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课题参与需要满足课题申报条件,包括课题负责人职称条件,课题研究周期、课题申报方法等,本文详细介绍生态环境保护课题如何参与。
生态环境保护课题参与需要满足的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用示范类、技术研发类和综合类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具有相关研究经验,须实际主持研究,能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课题任务。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2、应用示范类、技术研发类和综合类课题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管理类课题研究期限不超过1年。
3、课题应根据指南要求,科学设置研究周期和总体研究方案,制定阶段目标、年度目标和总目标。
4、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已有在研省级环保科研课题或省级治太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参与投标。
5、课题负责人在承担省级环保科研课题和省级治太科研课题中无不良记录。
6、承担省级环保科研课题或省级治太科研课题逾期未完成的课题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前3名),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参与投标。
7、承担的省级环保科研课题或省级治太科研课题验收专家评审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投标。
综上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生态环境保护课题参与的要求,如果您需要申报生态环境保护课题,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在研究周期内研究成功。需要课题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