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论文民办高校法学教学的改革设想
加强基层党校法学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要求,也是全面落实教学改革的具体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学教育论文:民办高校法学教学的改革设想,供大家参考。
本文着眼于法学专业就业率逐年下降,法学招生面临困境,民办高校的法学生存陷入困境,本课题的研究,希望拓展民办法学的生存空间。文章拟对民办高校教学改革的路径进行研究,借鉴高校联盟的经验,提出民办法学高校联盟。在联盟背景下对民办高校法学教学改革进行设想。
一、司法考试对民办高校法学的影响
进入法学学习的入口门槛很低,但国家严把法学教育的出口关。由于法学教育规模的扩大,从教育部公布的15个就业较低的专业,法学排名靠前。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率逐年降低。民办高校师资力量配备不足,教师教学任务重、备课压力大,教师教学科研力量薄弱,硬件设施等存在问题,使得民办高校法学教育存在生存危机。
二、联盟背景下民办高校法学教学的改革设想
建立民办高校法学院系联盟,解决专业方向、师资配置(外聘教师),学生选课(学分互认)等瓶颈问题。为解决民办高校法学院系招生人数、法学办学的需要,提出建立民办高校法学院系联盟的改革设想,解决专业方向、师资配置(外聘教师),学生选课(学分互认)问题。具体内容包括:
(1)师资队伍。由于办学规模,每个学校不可能都配备专业非常好的教师,建立联盟以后可以互相弥补不足,解决外聘教师难的问题,更好地、更合理地配置教学资源。联盟内教师工作量互认。教师可按专业建立联盟内的教学团队,使教师专业素质有所提高,具体联盟院校,可与我校周边法学院系相互联合。
(2)课程设置。按培养方向联盟内各成员办自己更有特色的专业模式,进行课程设置。根据学生的的爱好和特点办出(司考方向的、考研方向的、公务员方向的、其他法律工作者)专业特色。(3)学生培养。学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课,联盟内学校学分互认,真正解决学生“我要学的问题”;学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方向和自己喜欢的教师选课。(4)教学模式。联盟成员间可以根据自己的特色,研究方向采取不同的模式,“法律诊所”式等。在教学课程模式方面,通过多校联盟的形式探索学分互认机制。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模式;研究建立针对学生的学习评价机制和针对教师的教学评价与激励机制;推动高校基于法学教育的“跨校选课,学分互认”、课程共享机制建设,激励优质课程共享。
三、法学院校联盟的可行性
(一)高校联盟的具体设想-以长春财经大学为例
采用通过高校联盟,法学院校之间进行联盟,可以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解决外聘教师问题,高校之间共享优秀的教师资源,为民办院校的发展寻求生存空间。具体高校之间的联盟的具体操作,以长春市法学院校为例,对长春市各高校法学院系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后,根据学校的办学特色及师资队伍特色进行划分,提出由联盟院校的教师,分别承担不同的课程的讲授。以长春财经学院法学院、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法学系、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为例,介绍高校联盟的具体设想,内容如下:第一,结合司法考试的特点,对法学专业的16门核心课程进行分配。
由各学院教师承担某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联盟院校的学生均可以选修该课程,学分互认,教师也可以校外授课,学时互认。至于具体如何授课,学生可以到校外上课,联盟院校的老师也可以出校授课。但是前提,需要联盟院校对学生学分互认。第二,结合学生的需求,对授课地点进行分配结合学生的需求包括考司法考试、考公务员等,对授课地点进行分配,如吉林财经大学为考研基地、长春财经学院为司考基地等。
(二)法学院校联盟可行性分析
首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决定》为我们提供了政策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保障。其次,通过高校联盟,可以解决民办高校法学办学规模问题,从而解决法学院校的生存问题。联盟后,同时可以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外聘教师问题,联盟高校之间共享优秀的教师资源。假设长春财经学院法学院和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法学系、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以下简称三校)联盟,对其联盟前后与吉林大学招生规模及师资力量的对比情况如下:联盟前三校的办学规模与吉林大学相对比:
1、东北师大人文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2001年至今招收本科学生427人,其中已经毕业216人,在校生211人。师资队伍:教师共15人,基本满足教学需要。从学历结构看,具有硕士学历(含)以上有14人,其中博士2人,在读博士4人。
2、长春工大人文信息学院法学系,现有在校生350人;已毕业学生1115人,其中已考取硕士研究生的84人,考取律师资格证书的46人,考取人力资源管理师、秘书等各类证书的212人,考取公务员97人。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人,教授4人,副教授5人,讲师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的研究生12人。
3、长春财经学院法学院现有在校生240人。师资队伍:专职教师8人,其中教授3人,讲师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100%,兼职硕士生导师2人。4、吉林大学法学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270人、硕士研究生500余人、法律硕士研究生600余人、博士生330人、函授本科和专科生260人,以及来自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国的留学生约20人。师资队伍:学院有教职工126人,其中教授34人(博士生导师33名)、副教授31名。已取得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7%。联盟后的高校办学规模,三校联盟后可以达到招生规模801人、师资队伍40人。
通过数据对比,可以看到,联盟后的法学院校无论招生规模还是师资队伍在数据上都向吉林大学靠拢。通过联盟提高民办法学院校的竞争力,学生享受到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提高司法考试的通过率、考研率,从而提高学生就业率。进而使民办法学院校找到生存的空间。
作者:闫如恩 王玉臻 刘丽荣 单位:长春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1]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合同法教学为视角,谢珺,法制与经济,2010年8月
[2]构建与行业标准相衔接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研究,白景永,山东外语教学,2011年第3期
[3]中外高校学分互认比较研究,贾萍,方惠圻,王琳,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研究),2010年4月8日
[4]合同法教学研究——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思考,衡峰,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9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