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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教育论文征稿对高职毕业生就业思考

时间:2016-01-07分类:教育理论

  本篇文章是由《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发表的一篇教育论文,是河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开发行的省级学术期刊。自2003年第1期开始改为双月刊,分为自然科学版和人文社会科学,第1,3,5期为自然科学版,第2,4,6期为人文社科版。我刊创办于1984年,1999年被批准为内转公开的学术期刊。

  论文摘要: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已经成为吸纳高职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分析了民营企业在招聘高职生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府、高职、企业和社会四个方面提出了如何促进高职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民营企业;高职生;就业

  一、民营企业在招聘高职生就业方面的问题

  随着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融资难、人才短缺、创新力不强、管理水平落后等主要障碍,这些都直接或间接涉及到人才的质和量的问题,人才问题已严重阻碍企业的持续发展。然而,知识经济时代,拥有人才的优势是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为了缓解人才短缺问题,民企通过校园或者网络招聘吸纳各类贤才,企业已经意识到高职毕业生是其人才补充的重要来源。

  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其吸纳高职毕业生提出了现实需求,但由于企业经营机制中存在一些问题,同时也带来了其在吸纳高职生就业和发挥高职生作用方面一些问题。民企在招聘高职生就业过程中,就暴露出种种问题:企业薪酬待遇低、工作环境差、权益没保障;新生代高职生就业预期提高,对工作比较“挑剔”;一些高职生自身条件、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符等等。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岗位缺口大。近些年,高职毕业生突然发现,找工作对他们来说不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尽管这样,但却并不妨碍大学年年扩招。高职毕业生的数量逐年创新高,与此同时高职毕业生的待业人数年年增长。在此严峻形势下,就业压力是相当大的,令人关注。

  供需有矛盾。我国劳动力市场不仅总量供大于求,而且存在供需不对接的矛盾。一边是有人没事干,一边是有事没人干;一边是有事不会做,一边是有事不愿做。比如,大多数高职毕业生愿意选择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大型国企就业,而有很少数愿到有“用武之地”的广大中小民营企业施展才华。

  服务不完善。目前我国人力资源市场还不发达,中介组织不规范,信息渠道不通畅,一方面很多岗位“虚席以待”,另一方面很多高职生“求职无门”。就业指导和培训不到位,使高职生求职能力和职业技能难以提升,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政策不健全。由于户籍、社保等方面的政策壁垒还没完全打破,导致就业机会不平等。各种不合理的“土政策”、潜在的就业歧视、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等,抬高了就业门槛,限制了劳动者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流动,造成部分高职生难以就业。

  二、促进高职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的对策

  当前,在高职生就业难的严峻形势下,民营企业应建立起有效的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通过吸纳高职生就业,储备、培养和选拔高层次人才,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我们必须将促进高职生就业与市场、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政府、高职院校、企业、社会的联动,从人才源头供给和社会需求两方面做出努力,更好地提高高职生就业质量。

  (一)政府应尽快完善政策体系,鼓励高职生到民营企业就业。政府作为人力资源市场的调控者和管理者,要出台更为有效的激励政策鼓励高职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制定完善促进高职生就业的地方政策法规体系,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改革,保证到民营企业就业的高职生相关待遇的落实,构建保护高职生到民营企业就业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要尽快完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高职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的心理安全,这样才能将高职毕业生引向更广阔的就业市场以实现充分就业;二是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改善用工环境,指导企业在用工、工资待遇、劳动保障及营造企业文化等方面向更加规范化、人性化的方向发展,以此吸引高职毕业生来民营企业就业;三是要在资金、技术、市场信息和服务等方面提供有效的优惠政策和服务。对招收高职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优先安排扶持资金、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保险补贴。高职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四是要为民营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牵线搭桥,提供支持,通过企业与高职院校的长期合作而建成 “高职生实训基地”,实现双方供求匹配、良性互动。一方面,实训基地学校将优先给实习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另一方面,实训单位则将为高职毕业生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更好地解决高职毕业生就业难、企业招工难的“两难”局面,进而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结构、拓宽高职生就业渠道,实现两者的“双赢”[2]。

  (二)高职院校要分析就业市场,为高职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创造条件。积极开拓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职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为促进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社会用人的协调统一,提高就业竞争力,各高职院校要加快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拓展就业渠道。通过与企业密切合作,了解企业最新人才需求,促使高职根据市场实际需要设置新专业和调整专业课程设置,逐步实现为企业“量身定培”。[3]与此同时,还要通过举办“民营企业家进校园报告会”,“高职生就业服务月”和“重点企业招聘专场会”等一系列的活动,引导和帮助高职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鼓励他们勇于到民营企业去就业,以此带动充分就业,尽快使他们成长为社会有用之材。

  (三)民营企业应不断增强自身吸引力,积极吸纳高职生就业。一是应规范用工行为,改善工作环境,适时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并与他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要积极维护员工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是要制定人才资源开发与发展规划,强化竞争机制、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三是从实际出发,定期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满足他们提高自身素质的需要。为员工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和继续发展的机会,让他们在企业中有广阔的成长空间。四是建立起富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在政治、工作、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给予员工人文关怀,既促进他们自我价值的实现,又使其树立为企业发展目标而奋斗的精神。

  (四)全社会要加强舆论引导,实现高职生就业观念上的转变。全社会要对民营企业就业政策和落实情况进行宣传,大力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宣扬他们为社会所作贡献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权益上有保障的良好发展氛围,加速高职毕业生就业向民营企业的转变。

  最后,我们需要指出的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空间、平台、政策氛围都有了较大的改观,各项民营经济扶持政策纷纷出台,民企将成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高职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但由于体制、利益冲突、理解水平不高、政策消息传递不畅等因素,目前存在着这些政策措施落实程度不够,以及民企就业高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等问题,严重打击了高职毕业生民企就业的积极性。为此,各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共同维护毕业生的各项合法权益,保证高职毕业生民企就业渠道的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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