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党政机构改革后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工作要求,将指标的确立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调整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设置,确保了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一、主要做法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由共性指标、个性指标、社会满意度调查、“负面清单”等4部分组成,按照百分制进行量化赋分,全面、科学地评价事业单位绩效。
一是合理设置共性指标。共性指标实行统一考核,采用一个衡量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权重占15分,主要考核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财务资产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法人登记管理7项内容,共46个指标。其中,党的建设4分,主要考核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工作任务完成、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党员活动等9个指标;党风廉政建设2分,主要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开展、廉洁自律规定执行等5个指标;精神文明建设1.5分,主要考核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机关场所整洁、工作人员服务情况等5个指标;作风建设1.5分,主要考核目标是否明确、制度是否完善、按要求开展工作情况等3个指标;财务资产管理1.5分,主要考核财务是否独立、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配备等6个指标;机构编制管理1.5分,主要考核内设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岗位管理等6个指标;法人登记管理3分,主要考核法人登记、证书使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示、“双随机”抽查等12个指标。
二是精准设定个性指标。个性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突出“量身设计”,体现事业单位不同工作属性。权重占60分,主要考核职责履行、业务目标完成、创新创优3项内容,共12个指标。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个性指标能够体现单位的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符合依法依规、合理有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位定点、突出创新,切实可行、量化细化的原则。其中,重点工作25分,主要考核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主管部门安排的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4个指标;主要业务30分,主要考核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推进措施、完成情况等4个指标;创新创优5分,主要考核工作目标创新力度、“双招双引”完成情况等4个指标。2018年,组织对所有纳入考核的事业单位,开展了“优质服务项目”评选活动,共评选“优质服务项目”80个,进一步丰富了个性考核的评价体系。
三是科学界定满意度调查范围。“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的高低由社会来评价。权重占15分,主要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征求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主管部门班子成员、县级领导等对事业单位职责履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方面的意见。其中,服务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评价5分,采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电话调查的方式,按照“满意”“一般”“不满意”“不了解”四个选项进行评价;主管部门和内部职工评价5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主管部门有多个事业单位的四个等次比例各按1/4确定;县级领导点评5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评价标准对分管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评价,四个等次比例各按25%确定。社会满意度调查让考核的“表决权”更多赋予社会各界,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被考核单位的服务水平,
四是全面建立“负面清单”。严格划定事业单位履职“红线”,细化明确“负面清单”24项,引导事业单位严守纪律,规范行为。事业单位存在未完成当年工作任务、未按规定进行法人设立登记、未按规定完成年度报告公开、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等6类问题的,不得定为“A”级;在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舆情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擅自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工作,严重违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定,考核中弄虚作假等8类问题的,直接定为“C”级;因工作不力被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点名批评、未完成当年度督查事项、群众举报问题被查实造成不良影响等5类情形的,相应扣减考核分数。通过强化反面震慑,进一步督促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共性指标的科学性需进一步提高。设置指标是绩效考核的关键所在,过高或过低都会使绩效考核工作流于形式。事业单位行业众多、量大面广、特点各异,因此在制定共性指标过程时,其评分标准虽然涵盖的内容比较全面,但仍不够细化、具体,在评分掌握上不够精准,容易造成多扣分或者少扣分的问题。如部分事业单位因为规模较小、人数少,且未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所以考核时,无法提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材料,难以认定指标完成情况;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部分事业单位不能设立账户或独立设置财务,因而财务资产管理项目无法考核,难以计分;部分考核指标是引导事业单位规范运行而设置,纳入考核的事业单位都能完成且不扣分,因此考核分值拉不开差距。
二是个性指标有待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考核指标体系既要突出共性,又要分析行业特点和客观条件、注意差异性,因此造成考核大类之间相关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做到各大类、各考核组之间的完全平衡,使得考核得分无法进行横向比较。个性指标主要由事业单位自行制定,容易出现顾忌部门利益降低考核标准,在指标设置上留有余地、从低设标,缺少敢于担当敢于争先的劲头,从而造成不同部门间难易程度不一、考核結果不公平等问题。如民生保障类事业单位是承担公益服务的重要载体,所承担县委、县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多,个性指标就比较饱满;机关辅助类事业单位主要是为行政机关运行提供服务,职责相对单一,承担重点任务少,所以个性指标就比较单薄。
三是社会满意度调查难以全面反映真实情况。事业单位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各不相同,因此在确定调查对象时难度较大,而较少的调查对象选择范围将直接影响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合理性、真实性。对于一些社会服务面窄、业务单纯,甚至只对部分机关或事业单位服务的事业单位,能够提供的调查样本比较少,调查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情况;而对于一些社会服务面宽,又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矛盾焦点比较集中的事业单位,仅发放调查问卷、进行电话访问,形式比较单一,特别是被访问对象层次不同,结果也不一样,因此不能全面反映调查结果,有失绩效考核的公平性;由于事业单位的服务领域和对象各不相同,有时调查样本的确定不尽科学,导致不能全面反映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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