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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辩证声乐艺术创作和表演中的唯物

时间:2018-09-10分类:艺术理论

  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事物中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矛盾关系和现象,广泛存在于声乐艺术创作和表演实践中,放松与紧张、高音与低音、靠前与靠后、动与静等充分表现出声乐艺术中的矛盾关系;声乐艺术训练、过程充分体现了声乐艺术中的量变质变法则,从自然、不自然再到专业自然的过程体现出否定之否定原理。运用唯物辩证法思想指导声乐艺术创作和表演,就能不断推进个人和声乐艺术事业的发展。

艺术探索

  《艺术探索》(双月刊)创刊于1987年,由广西艺术学院主办。本刊致力于艺术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推动艺术研究,积极响应、贯彻、遵循《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发表美术、设计、音乐、舞蹈、影视等专业学术论文及作品。

  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事物的发展,都包含着既互相依赖又相互排斥的两个方面,事物内部这种矛盾性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声乐也不例外。在声乐研究与教学中,运用辩证法来指导学生解决发声过程中的种种矛盾,求得平衡,对于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声乐艺术中的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声乐艺术中也同样存在。在声乐教学中经常使用一些模糊性语句,会给声乐教学及研究造成一定的困扰,黑格尔曾经说过:“一切事物中都存在矛盾, 而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 事物只因为本身中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 才具有动力和活动”。这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所以有必要运用辩证的思维来进行声乐教学及研究。声乐艺术中的矛盾关系可归纳为松与紧的矛盾、高与低的矛盾、亮与暗的矛盾、动与静的矛盾,以及声乐技巧与情意表现之间的矛盾,运用辨证的思维、准确的语言、合理的方法来解决这些矛盾,对声乐艺术研究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放松与紧张的辩证关系

  在歌唱训练时,放松和紧张是相对的,这种放松和紧张是人体活动中的一对矛盾的两各方面,即对立又统一。但有些人片面地强调了放松,使得该紧张的肌肉也处于放松状态,这样不但声音放松不了,还会造成其它不必要的声音技术上的毛病。歌唱中喉部不能用力,但声音不能放松,上胸不能用力,而腰部不能放松,只有这样该紧的紧,该松的松,才能使发出的声音悦耳动听,因此,要辩证地对待这类关系,才能真正地掌握好歌唱的方法。

  在松紧的矛盾上,最突出地体现在喉咙放松与声带拉紧的矛盾。由于喉咙与声带处于同一位置,要很好协调它们的机能有一定难度。首先要明确:打哈欠可以放松喉咙,却无法在打哈欠时关闭声门,我们可以采用压缩肺内空气带动声门闭合的方法使声带用力而不让喉咙参与:收下腹,鼓上腹的呼吸对抗,不但可以建立气息“支持”,还可以让声带与假声带被带动到歌唱需要的位置上,这样就可以避免为了强化声带的力度而造成的喉咙紧。发声时,声带要拉紧,但绝不是将力气用在声带上,而是用在共鸣腔上,共鸣腔才是做功的终点。其次在发声与吐字中也体现了松—紧的矛盾。字正腔圆是歌唱的一条准则,在歌唱过程中,一些学生为了满足自己听觉上的“共鸣”,使声音竖起来,放松喉咙以上的所有器官( 包括口腔器官),这样就出现吐字不清,变成声乐上的大舌头;另一些同学为了清楚吐字而关闭喉咙,完全耍嘴皮子劲来咬字,这样辅音清楚了,却听不见腔体里元音的共鸣。

  (二)靠前与靠后的辩证统一

  在传统美声唱法中要求一种“在掩盖的前提下亮出来”的唱法,简言之就是亮—暗的矛盾统一。美妙声音只有在坚实的声门关闭(产生亮点)和充分打开(形成暗的背景)二者的配合下才能实现。但是在这一辨证的矛盾中,很多学者把靠前与白声、靠后与闷声划上等号,又在具体歌唱中,习惯性地把打开喉咙与压下喉头、打开喉咙与打开声音相混淆。如何解决这些矛盾? 首先要正确理解这些概念:我认为靠前这种说法是声音进入“高位置面罩”以后,歌唱者本人的感觉,我们称之为“面罩”,共鸣的部位是在鼻眼之间,而这个部位是面部最突出的地方,所以,歌唱者本人感到声音靠前是正常的。声音靠后则是喉咙打开后,美声唱法的发音要求放在咽部,这样歌唱者本人就感到声音是在后面发出的,这两种说法都正确,只不过运用的手段不一样,靠前是结果,靠后是基础,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打开喉咙的靠后,就不会有高位置共鸣的靠前,绝不能割裂开来单纯地谈靠前、靠后。我们搞清楚这个问题后,对训练声音就有了全面的认识,而不会在声乐训练和实践中走弯路。

  (三)动与静的矛盾

  矛盾的对立统一还体现在气息的支撑与声音的流动上。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我们在声乐演唱中要求的气息支持并不是指气息就此静止,要求的气息流动也并非没有气息支撑的“提气”和“压气”。我们所强调的“气息流动”是相对于“气息僵化”而言,而“气息僵化”又是对“气息支撑”误解。在歌唱中歌者为了保证强有力的气息支持而强行扩张两肋,把气憋紧在腹部,这样不但会造成气不够,而且会使声音僵化无活力。所以,歌唱时,不但需要强行张开两肋,保持气息的支撑,还应该始终保持一种不断吸气的意识,这就是“静态支撑”与“动态调节”之间对立统一的矛盾。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声乐艺术中的表现

  初学声乐的学生都有这样的体会,在没有学发声前,能满有信心地用大白嗓“喊”唱。然而,正式开始学发声后,突然不会唱歌了,信心也陡然下降。一些学生还经常出现练声或歌唱中的反复情况,学生开始怀疑自己,甚至丧失学习声乐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声乐教师应让学生知道:学习声乐有一个努力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正好是哲学上所说的,否定之否定,从不自然走向自然,从自由王国走向独立王国,再从独立王国走向自由王国。著名的声乐教育家金铁林教授从他多年声乐教学的体会中总结出:“歌唱嗓音的技能性发声训练要经历自然阶段,不自然阶段,科学的自然阶段。”这段话实际揭示了声乐学习中的否定之否定的哲理规律,一个系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所谓自然阶段,是指在没有接受专业训练之前,以个人对音乐的感觉和模仿进行自然的、无拘无束的歌唱。但进入学校后,教师要从理论与实践上,指出学生歌唱中存在的问题,调整歌唱器官的运行机能,纠正学生原有歌唱中的一些错误方法,学生在这一阶段就会有不适应的感觉,因此,歌唱中就会有许多不自然的情况。在这一阶段,教师要切忌给学生唱力不胜任的歌曲。首先要注意对学生进行中声区的训练,不要盲目扩音域。因为中声区是连接高、低声区的桥梁,学生在此基础上练声不会有音域负担,容易体会到气息的作用,喉咙打开的感觉,管子通畅的妙处。但这一阶段掌握的东西不是全面的。什么样的声音是对的,什么样的声音是错的,学生心中是没有底的。他们在发声练习时感觉时好时坏,这种情况,实际是声乐学习的一个必经阶段。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声音训练以及学习的积累,学生就会对歌唱发声的重要性进一步认识,歌唱技巧会不断提高。这时,教师应对学生所获得的感性认识和积累进行概括、分析、比较,启发学生不断地修饰和调节自己的歌唱状态,发出富有表情的声音。要培养学生多思善学,在“悟”中找状态,养成细心感受、体验的良好习惯。这一阶段,学生要切忌浮躁、骄傲和盲目自信,用各种方法进一步提高声乐技巧。声乐技术、技巧是为生动表现歌曲内涵、思想、风格服务的。为此,教师在这一阶段要注意引导学生深入生活、体验生活,从多渠道、多角度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此基础上,学生才能在演唱中把握歌曲的风格。如演唱江南民歌时应婉转细腻含蓄;演唱西北部民歌应高亢、深沉而质朴;演唱蒙古族民歌应气息宽广;演唱新疆民歌应具有欢快嘹亮的声音。在声乐演唱与教学中,还要注意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一切美好事物的情感,这样才能声情并茂地歌唱,这种声音才能打动听众。古人云:“工夫深处渐天然。”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声乐学习具备了一定的演唱技术和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有一定的艺术底蕴的沉淀时,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能得心应手地歌唱。在演唱中,感情流露自然,朴实大方,没有矫揉造作,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可见,声乐艺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没有任何投机取巧的做法。没有坚韧的毅力,吃苦耐劳的品质,没有虚心求教的精神,就不能达到声乐艺术的更高境界。

  三、量变质变规律在声乐实践中的体现

  辩证法告诉我们,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没有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质的变化,声乐学习也是如此,如果不把握好学习的过程和勤学苦练的精神,其结果必然是达不到理想目标。在声乐训练中,自然与不自然便能突出地反映出这个问题。开始学唱时,由于声音方法掌握得不够,发出的声音肯定是不符合专业歌唱的要求,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掌握了一定的歌唱技巧,但还没有摆脱技术的约束,歌唱时会留有时好时坏成分,还需要继续努力,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积累过程。当然,歌唱的最终目的是要求自然运用声音技巧,一展歌喉,且这种自然是建立在高技巧上的自然,是学习过程积累达到的阶段。学习积累的过程是很重要的,要逐步做到喉咙打开,气息下沉,上胸放松,掌握高位置共鸣等技巧。这段学习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而不能只看到结果是“自然地演唱”就什么技巧也不要了,只求演唱自然,这种片面地理解只会阻碍学习的进步,而不是一条捷径。中国有一句名言:“欲速则不达”,从辩证法的角度看就是:“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这是学习声乐的学生特别注意的。有些学生刚学习声乐没多长时间就开始唱大作品,训练也不按照计划来,造成了歌唱技术上的严重问题,最终还要回过头来重新打基础,这就是忽视了学习的自然积累这个量变过程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在声乐学习中,有些问题是可以通过训练解决的,而有一些问题通过训练只能得以改善,而不能改变其本质,声部的区别就是这样。我们不可能使一个男低音经过训练变成男高音,或使一个男高音变成男低音,因为这是一个人的生理条件所决定的。恰当运用辩证法能帮助我们理解声乐艺术中许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对声乐研究与教学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综上所述,声乐艺术本身就是一个充满复杂矛盾的过程,如果能够主动运用辩证法的规律来认识、分析和解决歌唱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我们更好地掌握歌唱的科学性和规律性,更快地走向歌唱的高峰无疑是有意义的。我们应努力学习和掌握辩证思维的方法,激发在声乐研究与教学中的理论与实践的兴趣,拓宽理论视野,撞击理论思维,提升理论境界,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地提高声乐研究与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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