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会计职称晋升条件包括哪些呢?福建会计职称晋升条件包括思想政治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外语条件、继续教育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论文著作条件。本文详细介绍。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财会专业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地执行《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政、财会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竭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受聘会计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受聘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受聘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受聘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受聘会计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和2、或1和3:
1.主持一个大、中型企业的财会工作,在搞好企业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成绩显著,近3年来边疆使企业盈利或促进企业扭亏,得到省、市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近3年来得到省、市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认可。(需提供准确、有效的资料及证明)
2.公开出版独立完成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
3.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3篇,并有其中1篇获得国家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或省级论文评选一等奖。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过全国或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法规、办法的编写(制订)工作,能审核会计师完成的技术成果。
(二)制订过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
(三)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参加编写(制订)全国或全省或全市(包括待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法规、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
(二)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
(三)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解决相关的复杂疑难问题,提出的创见性建议得到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四)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认可。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论文2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大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调查报告、可行性分析等材料2篇以上。
福建会计职称晋升需要发表会计方向的省级以上论文,也可以出版著作,但均需要第一作者或者主要编著者。如您需要发表会计论文,欢迎在线咨询,我们学术指导员可以帮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