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包括资格条件、师德师风条件、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等四个部分,其中申报教授和副教授的条件是不同的。
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 1975年 1月 1日 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时,同等条件下博士学位获得者优先。
3.正常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正常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5年以上。不足上述任职资格年限须按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应具备以下教学业绩条件之一:
①主持2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或主持1项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
②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3名)。
③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4篇教研教改论文;或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教研教改论文,且主编1部省部级规划教材或参编1部全国规划教材。
④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排前7名、二等奖排前5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前3名或二等奖排前2名、三等奖第1名)。
⑤获得省部级各类教学竞赛一等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各类竞赛奖由市教委发文认定)。
⑵破格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应至少同时具备上述正常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五款教学业绩条件中的三款条件;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
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应具备以下教学业绩条件之一:
①主持1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或参与2项省部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排前3名);或参与1项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排前7名)。
②参与1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2名);或参与2项省部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5名);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5名)。
③公开发表3篇教研教改论文(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或公开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且主编1部本专业教材。
④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前7名、二等奖排前5名、三等奖排前3名)。
⑤获省部级各类教学竞赛奖(三等奖以上);或校级各类教学竞赛奖一等级;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奖项(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