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建设法治中国和参与全球治理要依靠大批有使命、有担当的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文章认为高校应对标厚德育、重实践、国际化的涉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规格精准发力,开拓创新涉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路径。一方面,并重并举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加强课程设置的系统性和内容的先进性,以灵活多样的德育教育形式提升学生感性认识;另一方面,加强课堂内外联动,校企协同育人,增加专业课程的实践环节,注重 “以赛促学”等校内外活动,锻炼学生应用能力,增强实践育人效果。同时,在利用传统的跨国校际合作项目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互联网等丰富教育资源,建构完善国际法和比较法知识体系,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本文源自《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月刊)创刊于2005年,是由黑龙江教育杂志社主办的高教刊物。曾荣获”黑龙江省社科十佳期刊:。本刊以高教评估研究为重点,探索我国高教评估理论与方法,注重高等教育发展研究、校本研究,立足黑龙江,面向全国,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老师专业化发展服务。
关键词:涉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路径
我国正处在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正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央,国家需要大批涉外卓越法治人才参与建设。高校作为涉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应当积极探索新时代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的时代需求,准确把握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规格,探索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路径,为国家输送更多有使命、有担当的涉外卓越法治人才。
一、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的时代需求
(一)建设法治中国的需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培养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建设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制度完备是基础,法治人才培养是关键。这是因为,一个国家法治的实现不仅要求良法,更要求善治[1]。良法的落实,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政府法治人才和仲裁员、调解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才以及法学教师和学者等法学教育研究人才[2],应具有法律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只有这样方能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完善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参与全球治理的需要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我国正在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央。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
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贸易投资合作,离不开法治人才的参与。我国企业开展跨境商贸活动,不仅要遵守并学会运用沿线国家法律维权,而且要认识“一带一路”国家的法律文化、商业背景、劳资问题等[3],才能避免和化解不同制度下的商业冲突。
全球治理过程中,合作与斗争并存。近年来,美国的霸凌主义和霸权行径出现泛化迹象。美国向我国政府和企业挑起的贸易摩擦和投资限制,进一步加剧了国际法律斗争的严峻形势。在国际和国外司法准司法机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合法权益,将成为未来我国参与国际法律斗争的常态。
国际政治经济交往的日益加深和随之而来的冲突加剧,势必需要一批有使命担当的涉外法治人才。然而,我国高端涉外法律人才还相当短缺,全国律师协会 “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的中方律师仅 84 人[4],我国高等学校为国家培养既能提供法律服务又能参与法律斗争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重任在肩。
二、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规格
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于 2018 年 9 月联合发布《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 的意见》,是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在法学教育领域的重要标志,明确了我国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规格。涉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更加需要在厚德育、重实践、国际化方面精细设计且精准发力。
(一)厚德育
涉外卓越法治人才要求不仅培养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技术精英,更要培养政治立场正确、恪守职业伦理、富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的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德育教育意在解决“为谁培养人才”问题。
(二)重实践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指明,法学类专业教育是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基础上的职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 1.0 版到“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的 2.0 版,“法律”到“法治”的一字变化,体现了法学教育不仅要关注规则本身,更要关注规则的运用[5]。应用能力的培养,意在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 问题。
(三)国际化
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其涉外性的特征必然要求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既有家国情怀又有国际视野。国际视野和国际沟通能力的培养,是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的应有之义。
三、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路径
(一)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并重并进
第一,加强课程设置的系统性和内容的先进性。根据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对法学专业的要求,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调整为 “10+X”分类设置模式,“法律职业伦理”为新增的 10 门必修课之一。“法律职业伦理”注重塑造法律人的独立人格和法律人的职业伦理精神和公平正义的道德品格[6]。这一新增课程可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法官受贿案、律师伪造证据案、检察官刑讯逼供案等,使学生了解不同法律职业伦理规范的内部关系和伦理冲突,防范学生毕业后成为“精致的功利主义者”。
在法学教育中首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教材”),在教材选用上严格把好政治关。目前已出版的法学专业马工程教材有《宪法学》《法理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等,《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刑事诉讼法学》等马工程教材已相继完成第二版、第三版的修订出版。在保持课程内容先进性的基础上,应当坚持“一课双责”,做到专业课与思政课同向而行,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突出教学内容中的价值引领,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第二,以灵活多样的德育教育形式,提升学生感性认识。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知识传授和德育浸润,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走进校园,或者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座谈的方式,以及充分利用实习等机会,使学生有更多机会接触不同领域法律职业人,近距离了解法学教师、学者之外的法律职业人应秉持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譬如,香港法律基金有限公司自 2011 年开始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以“职业道德与专业操守” 为主题的“内地法律学生访港交流”项目。学生在拜访香港特区的廉政公署、高等法院、律师会、警察学院等机构并听取讲座后,更加直观深刻地理解法治精神和法治作用,更好地激发根植祖国需要奋勇向上的学习热情。
(二)课堂内外联动和校企协同育人
性更强。法学教育整体上应转向职业教育[7]。法学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集方法与内容、知识与理论为一体的综合培养体系,既可以通过课堂内的实验、实训课程,也可以在课堂外的专业实习、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中得到训练[8]。从现实出发,应以模拟实践课为核心,课堂内外联动方式培养学生解决涉外法律问题的应用能力。
第一,增加专业课程的实践环节,打造实践模拟 “金课”。法学专业具有较强的实践和社会属性,无论是学科基础课程如“法理学”“国际法”“民事诉讼法”,还是专业必修课程如“国际贸易法”“海商法”“合同法” 等,均可采取提问或讨论的方式,在教学安排中增加导入案例进行理论分析和规则适用。有些课程如“民法” “公司法”“国际金融法”等还能够根据学院附近法院的庭审安排,在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参加一或两次庭审旁听。此外,越来越多法学院开设了专门的实践模拟课。如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模拟”“非诉业务模拟”两门课程,侧重培养学生从涉外商事律师的角度,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涉外民商事诉讼、商事调解实践能力,以及从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角度,学习模拟标准化和规范化的业务步骤及业务环节全流程。在国家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实验教学的契机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负责的“涉外商事诉讼律师实务虚拟仿真实验”成功入选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借助大数据运用共享法学实验实务资源,进一步拓展法学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
第二,注重“以赛促学”等校内外活动锻炼应用能力。一方面,通过院系、学校、省市、国家、国际不同级别的模拟法庭和模拟仲裁庭的赛事参与,围绕某一具体模拟案例准备正方和反方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提高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应用能力。随着杰赛普(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大赛、威廉维斯(Willem C.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大赛、国际投资仲裁模拟法庭大赛、中国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竞赛等法学全球性全英文赛事被越来越多国内法学院了解和参与,高水平国际化学科赛事的备赛培训和参赛比拼成为短时间高强度训练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法律检索、文书写作、团队合作、沟通表达等能力的重要途径。有的法学院如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还将教学和比赛选拔结合,开设 2 学分的“国际模拟庭(杰赛普模拟比赛)”双语课程。赛事课程和赛事参与相结合的模式,既能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国际视野、沟通能力,又能激发学生爱国荣校、顽强拼搏的理想信念。在这一模式下,中国政法大学参赛队伍已六度闯入杰赛普华盛顿国际赛,多位学生获全球百强最佳辩手。另一方面,受制于对抗强度高的学科竞赛的有限参与人数,应当更加注重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等学校社团的作用。如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法律援助中心,不仅日常在校园内外开展义务法律咨询解答,而且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进行普法宣传,以己所学回报社会,以社会所需增进学习动能,在法律实践活动中不断成长进步。
第三,创新校企校地协同育人机制,提升实践育人效果。通过深化协同合作,破除培养机制壁垒,最大发挥学校与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涉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搭建知识转化为素质与能力的培养共同体。为适应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要,2017 年到 2022 年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培养 1000 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主要从事国际投资并购、反倾销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及国际商事仲裁等领域法律服务。高校在培养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时应充分发挥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作用,如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的校外导师聘请的是包括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在内的资深实务人士。校外导师走进校园为学生开设专业讲座或者带领学生参访实务部门交流座谈,学生通过近距离地观摩校外导师的工作环境、方式、状态,能够更加立体地认识我国涉外法治实践参与者的国际法律服务斗争经历,更加感性地理解法律实践的内容和意义。
(三)国内国外和线上线下资源利用
我国法学人才早期国际化视野的培养,主要通过翻译出版“世界法学汉译名著”“外国法律文库”“当代法学名著译丛”“美国法律文库”等译著的方式,借鉴域外法治理念[9]。随着与国外高校交流的深入和网络科技的进步,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的国际化素质培养,应当在利用传统的跨国校际合作项目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互联网等丰富教育资源。
一方面,重视海外交流交换项目对培养涉外卓越法治人才国际视野的作用,鼓励学生单独或集体参加短期交换或者攻读国外一年硕士项目。在交换学校的专业选择上,可以尝试法学专业外进行跨专业选读。另一方面,重视外国教师和留学生帮助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提高国际交往能力的作用,不出国门也能在与外教和留学生的共同学习和校园活动中了解熟悉其他国家文化,培养国际化的思维和视野。
互联网 + 时代的到来,在深刻改变传统教育成本较高、资源较为封闭的同时,极大地方便了国外优质教育和学术资源的多元获取。2019 年《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18 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 8.29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 59.6%,超过全球平均水平(57%) 2.6 个百分点[10]。我国法学高等教育对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的国际化培养应当充分发挥我国网络大国的优势,借助互联网的力量,突破国家、地区及学校之间的局限和壁垒,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在网络空间的共享。目前国内大多数法学院所在学校图书馆都购买了 Westlaw、 LexisNexis、HeinOnline 等国外法律数据库,国内法学院师生可以通过这些数据库远程便捷获取美国联邦或地方法院和英联邦国家案例、法律法规和法律学术论文和评论文章等,在资料的可获取性上与国外法学院的差距并不大。而起源于加拿大并在美国有效发展的慕课,这一教育革新使得世界各地的求学者能够在诸如 Coursera、Edx、Saylor 等网站平台免费修读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等全球知名法学院的专业课程。2020 年全球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网络课程的变革及推广,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可以通过有组织地引入国外优质法律课程,在观看视频、阅读材料、作业答疑等过程中建构完善国际法和比较法的知识体系,学习在开放中选择、在互动中提升、在包容中成长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11] 。
四、结语
世界紧密相连的步伐可能因为公共卫生、政治经济冲突等原因放缓,但是互联互通的方向不会改变。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在坚持和平发展道路上,必须依靠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涉外卓越法治人才队伍。高校必须以更加开阔的思维和更为灵活的方式,密切联合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实现为国家培养储备输送涉外卓越法治人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