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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踪满族舞蹈艺术复兴之履

时间:2018-12-22分类:艺术理论

  任何民族舞蹈的长足发展都离不开其历史进程中传承机制的顺遂。从保护民族舞蹈发展的视角出发研究满族舞蹈的传承与发展,首先要对其形成、发展、传承等规律的多重因素进行研究,厘清这一舞蹈类型产生与发展的民间信仰或舞蹈艺术层面的实践轨迹,才能进一步从多方面的承续方式上进行改进和创新。而制约满族舞蹈传承与发展的因素解读,当是推进和复兴满族舞蹈曾经光彩的有益尝试。

舞蹈

  《舞蹈》(月刊)创刊于1957年,是由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专业性刊物。报道国内外舞蹈艺术动态,发表对舞蹈作品及舞蹈表演艺术的评论。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虽是俗话,但其朴素的语境中引导出博大的跨越历史和人文风尚的墨彩痕迹。关东大地,苍茫东北,自古以来这里就有着雄奇的山脉、茂密的森林,山水相连、浑然天成。生活在白山黑水间不同族群的人民,经过长期的迁徙流动、互动融和;也伴随着逐水草而居、夺富庶于己辖的漫漫征程。有赖于生存和强健自己的目的,不断地吸纳和融合包括中原汉文化及其它民族优长,使得这方土地上的人民拥有着沉稳的性情、宽广的胸襟、坚韧的品格和乐观开朗的性格。其苍劲的步履坚实而曲折,拓印出独具风采的“关东文化”印痕。

  一、 满族舞蹈的昔日风采

  满族舞蹈延续和传递出的渔猎民族历史发展的文化价值,是人们认识满族文化,了解满族生活审美取向的途径。满族舞蹈来源于生活,表达和反映生产生活乃至乡俗民风的所有领域,带有鲜明的民族属性。原始的满族歌舞以萨满歌舞和散布于民间的民俗歌舞为普遍现象。原始宗教性质的萨满舞蹈中祭神祈福的相关内容,是满族歌舞传承所信奉宗教信仰、民间习俗等文化现象的重要手段和标志。寻求一个民族原始舞蹈的形态,宗教舞蹈或全部或部分地代表着民族舞蹈的重要信息。满族舞蹈最先也是服务于宗教仪式上萨满与神沟通的物质载体。满族先民自古信奉萨满教,原始舞蹈的形态也会附着于宗教祭祀的过程中。所以宗教仪式上的舞蹈既是形成萨满祭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满族原始舞蹈最早的萌芽,随萨满教相互依存产生的原始舞蹈更具古朴、自然、粗犷的特点。

  民间流传的萨满舞蹈相比宫廷中程式化的仪式和动作相对自如,请神、接神的动作比较简洁和指向清晰,带有一定乡野之气。在萨满祭祀时,歌舞成为仪式上的重要手段。一般由二人或者四人进行,手持单鼓,躯干系腰铃,身穿罗裙,一边舞蹈一边唱着神歌。整个表演形式简单、灵活。鼓是整个萨满祭祀中重要的伴奏乐器,再配之以腰铃,铃声清脆嘹亮与鼓声交相鸣响,曲调纯朴悠扬。“萨满”表演时舞步左右摇摆,舞蹈以鼓舞为主,分“站鼓”、“走鼓”、“坐鼓”,其中“走鼓”是舞蹈的主要部分,“站鼓”动作简单,站于原地,膝部微颤,左右摇摆;“走鼓”以平步为主要步伐,舞蹈时在屋内“转炕沿”,围圆圈摆动身体。表演的舞蹈比较简单、淳朴、自然,突出人与神灵和祖先的交流更加和谐流畅,更能本质地反映出宗教祭祀的神秘性。在辽宁省的宽甸、岫岩、本溪等地均有上述萨满舞蹈遗存。而在黑龙江的宁安县(古时称此区域为宁古塔),从民间考证尚有诸如东海莽式、巴拉莽式、鞑子秧歌、扬烈舞、拍水舞等多样的满族民间舞蹈遗存和传承线索。满族民间舞蹈“东海莽式”的第五代传承人孟秀霞,在叙述该舞蹈恢复排演时的体会称;“继承历史上遗存的舞蹈动作,如果变化太多那便不是传承了,无论何种民间舞蹈搬上舞台时才会进行适当筛选的艺术加工,传承时依然按照本民族原始的舞蹈形态向下延续。”以此可见,宁古塔地区满族民间舞蹈基本形态的传承线索及依据,由此也可以审视黑龙江省著名民俗学家傅英仁先生曾欲推广和传承满舞习俗的初衷。

  贵族宫廷筵宴舞有《莽式舞》,是满族传统的舞蹈,不仅适用于筵宴,在民间亦有相应流传。《柳边纪略》载“满洲人家歌舞,名曰‘莽式。有男莽式、女莽式,两人相对而舞,旁人拍手而歌。每行于新岁或喜庆之时”。清人杨宾描述的“满洲大宴会,主家男女,必更迭超舞,大率举一袖于额,反一袖于背,盘旋作势,曰莽式;中一人歌,众皆以‘空齐二字和之”。以上的记载对满族人家跳“莽式”的舞姿、动作等作了详细的介绍。 “莽式舞”不仅在筵宴节庆时展示,而且广泛流传到民间。可见当时“莽式舞”流行的盛况。后被清朝纳入宫廷演绎的《庆隆舞》、《喜起舞》和《扬烈舞》等取而代之,是在丰收年景和庆祝大典中进行的一种讲求仪式的场面性舞蹈,是清朝宫廷舞蹈中最具满族特点的舞蹈,留有明显的民间舞蹈的痕迹。

  二、 满族舞蹈的舞台化实践

  改革开放后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曾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改换族属的人或区域,纷纷恢复自己满族的祖籍身份,而地方则在国家的支持下复建满族自治县、乡等建制。平等的民族关系形势和拨乱反正的文化氛围,促使文化艺术复兴和创建的呼声增强。民族舞蹈艺术在外部环境滋润下呈现百花争艳格局,但满族舞蹈的历史倩影却难见姿容。辽宁歌舞团的艺术家不甘落寞,他们意欲创作满族题材的舞蹈作品。编创人员赵荣文、于智先、李世忠、李静波、戴文郁、洪绍义等,经过数度北上吉黑、遍访辽沈,筛查历史典籍,走访艺人和满族后裔,创作出大型满族神话舞剧《珍珠湖》。因笔者曾参加了该剧的创作和公演的部分工作,较为知晓其创作过程。该剧冠以神话之名,源自流传于长白山麓和镜泊湖流域的民间传说,又以清廷的官史文献为线索,搜集民谣、野史,满人后裔札记和民间舞蹈传承人口述史等多视角素材,最终以舞剧形式推出成品剧目。舞剧《珍珠湖》中以宫廷乐舞形貌——“莽式空齐”、“寸子舞”、“扬烈舞”;又有依据民俗族规呈现婚礼舞中——“跳火盆”、“跨马鞍”、“射三箭”;根据传说和神话——“神珠赠女”、“犸狐子弄妖”、“哈玛神刀”、“萨满腰铃”等线索巧妙串联,构成相对完整的矛盾冲突剧情,以及由此演绎出悲欢离合的爱情悲剧。舞剧一经上演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和赞誉。满族知名人士溥杰、侯宝林等与业界专家学者吴晓邦、陈锦清、贾作光、乌丙安等先后观看此剧,认为这部舞剧具有开先河的意义,她振兴了满族舞蹈艺术,其可贵之处在于全面挖掘舞蹈文化遗产并在当代予以发扬光大,使得近乎空白的满族舞蹈艺术重现光彩。几乎与此同时,吉林省歌舞剧院也以相同方法和选材角度,在以陈铁锐为艺术指导团队努力下,创作了关东神话舞剧《人参女》这部展示满族先人风情作品。1986年全国舞蹈比赛中,吉林省歌舞团王晓燕独舞《福到满家》;沈阳军区前进歌舞团王明珠、刘建华、武军表演的《盛京建鼓》等满族舞蹈作品引得赞誉。辽宁丹东市歌舞团马景星、严纪芳等人先后创作《莽式空齐》、《神鼓》、《满族诗画》等;沈阳音乐学院原舞蹈系李瑞林、战肃容等人创作《盛京鼓舞》、《八角鼓舞》、《滿族旗鼓》等均获好评。北京歌舞团创作宗清乐舞《盛世行》,此剧的一大特点是与北京市旅游局联手,对于北京故宫的历史典故、人文景观、殿堂风貌等予以开掘可供艺术表达的成份,从舞蹈视角给予多方位呈现。后续,辽宁歌舞团以初培林为总编导团队,又创作一部满族题材大型舞剧《白鹿额娘》,气势恢宏,如梦如幻。

  三、 满族舞蹈尚待新的繁荣

  改革开放已经四十个年头,从前述中我们看到满族舞蹈艺术如沐春风,绽放出朵朵花蕾般的舞蹈作品,独、双、三人舞,组舞、舞剧、音舞诗画等多种形式均有体现。包括群众性节庆娱乐活动中的广场舞、民族地区的高跷或地秧歌、旅游景点的满族风情歌舞展示等,都能够比较全面地将现阶段对满族舞蹈艺术在挖掘文化遗产,相关学术领域的研究成果付诸创作并有大量的精品之作问世,使得我国民族舞蹈百花园中满族舞蹈花蕊艳丽。然而,在审视和探求满族舞蹈的创作实践时,愈发认识到满族舞蹈已创作作品“类似性”的普遍存在。从典籍文献、诗词曲赋乃至追索满文老档等记载中,无论宫廷乐舞亦或民间俗舞,至少现阶段的创作实践已近枯竭的状态,很多作品纠结于凡满族题材作品皆以“符号”的概念予以标示和表达,似乎唯有此才是满族舞蹈的“正宗”形态。诸如许多剧目中复现的官帽、旗头、寸子步,旗袍、马褂、挎腰刀等近似于复制性的创作,并不能适应当下满族舞蹈艺术发展创新的社会需求。

  当今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全面提高,使得人们精神文化需求更为多元。同时,人们也越加重视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满族作为我国最后的封建王朝清代的主体民族,其舞蹈形态无论是表现形式以及特色呈现,带有鲜明的满清文化特质。鉴于时代更迭所造成割裂满清的影响作用,恢复满族舞蹈艺术的悠久传统任重道远。当前,满族舞蹈主要以民间舞蹈的“自然传播”和舞台作品创作的“复现形态”两种表现方法,民间的自然传播,以民族聚集区域民众的节庆活动等为载体延续传承;而舞台作品的创作则主要是依赖于创作者对于满族历史、民俗、传说亦或典型历史事件的把握而为,侧重于更多的复现满族“形貌”的考量,难免陷入普遍的“似曾相识”。应当以宏观的历史视角,把握一个民族成长、成熟并走上历史舞台过程中积极因素,探寻文化意义的优长。当然,今天的观众审美需求已经不同以往,如何将满族舞蹈艺术形象以不落俗套的方式予以创新表现,不仅是对舞蹈创作者素质的新要求,更是对于满族文化艺术再行探索步履的出发令。毕竟曾长时期地中断了对于满族文化艺术的有效传承,对于恢复过程中的任何实践,都是有益的筛选提纯环节,也必然会以当今人们的审美观来把握,满族舞蹈注重开掘满族文化特质的同时,融合现代舞蹈艺术多元素、多视角的现代表达方式,不仅是观照了当代观众审美需求,更是呈现民族舞蹈艺术创新发展的时代要求。这是对满族舞蹈乃至文化的一种创造性传承,创新也是传承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对满族舞蹈文化艺术遗产的保护继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将舞蹈创作的现代元素,手法甚至技术融入到满族舞蹈的创作中,既可以达到对满族文化进行传承和发扬的目的也更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符合于满族传统审美要素的形态,又有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族精神面貌體现,当是舞蹈艺术创造的根本遵循。

  结语

  满族舞蹈艺术是满族文化艺术的瑰宝,因此,应大力加强对包括满族舞蹈艺术等文化遗产的深度挖掘,进行有效保护及按照时代要求的创新。阶段性的创作实践给人们留下许多可供思考的空间。在对满族的舞蹈艺术进行传承过程中,我们既需要立足满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也需要对其进行创新发展的尝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满族舞蹈艺术繁荣发展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李诺.论满族舞蹈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J].乐府新声,2010(3).

  [2] 刘莉.关于满族舞蹈传承与创新的探讨 [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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