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印发《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评职称将推行代表作制度,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民办机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与公立机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将享有平等待遇。
《意见》指出,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是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以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核心,遵循科研人员成长规律,聚焦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更好地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型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队伍。
今后,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将推行代表作制度,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改变片面将论文、著作、专利、资金数量等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的做法。丰富代表作形式,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译著、技术标准规范等均可作为代表作。严格实行代表作审核制度,代表作应在本研究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民办机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与公立机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将享有平等待遇。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科研人员,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离岗创业或兼职期内工作业绩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还将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以及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职称评审中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其在国外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和贡献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不把教育、工作背景简单等同于科研水平。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野外台站和基层一线工作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放宽学历、论文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