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科研课题申报类型包括重点科研课题、一般科研课题等,都是面向审计开展的课题研究,重点科研课题面向全市审计机关招标,各申报单位和部门也可根据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自行拟定课题进行申报。本文为大家介绍上海市审计科研课题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部门按照《上海市审计局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填写《2021年上海市审计局审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鼓励全市审计机关通过跨单位、跨部门、市区联动等方式组成联合课题组,并吸收高校教师、科研机构人员共同参与课题研究,优势互补,合作攻关。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能对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指导。申报重点科研课题必须由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科研课题申报时应同时上报课题经费预算。市局重点科研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科研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区审计局每个课题资助2万元。
(四)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申请书时,需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和5份纸质件。
(五)申报的课题申请由市审计局审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立项评审,主要评审课题设计论证、课题研究大纲和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及能力,择优立项。由市审计科研所组织发放课题立项通知,并于2021年7月组织开展课题中期检查。对课题组未按立项要求完成研究进度及阶段性成果的,缓拨或停拨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并终止立项研究任务,追回已拨资助经费。各课题组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报告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一般科研课题研究报告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市局将于2021年10月组织开展课题结项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