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口、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的事业,它既具有公益性又具有经济性,是关乎子孙后代的事业。促进林业发展就必须加强对林业工程管理和监督的力度。本为从林业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的实际工作出发,总结了当今林业工程监理的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施林业工程监理的要点,希望对林业工程监理工作起到参考和借鉴的作用,更有利的促进林业工程监理工作的深化,达到推进林业事业发展的目的。
《陕西林业科技》(双月刊)创刊于1973年,是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林学会和陕西省林业科技信息中心合办的综合性林业科技刊物,被国内11家权威数据库和文摘期刊固定转载和收录。其指导思想是 “尊重科学、面向科研、面向生产,服务于林业”。
前言: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口、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的事业,它既具有公益性又具有经济性,是关乎子孙后代的事业。促进林业发展就必须加强对林业工程管理和监督的力度。目前在推行林权改革的前提下,林业工程监理就更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对林业工程项目实施在质量、资金和技术上的监督和管理是林业产权改革的需要,林业工程监理是对林业工程质量的管理,有利于对林业工程项目的进度、资金、质量和信息进行有效监控,有利于提高林业部门在管理方式、管理过程和管理手段上的创新,有利于林业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正规化的促进作用。
1.林业工程监理的特征
林业有别于其他行业,在工作和研究中应该综合考虑林业的具体特点,制定出适合林业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式。在林权改革的时代大背景下,林业的各个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林业工程监理不适合当今的实际。综上的特殊性决定了林业工程监理具有其独具一格的特点。
1.1 林业工程监理的受益人难于确定。林业工程建设的受益人非常复杂,有经济效益受益人,即工程发包人;有社会效益受益人,有项目区域内的居民及其相关产业;有生态效益受益人,项目外区域甚至全国人民都是项目的受益人,因此,林业项目监理的受益人很难确定。
1.2 林业工程资金来源以国家拨款为主。这有别于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投资,特别是大型林业工程,如:三北防护林,资金绝大多数来源于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
1.3 林业工程的对象特殊。不同一般工程项目,林业工程一项复杂的、系统的生物工程,它的对象是生命体,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渐进性,是一个培育再生资源和再造环境的工程,因此不能将林业工程等同于一般工程。
1.4 林业工程施工范围大、监理困难。一般林业工程的施工面积单位以亩或平方公里作为单位,可见其作业面积的大小,因此监理工作存在交通、投入和技术上的难题,对监理工作造成困难。成本高
林业单项工程通常以一个大的区域(如一条流域、一座山),甚至以县为单位,施工地点分散,交通不便,作业面积大,因此林业工程监理投入的监理人员较多,其他费用支出(如交通费用、外业费用)要大得多。
1.5 林业工程施工季节性强。林业工程造林季节一般仅有2个、3个月左右。大面积的施工,必须集中在短期完成,否则成活率没有保证,因此前期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一般工程材料不合格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暂停令,让施工单位更换材料;而林业工程一旦发现苗木质量达不到要求时,重新采购更换合格苗,造林季节可能因此耽误。如允许不合格苗木使用,质量则达不到标准,成活率无保证。因此林业工程监理特别强调事前控制。
1.6 林业工程竣工验收和养护难度较大。林业工程的验收,一般以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为基础,时间跨度比较大,这为验收工作造成时间上的困难;林业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养护对于林木的成活率影响很大,因此,在养护阶段很难确定验收标准,这为验收工作带来方法上的要求。
2.林业工程监理的要点
2.1 提高对林业工程监理的认识。监理单位应以"公正的第三方"的身份开展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它与建设单位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合同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既要承担法律责任,也要承担经济责任。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是平行的主体,它的责职是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不当建设行为(违反法规行为、违反合同的行为)实施监控,它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对工程建设的投资、质量、进度三大目标实施控制,保证工程建设按工程计划正常开展,让各级林业主管领导真正了解监理特征、工作性质和重要性,提高他们对林业工程监理工作的认识,有效推进林业工程监理工作。
2.2 推行林业工程项目法人制度,为监理营造制度环境。推行项目法人制是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必要条件,监理制是实行项目法人制的基本保障,而合同制是其中的核心和关键。要落实项目法人制,法人负责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等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只有当项目法人对工程高度负责了,监理才会有市场的需要。
2.3 加强监理资质管理体制和监理队伍的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批有关林业工程监理资质时,应尊重林业部门的意见,严把监理企业的准入关,决不能花钱请外行或没有实力的监理企业来监管林业建设项目;此要抓紧培训林业行业的监理人员,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
2.4 加强林业工程监理经费的筹集工作。林业工程投资不足,在工程监理费用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多数林业工程项目批复文件在提到监理费时,都要求在地方配套资金中安排。因林业生态工程往往在偏远地区,当地每年都要靠中央、省给予财政补贴,无力搞配套,所以配套资金搞监理实际上就是一句空话。可见监理费用应该从项目审批时就列入计划,在国家投资中安排更为现实。2 %~3 %的监理费用与庞大的工程直接费用相比是微不足道的,而工程监理所发挥的作用则是巨大的,仅提高造林保存率一项的经济费用应该是监理费用的6倍左右。因此真正落实监理经费是开展林业工程监理的基础。
结束语:
在林权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传统林业工程监理的模式和方法已经不能适合当今日益变化的需要,因此,作为林业工作者应该加强探讨和研究适合实际的新型林业工程监理的方式和办法,推进有效监督、实现全方位管理,为真正实现对林业建筑和发展做出本职的努力和贡献。
参考文献:
[1] 国家林业局.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办法(试行)[R].北京:2002:1-6.
[2] 国务院.关于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4.
[3]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质量控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