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天津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在技术创新、载体建设、主体培育、区域合作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进展成效。与此同时,京津冀协同创新仍然面临技术转移承接能力相对薄弱、津冀扶持力度有待加强、研发转化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解、公共服务资源差距仍然存在等一系列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天津應持续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功能定位,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试点力度,促进创新资源集聚,加强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优势互补、政策互通、资源共享、产业共赢。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创新;天津之为
《防灾科技学院学报》(季刊)创刊于1999年,由防灾科技学院主办。以防灾减灾为特色,努力促进政府防灾减灾各部门、各科研院所和各高等院校相关灾害科学的研究成果交流。
一、京津冀协同创新取得的进展成效
近年来,天津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多层面、多领域、多渠道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在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培育科技创新载体、提高企业创新动能、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区域合作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技术创新体系初具规模
一是综合科技创新水平保持全国前列。科技部最新发布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18》显示,天津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达到80.75%,连续16年位居全国第三,其中科技创新环境指数首次突破90%,达到92.9%,位居全国榜首。[1]
二是大力引进国家级院所及国内高水平研发分支机构。与北京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北京大学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北航智能制造研究院、天津京津科学技术研究院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北京大学严纯华院士团队在南开大学组建稀土材料与应用实验室,2018年新建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天津航天机电设备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科研机构总数超过150家。
三是推进三地协同攻关。与北京、河北共同制定《发挥中关村节能环保技术优势推进京津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方案》,22项京冀地区新技术在20多家钢铁、重化工企业得到示范应用,涵盖了余热利用、能源回收、废酸和废水深度处理等诸多领域。签定《共同推动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框架协议》,围绕京津冀城际轨道交通关键技术、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技术、精准医疗等领域开展协同攻关,2018年已发表论文32篇,申请发明专利8项,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
(二)科技创新载体日趋完善
一是加快建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2016年11月挂牌以来,新增注册企业978家,注册资本金107.2亿元,百度(滨海)创新中心、北创百联孵化器、砹立方产业加速器、中关村军民科技滨海创新中心、天津科技大学生物工程学院知行卓越创新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注册成立,中创信测、威努特、致导科技、深之蓝等重点项目均已入驻运营。[2]
二是搭建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天津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已聚集清华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天河超算中心等服务机构86家,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845台(套),设备原值15.5亿元,设备原值占全市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总值的50%。共享平台内大型仪器对外服务开机时长达到60余万小时/年,比开放共享前增长近一倍,平均开机率从30%增长到50%以上,服务企业数量由2013年的862家增长到2018年的9 000余家,年科技服务总量达2.2亿多元,市场化运行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三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功能。2019年7月,天津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大厦正式启用,聚集了10个国家20多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本市科技型企业与海外400多家企业、科研机构搭建对接合作平台,与12个国家20多家机构发起成立“一带一路”技术转移协作联盟,达成合作意向400多项。
(三)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
一是着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型企业成长计划升级版和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充分释放各级各类科技型企业创新能量。2018年,天津5 038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47万件专利获得授权,科技型企业达到10.5万家,分别同比增长8.36%、23.09%和31.18%,科技型企业已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二是加快构建智能科技产业链条。发布实施《天津市人工智能“七链”精准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打通自主可控信息、智能安防、大数据、先进通信、智能网联车、工业机器人和智能终端等七条智能产业链,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183个,奖补资金6.2亿元,拉动投资60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 000亿元。
三是复制推广北京“双创”服务模式。主动对接优客工场、创业公社、东方嘉诚等众创空间,积极推动一批文化创意园、产业创新中心等实体机构落户,持续引入北京成熟的创新创业服务模式和产业园集群运营模式。
(四)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修订《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初步形成“绩效工资稳定增长+横纵向项目收益+成果转化收益”的“三元薪酬”结构。超过50%的高校院所优化了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超过80%的高校和近50%的科研院所完善了横向课题经费的管理和分配办法,超过90%的市属高校和65%的科研院所制定了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奖励、公示及异议处置制度。
二是着力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5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0亿元)、科技小巨人企业并购引导基金(5亿元)、政策性担保资金(10亿元),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科技投融资体系。设立专项补贴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股份制改造、挂牌上市和科技成果转化。围绕主导产业设立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产业基金群(1 000亿元)和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群(300亿元),有力地助推科技型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