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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长三角”建设协同机制创新及突破

时间:2020-04-27分类:通信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一体化建设,强化创新驱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重点议题之一就是推动跨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强调“打造诚信长三角”。

  如何借鉴数字化转型理念创新“信用长三角”协同推进机制?如何打造与“信用长三角”协同推进新机制相适应的政策体系?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作为撬动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度供给,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构建监管制度、明确规则和执行规则,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思路。同时也应该认识到,由于行政区划分割,目前信用长三角合作模式仍然面临省际合作治理困境。在政府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对信用长三角协同推进机制进行有效创新,有利于协调推动不同行政层级、跨区划和跨部门的多元主体协同推进信用长三角建设,建设灵活而富有弹性的合作与治理格局。

  一、“信用长三角”建设进展及成效

  按照“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规制共建、品牌共铸”的原则,围绕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重点方向,着力推动信用在支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诚信政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共创“信用长三角”品牌。

  首先,重点领域信用联合奖惩深入推进。以生态环境、旅游、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等领域为重点,出台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建立数据清单,深化信用联合监管合作。生态环境领域方面,一是落实长三角环保领域失信行为评判标准。将环境犯罪企业、违规运营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等严重失信企业纳入环境违法“黑名单”进行管理,并将认定的环境违法“黑名单”,及时向“信用长三角平台”推送,推进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二是加强环评机构信用管理。出台浙江省环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考核实施细则、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全面加强环评机构管理。三是制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拓展生态环境信用信息应用场景。首先,多项领域设置“信用门槛”,创新优化环境监管体系。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建立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环境监管体系。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创新优化环境监管体系,突出加强环保信用管理,推动监管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事前审批改革,强化事前标准的管控约束。实行“国标+民标”事中达标监管,将企业达标作为执法监管底线,将公众满意作为执法监管标准。建立“评信+奖惩”事后信用监管体系,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结果应用。

  “信用长三角”平台在披露区域内环保行政处罚信息和环保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同时,联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在贷款、进出口等方面采取约束措施。旅游领域,印发旅行社、导游等主体守信和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及奖惩措施,归集旅行社和导游相关信用信息。产品质量领域,修订实施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及指导意见,加强区域检验检测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有序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结果互认互通。食品药品领域,建立严重失信企业名單认定机制,对严重失信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融资授信、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限制。

  其次,“信用长三角”平台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根据区域信用共建共享工作需要,不断夯实“信用长三角”平台基础数据库,提升联合奖惩模块功能,增强信用综合预警能力。目前,平台已归集公示包括生态环境、旅游等领域的失信黑名单信用信息上万条,一市三省相关部门通过平台查询使用信用信息数量逐年增加。同时,积极配合旅游、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等领域联合奖惩措施在各地落地,对严重失信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融资授信、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限制。与此同时,城市信用合作机制初步建立,信用制度标准逐步统一。

  制定长三角城市群信用合作方案,建立区域城市信用合作工作机制。分阶段推进区域城市信用合作,起草《长三角地区城市信用合作备忘录(征求意见稿)》,拟定第一批区域城市信用合作名单,即将签署合作协议。同时,一市三省人大财经委、信用建设牵头部门组织开展信用立法交流,探讨信用条例施行情况、区域信用立法标准统一等问题。结合国家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研究制定区域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探索建立区域统一的公共信用评价标准体系,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最后,信用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诚信文化宣传不断加强。持续加大信用产品创新和应用力度,拓展应用领域,提升信用惠民便企服务能力。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之际,依托主流媒体,如央视新闻联播,积极宣传“信用长三角”品牌,专题报道区域信用合作进程和初步成效。建立长三角地区信用(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举办以“信用赋能——助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建设”为主题的首届长三角信用论坛。浙江省以公共信用为主线,融和社会和市场信息,拓展“信用+”十大联动应用场景,不断推进行政管理领域,社会治理领域和市场领域应用,指导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信用办总结提炼信用应用经验做法,形成《“信用+”十大联动场景应用典型案例选编》;通过组织“信用+”十联动场景应用观摩活动,以点带面,引领示范,推动信用应用不断深化。

  二、借鉴数字化转型理念,创新“信用长三角”协同推进机制

  新形势下“信用长三角”协同推进机制创新,关键在于借鉴数字化转型理念,重构跨区域信用数据共享、产品统一和业务协同机制,加快长三角法规制度、信用平台和基础设施、技术支撑一体化。分部门、分领域和分层级形成与跨省市信用协同相匹配的政策体系,促进长三角信用一体化,为跨区域信用分类监管创造条件。长三角信用建设一体化的关键在于政策落地落实。政策执行需要强化两个支撑:一是技术支撑。从技术上切实打通信用长三角平台与一市三省信用平台的对接通道,实现数据的实时推送、比对和共享,以及重点领域跨区域惩戒的动态评估。二是制度支撑。在一体化发展总体框架下,结合各省市实际情况,建立政策落实的跟踪机制,切实提高执行力。

  信用建设数字化转型核心在于打破各地区信用信息孤岛,通过各部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实现信用协同应用的有效性、及时性和精准性。贯彻落实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形成落实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或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指标,分解责任,以项目化、清单化组织实施。同时,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创产业协同发展、城乡区域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领域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围绕创新、产业、人才、投资、金融等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和综合改革措施。为推进信用长三角建设的信息化水平,需要统筹区域全局,从数据共享、信用产品统一和业务协同应用等三个方面进行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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