制作一些简单的、 具有本地特色的手工作品, 利用电商或者其他销售渠道进行售卖, 所获盈利可以用于补贴互助养老的支出。 老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益, 不仅可以增加互助养老的运行资金,同时也能加强老人们之间的联系, 增加老人对自身的价值认同以及对互助养老这一新型养老模式的认同, 从而使互助养老在农村地区能够获得更加广阔的作用空间。
(三) 引入多重资源, 创新互助养老运行机制
互助养老模式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多种资源的综合利用, 政府部门加强顶层设计、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参与以及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促进农村互助养老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政府部门加强顶层设计。 政府部门加强对互助养老的顶层设计, 对互助养老的运行方式和过程做出科学决策, 有利于增加农村居民对互助养老的信任度, 促进互助养老更加顺利地实施。首先, 政府部门需要规范互助养老的相关运行规则, 对互助养老所需资源的申请条件和操作规定作出明确规范, 保证整个互助养老流程在法制框架内运行; 其次, 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关于互助养老服务的监督体系, 充分保障农村老人、 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在互助养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最后, 还应建立关于互助养老的服务评估体系, 对互助养老每个阶段取得的成果和不足进行评估, 以便及时发现和改正模式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促进互助养老模式良好运行。
2. 专业人才积极参与模式运行。 农村互助养老的专业化、 科学化发展, 离不开专业人才的介入。 为促进农村互助养老更好地付诸实践, 需要大力引进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其中, 利用其专业优势助力互助养老模式实现效益最大化。 社会工作的本质就是为了解决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社会工作者介入互助养老的实施过程, 可以依靠其专业知识更好地为老人服务。 同时, 社会工作者还可以发挥资源链接和政策倡导的作用, 为资源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实施互助养老争取更多的物质、 人力和政策资源, 从而提高农村互助养老实践中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益, 引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朝专业化方向发展。
3. 网络技术助力模式科学运营。 当前, 互联网技术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 互助养老模式也需要依托网络技术实现科学发展。 首先,搭建互助养老网络运营平台, 利用网络技术对各地互助养老模式运行细则建立档案, 对其运行过程进行动态观察和测评, 有利于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实现公开化、 透明化运行, 提高农村互助养老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 其次建立互助养老网络共享平台, 便于各个实施互助养老模式的地域之间进行交流和经验借鉴, 从而提高互助养老的创新潜力。 最后, 创设互助养老志愿者服务登记平台, 让互助养老模式打破地域限制, 实现 “全国一盘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