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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微信文化与人类群体间的关系

时间:2017-12-05分类:哲学

  微信作为一种新型媒介,逐渐受到了人们的认可,也被广泛应用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形成了具有普遍性,大众性,公共性的微信文化,微信文化的存在与人的存在也是密切相关的,人类不仅创造了微信文化,也同时被微信文化所影响。基于此,下面文章通过哲学的方法全面分析微信文化,深入研究微信文化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推进微信文化的发展。

  关键词:微信文化,人的存在,社会关系

  微信自2011年面世以来,就以潮涌电掣般的速度闯入了人们的生活。据腾讯公司报告:截至2016年微信注册用户数量突破927亿;2016第三季度微信月活跃用户数达846亿;超过九成微信用户每天都会使用微信,半数用户每天使用微信超过1小时;614%的用户每次打开微信必刷“朋友圈”。如今,微信早已不再只是实现简单的文字、语音、视频即时传送的社交软件,而被广泛应用于生活、政务、商业、金融、就医等方方面面,并深深地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日常使用工具。微信作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状态,并且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微信文化,如“朋友圈”社交文化、“晒”文化、点赞文化、红包文化等等。

  一、“熟知非真知”的微信文化

  我们在生活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文化,文化因素每时每刻都在影响、制约、决定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但是当我们停下来追问什么是文化时,却很难用准确的语言加以描述。作为最复杂的概念之一,给文化下一个精确且严格的定义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国内外一些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历史学家、文化学家、语言学家一直试图从各自学科的角度进行探讨和研究来界定文化的概念,然而,迄今为止仍没有一个公认的、令人满意的答案。

  但是无论多么的复杂,一般来说任何一种文化都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征:首先,文化与人紧密相连,具有人为属性,是人的类本质活动的对象化,是人按照自身的标准和方式,去改变环境和人自身;脱离人的文化是空洞的文化,脱离文化的人则是抽象的人。其次,文化具有超越性和创造性,文化是人类超越自然本能而确立的人为的行为规范,人在创造文化的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再次,文化具有群体性,被单个人所运用而不被群体认可的行为方式不能构成文化,文化必须是为某个群体所共同遵循或者认可的行为模式。

  按照以上三种特征,我们是不是可以提出“微信文化”的说法呢?或者说人们使用微信也产生了一种文化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进入了以互联网为特征的信息化时代,微信作为人运用科学技术的创造物与人密不可分,是人的超越性和创造性的具体体现。表面上微信改变并超越了传统的通讯方式,它将文字、图片、语音、视频融合在一起,替代了手机的语音通话、短信、彩信等功能,颠覆了传统通讯行业,实际上随着越来越深入的开发,微信功能愈加丰富,微信已经延伸到生活的各个领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状态,正促使人们形成一种独特的生活样法,或者说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 微信用户人群之广、年龄跨度之大、使用频率之高,都足以证明其已被人们广泛认可和接受,且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知识体系、行为方式、人际关系、风俗习惯、思想观念、道德评价、价值规范等等。生活状态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文化就跟着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微信文化就是这样,自生活而上升为意识,并由意识而又影响和改变生活。在微信环境下,人们在生活中时刻被微信文化所浸染,并被微信文化所塑造,人们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了微信给我们社会和生活带来的深刻改变,但人们却并未从文化的角度去看待微信,对待微信文化,正如哲学家黑格尔的一句名言:“熟知并非真知”。人是具有理性的动物,是一种反思性的存在,我们习惯用理性的思维去考量客观事物,因此,我们的眼光不能仅仅停留在微信文化现象的表层,更应该透视微信文化的内部,把握其深层本质和特征以及其对人生活产生的深刻影响。

  二、微信文化与人的存在形式

  依据不同的参考系,人具有不同的存在形式,但总的来说,人是类存在、群体性存在与个体性存在的统一。微信文化是人这三种存在形式的缩影,同时这三种存在形式也内在统一于微信文化之中。

  1.微信文化与人的类存在。马克思从哲学人本学的角度出发,把人理解为自由自觉的类存在物。“人是类存在物。这不仅是说,人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把类——既把自己本身的类,也把其它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是说(这只是同一件事情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己本身当作现有的、活生生的类来对待,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1]人正是通过特有的实践活动来体现人与自然界和动物的区别,在人改造对象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并不是简单地、机械地复制对象本身,而是把人的主观需要、愿望、方案、目标等客观化到对象之中从而体现了人的类本质。

  正如马克思所讲,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也就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2]162-163与自然界和动物界相区别,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表现在人的超越性和创造性上。人不会满足于外部自然界给定的东西,而总是对其进行创造和超越,使人建立起自己特有的一种生存体系,建立自己的“第二自然”,这就是人的文化。人也不会停留在已有的创造之上,而是永恒地超越和创造下去,从有限去追求无限,不断地更新和重塑已有的文化造物,使文化永久地传承下去。

  微信作为人类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是人以人的尺度自由自觉的创造物,代表着人的理性力量对自然界、动物界和人现有技术的创造和超越,体现了人的类存在特性。微信作为一种即时通讯软件与传统通讯方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作为人的延伸,使人在一定程度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束缚,可以随时同千里之外的人取得联系。微信也让时空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比如,在传统的通讯方式下,人们需要把自己所处的场景或者环境转换成语言或者文字才能传递出去,这样不仅耗费时间和精力,而且也难使他人产生现场体验的直观感受,而微信通过视频通话直接把整个场景传递过去,从而使他人的感受更加立体和真实。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创造出与现实空间和意识空间不同的“第三类空间”即虚拟空间,虚拟空间已经发展成为人新的实践场所,它使人不仅生活于现实社会中,而且也生活在虚拟的社会里,人不但要在现实社会中谋求发展,而且也要在虚拟社会里谋求发展。微信社交文化使人们在虚拟空间中结成了一种新型的虚拟社会关系,这种虚拟社会关系既是現实社会关系的反映,又是对现实社会关系的超越,微信社交文化成为人链接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桥梁,它让人能在虚实交融的社会场域中寻求自由发展。

  2.微信文化与人的群体性存在。人又是一种群体性的存在物。在关于人本质的论述中,马克思反对费尔巴哈撇开具体的历史进程,孤立地、抽象地谈论人的本质,而是从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角度得出了“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501这一结论。这其中蕴含了一个前提便是人是一种群体性的存在物。人不能脱离社会,个人要生存,就必须把自己依附于以一定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群体之中,离开了群体,人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意义。就像人需要食物、空气、水一样,人与人交往也是最基本的需求,任何个人都具有群体倾向,其人性中都有群体性的潜质,因此,人总是生活在各种不同规模和类型的群体之中,这种群体可以是国家的、区域的、民族的、家庭的,还可以是职业的、年龄的、性别的、共同爱好的等等。

  人不仅要以类为特性处理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而且还要以群体为特性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人对自然的控制能力不断增强,人化自然普遍存在的今天,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表现为人与人的关系,因此,如何处理好群体内部、群体之间人与人的关系变得尤为重要。人的科学技术理性力量的强大,使自然不会像从前一样束缚人的活动,人在自然面前高度自由。“但是,人在摆脱了原始的自然联系对自己的束缚的同时,也失去了原始关系给人所带来的天然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因此,人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也开始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孤独。”[3]现代社会人的生活节奏加快,人与人的竞争空前激烈,每人都在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劳累奔波着,人与人之间充斥着功利和冷漠,人与人交往的渴望被强烈压抑,孤独则成为人生活的主旋律。

  一个孤单的人站在地球之外仰望着辽阔的地球,在地球光芒的映射下显得他更加寂寞伶仃,开启微信时的这一画面正是现代人内心世界的真实写照。人们消除孤独感的强烈愿望与相互交往的渴望,是微信受到大众欢迎的根本原因。微信中形成的“群”文化、“朋友圈”文化、点赞文化等,体现着人对群体性的需求和渴望。微信中即时传输的文字、语言、视频,相互的点赞和评论,建立有着某种共同关系人的群、虚拟社区等,都使人与人的沟通更加自由、快速、随心所欲,它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人们相信总是有朋友在身旁,产生了归属感和认同感,从而使自己感觉并不孤独。另一方面,“群”文化、“朋友圈”文化、点赞文化等无不拓宽了交往范围,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交成本,增加着个人的社会资本,使人不断突破现实社会交往中的时空界限,获得了社会群体关系的自由与丰富。

  3.微信文化与人的个体性存在。与人的类存在、群体性存在相区别,人还是一种个体性的存在。个体性指个人具有独一无二的特性,表现为唯一性和不可重复性。从个人的外部、自身和内部来看,个人所处的外部环境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独特生活空间和时间,不同的遗传基因决定了个人之间有种族、相貌、肤色、身高等等的差异,个体内部又有智力水平、心理状态、性格特征、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等不同。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讲,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正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差异性决定着人们之间思想、行为、价值观念的多样性,构成了人类社会生活丰富多彩的世界图景。在人类内部,人的自由程度的提高让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宗教、群体文化、共同价值、共同目标等的约束,人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从而转向去寻求更多的个体性和独特性,个体间的差异越来越明显,个体性表达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

  以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时代已经彻底颠覆了我们对于传统媒介从传播者到接受者单向传播的认知,和信息发布者的权威性。只要人们愿意都可以不再作为被动的信息接受者,而成为信息的发布者,从而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话语权,个人言论中必然充满着个体性的表达。微信中个人发表言论的自由度空前提高,影响力也不断增强,尤其是微信“朋友圈”使个体在群体中获得了一定的独立性,摆脱了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束缚,为人个体性的释放和张扬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人们在“朋友圈”中自由地发表观点、发泄情绪、表达情感,晒美食、晒风景、晒心情、晒自拍等等,强烈地表达着人的个体性。

  人的这三种存在形式不是分开对立的,在现实生活中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是有机统一的。“分别对个人的类特性、群体性和个体性进行的分析,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抽象,现实中,既不存在脱离群体性的类特性和个体性、脱离类特性的群体性和个体性,也不存在脱离个体性的类特性和群体性,三者相互作用共同融合在个人的心理和行为之中。”[4]总之,人的这三种存在形式,突出表现在微信文化中,并融合在微信文化里,对人的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三、对微信文化的反思

  在微信大行其道,微信文化产生深刻影响的今天,我们必须用哲学的思维方式对其剖析和考量,与微信文化的“火热”传播相反,我们则更需要冷静的反思。我们既要看到微信文化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正影响,也要看到其产生的负效应。

  1.社会关系虚拟扩展与现实的解构。人们公认,微信的最大好处之一,就在于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了一个维持和开拓社会关系的虚拟场所,人们可以将现实社会的交往拓展延伸到虚拟的网络空间,纵使时空相隔也能随时联系。微信社交由基于强关系的内核圈和基于弱关系的外层圈构成。内核圈由血缘、地缘、业缘、学缘等相同的“熟人”组成,人们将现实“熟人”间的社会交往,通过“朋友圈”和群的形式拓展到虚拟空间中,使交往获得了极大的便利与丰富。例如,人们通过“朋友圈”和群扩展甚至可以联系上异地相隔多年未见的亲人和朋友;一对多的快速传递信息;维持与不同群体的交往,却不需花费太多的成本等等。外层圈由朋友介绍的“半熟人”和通过扫一扫、摇一摇、漂流瓶、附近的人等功能结交的陌生人组成,由于人们总是对不可预知的事情充满着强烈的兴趣,外层圈不仅丰富和拓展了人的社会关系,而且还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猎奇心和神秘感。

  但是,微信社交文化在實现社会关系虚拟拓展的同时,也正在不可避免地冲击和解构着现实的社会关系。微信社交容易使人沉浸在虚拟的世界中,而忽视了现实生活世界,产生了虚拟与现实错位、虚拟与现实倒置的错位认知。人们高频率地使用这种“不在场交往”,就可能让面对面的“在场交往”减少,致使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看似多了,但情感关系却变淡了,导致出现微信朋友圈“繁荣”,而现实社会关系“凋敝”的情况。微信“不在场交往”的方式,还存在着信息传递失真的现象。美国心理学家研究指出沟通效果的来源是文字7%、声调38%、身体语言55%,微信“不在场交往”,让人感受不到身体语言的表达,沟通效果会大打折扣,这种交往只是停留在“浅表性”的形式上,并不能反映出内心深层次的表达,严重削弱了沟通的效果,从而会影响社会关系的建立和维持。

  在一些以功利为目的的人眼中,微信这种低成本的社交方式,处处充斥着工具理性的味道。一方面,以扩展人脉和增加社会资本为目的,用微信社交构建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另一方面,利用微信社交进行利益变现,如“朋友圈”中五花八门的集赞和拉票,形形色色的产品代购和微商营销等等。工具理性的过度膨胀让微信“朋友圈”变成一个追名逐利的场所,人们乐此不疲时,却忘记了社交最原初、最本真目的。过度的开发和利用不但使一些人不堪其扰退出“朋友圈”,而且同时也解构着现实的社会关系。

  2.文化认同与伦理和价值觀的失范。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使用微信,表面上是对微信作为工具的认同,实质上是则对微信文化的认同。“所谓文化认同,就是指对人们之间或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共同文化的确认。使用相同的文化符号、遵循共同的文化理念、秉承共有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规范,是文化认同的依据。”[5]人们对微信文化的认同深深地内含在人的行为习惯、思想观念和价值规范之中,如“晒朋友圈”、转发帖子就是一种分享,评论、点赞就是一种交流,体现了虚拟交往中自由、平等、开放的价值理念等等。正是在这种普遍化、大众化、生活化的认同中微信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力量,影响着人的生活和发展。

  但人们也在这种文化认同的影响中,疲惫地“刷”着各种群信息,忙碌地看“朋友圈”中的热闹,不假思索地转发垃圾文字,无休止地“晒”和“炫”,而忽视了伦理的约束与价值的规范。微信中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但同时每个人也必须是自律的,每个人都要受到伦理道德的约束,失去了这种约束便会导致混乱,甚至导致恶性事件发生。比如,利用微信“朋友圈”泄露个人隐私、内部文件、国家机密,制造舆论引发群体性事件,通过微商售卖假冒伪劣商品,通过微信群进行集资、传销,通过微信红包聚众赌博,通过微信公益众筹搞诈骗等等。“朋友圈”中的“晒”和“炫”反映着人们的心态和价值观,也折射出了社会的整体风气和价值取向。无节操、无下限的“晒”,与庸俗、低俗、媚俗的“炫”,必然冲击着社会的主流价值,动摇着核心价值。一个社会,如果人们只顾大晒金钱、名利与奢华,抑或低级趣味的哗众取宠,过度的娱乐炒作,那么必定会失去这个社会应有之风骨。

  人们如果物欲膨胀,攀比成风,阿谀奉承,精神空虚,审美混乱,道德低劣,伦理缺失,价值失范,那么必然产生社会的整体浮躁,一个浮躁的社会必将难以前行。因此,在“晒”与“炫”的风潮中,我们必须认真反思,我们为什么去晒,应该晒什么,什么值得我们去晒。如果必须要晒的话,那一定不是金钱,不是名利,不是垃圾文化,而是我们纯净的内心世界。在微信文化下我们应该建立完善一套规范体系,置微信于人的理性控制范围之内,使微信文化成为一泓清泉,涤荡着我们的心灵。

  3.大众文化与个性和创造性的消解。一般而言,“我们把大众文化理解为,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按照商品市场规律运作,面向普通大众,旨在使大众获得感性愉悦的日常文化形态。”[6]社会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创始人马克斯·霍克海默对大众文化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认为:大众文化的社会作用具有“双重性”。它在为大众提供多种多样休闲娱乐方式,普及文化和艺术的同时,也在消解文化和艺术本身的内涵。它使文化失去了原本所有的深沉的思想和厚重的韵味,而变成一种过眼烟云式的东西。大众文化商品化和齐一化、消遣性和娱乐性、强迫性和欺骗性的特征严重操控和统治了人的思想和想象力,消解了人们对现实的不满和内在的超越维度,也消解着艺术的创造性和个性。

  作为大众文化的典型代表,微信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工业化、市场化、信息化为依托,迅速占领了中国大众的日常生活空间。微信为人们提供了彰显自我个性的“秀场”,让普通人有机会得到明星般的关注,获得极大的心理满足,提升了自己的存在感,但是同时微信也使人的个性和创造性消解在齐一化的大众文化作用之中。当今,人们生活在一个分裂与异化的世界里,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背景下,分裂与异化已经不仅仅存在于劳动之中,而且延伸到几乎人的所有活动领域。微信迎合着人们的需要,提供越来越好的娱乐消遣,越来越便捷的交往方式,越来越丰富的信息资源,使得人们在平面化的文化模式中沉溺于无思想的快乐之中,人作为一种自由的、创造性的实践存在所应具有的否定性、超越性和批判性逐渐被消解,成为马尔库塞所说的“单向度的人”,个性也成为了“虚假的个性”。

  在信息化的时代里,移动互联网技术普遍应用,人们获取和传递信息达到了空前的便利和快捷,在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环境下,每天都有大量信息扑面而来,人们在信息的狂轰滥炸里,无从拣选,无从分辨,无从相信。我们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安静读书、认真思考,只能浮沉于繁冗、芜杂的信息大潮之中;我们没有时间去探索文明的精髓,追溯历史的源头,也没有闲情逸致探讨生命的意义,反思社会的潮流,归复生活的本真,我们在麻木地攫取、兴奋地消费的同时也在掏空着自己的身体和心灵,我们在得心应手获取信息的同时,却丧失了应有的专注力、沉思力、反省力和创造力。微信正使人迷失在碎片化、娱乐化、快餐化、浅读化、庸俗化、大众化、平面化的文化模式之中,在微信文化的浸染下,如何降低微信对人的异化和操纵,回归人所应具有的、真正的个性和创造性,值得我们做出深刻的反思。

  四、结语:形成微信文化的自觉

  微信对人生活的影响足以惊艳,这种影响既有正面也有负面,目前,我们对于微信利弊的评价还很难给出定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每一次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使人类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必然会让人付出一定的代价,我们当然不可能只要科技进步的优秀成果而彻底弃绝工具理性的奴役。如今,微信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微信我们必须从文化的高度去理解它、研究它、引导它,如果任其放任自流的话只能给社会与人们生活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

  应对微信的冲击和挑战,关键在于人们要形成对微信文化的自觉。所谓自觉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认识,二是主动。首先,要实现对于微信文化的自觉就要求我们对微信文化有“自知之明”,在面对微信的冲击时我们必须站在文化的高度去理性思考,不仅要知道“是什么”更要知道“为什么”和“怎么办”,要对它的来历、发展、特点、趋势、规律、地位和作用有深刻的认识。其次,在微信文化中要确立人的主体地位,增强人的选择能力和控制能力,提升人的媒介素养,不断地自我觉醒,自我创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摆脱微信文化对人的异化。

  透视微信文化的背后,我们更应该看到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生产力的促进,虚拟交往方式对社会关系的变革,人的创新力量对人生存方式的改变,新的文化形态对人类整体文化的丰富和发展。当下,微信仍有很强的生命力,但正如微信文化从无到有一样,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产品的更新换代,它也必将经历从有到无的过程。也许有一天微信文化将会消失,但是其内含的自由、开放、共享、创新的文化精神必将凝结在人的生存方式之中,长久地传递下去。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56.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衣俊卿.文化哲学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176.

  [4]沈建国.个人:类特性、群体性、个体性的统一[J].学海,1993,(3).

  [5]崔新建.文化认同及其根源[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

  [6]许文贤.大众文化盛宴对当代人发展的双重性效应[J].求实,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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