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程序和管理模式,我省2018年职称工作结合放管服要求再出新举措。
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对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下放高等教育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对西宁市下放中小学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权。推动三甲医院自主开展职称评审,鼓励用人主体发挥主导作用。支持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自主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审核工作,并下放卫生系列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为切实解决信息堵点,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利服务,自2018年起,职称申报工作中,2002届以后毕业且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学历(学位)的人员,申报职称时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只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2002届以前毕业且取得高等教育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准确查询学历(学位)的人员,暂按原规定执行。同时,对这一便利政策在省垣主要媒体广泛宣传。
严格落实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在填写职称评审表时,须实事求是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涉嫌各类证书、业绩造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列入我省职称申报失信人员名单,在全省范围通报,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在职称申报阶段和评审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职称评审办事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对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