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提出,表明了战后国际体系的两重性特征开始明显突出起来。国家在无政府的体系中是以领土、主权和排他性的国家利益为基础进行活动的,其本能的行为是尽量限制、疏导和利用经济活动。但由公司演变过来的跨国公司则是以世界市场作为其运作的范围,以经济要素自然的最佳配置为追求目标,它们竭力要超越国界限制,脱离政治控制。另外,国际机构的基础虽然是国家,但机构存在的目标也是为了跨国家的国际利益。这种一个追求国界内最大权利,另一个活动则不以国界为限的两种发展方向矛盾的行为体,造成了国际关系权力运作的复杂化、多样化。
关键词:经济论文发表,经济全球化,国际关系
但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答案还是应放在国家这个主要行为体上,以它作为切入点。首先,要看国家在传统领域内使用权力的状况,它的决定权、影响权有何变化。其次,新的领域与传统领域的地位关系,国家在新的领域内权力、影响有多大。
国家在传统领域中的地位与权力
传统现实主义观点对大国的权力评估有这样几个方面:少数行为人最大比例地拥有体系内的总权力;这些国家通过它们的权力来追求利益并对其他大国和行为人施加影响;这些利益根据国家安全考虑来划定;影响行为人的最有用的权力是军事权力,其他形式的权力只有当可能转化成支持军事权力时才有用,军事权力完全由国家掌握。
这就是说,体系内可以有其他行为体,但民族国家仍是主要决定性行为体,其他行为体作用有限。权力的来源和类别可以包括经济但主要是军事,体系内权力配置实际状况(军事实力)与国际关系中总权力运用的情况是一致的。
从冷战后的发展情况来看,在没有发生重大事件影响力量对比的情况下,各国都会显得更关心经济,一旦涉及安全敏感事务,大国的反应仍然是迅速的、敏锐的、优先性的。因为,任何经济利益都是以国家的生存、政治的安定为基础的,国家决不会把后者作为前者的成本。如俄罗斯对北约东扩计划的强烈反应、中国对美日新防卫指针的反对、美国内部对所谓中国窃取高科技军事情报事件的渲染和对外战略重点的调整都是证明。由于美国对中国军事能力的担心,它甚至停止批准具有极大商业利益的对华卫星的出口申请,而在这些问题上,美国相关跨国公司就像矮了半截似的,不敢大张旗鼓地搞游说活动。
总之,冷战后,国际关系的领域在扩大,传统的安全威胁在消退,在外交政策和国家资源配置中,某些军事安全的领地在缩小(如核进攻力量),使得军事竞争不再那么赤裸裸,武器发展的规模也在缩小。但是,军事安全、非传统的威胁仍是大国最关心的领域之一,它仍预留着主导性的位置,随时随地都可以回复到原来至高无上的地位。
国家在经济领域中与跨国公司的关系
国际关系的主体是国家,它的主要活动方式就是利用权力来处理国际上最大的问题:战争与和平。
作为国际经济主角的跨国公司,其目标主要是赢利,它是以商业规则和经济要素最佳配置要求进行全球化、无国界方式运行的。随着经济政治的高度融合,其影响必定会进入过去完全由国家主控的对外关系和国际关系领域。它既要国家为其发展提供保护、帮助和给予各种优惠与便利,又要以各种方式、手段促使国家改变政策与行动、或者采取抗拒国家政策的方法达到营利的目的。
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跨国公司既是其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也是一国实力的象征;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跨国公司给它们带来了资本、技术,先进管理方式,提供了就业机会,带动了基础设施改造和经济的商业化。所以,国家需要跨国公司,也愿意与跨国公司分享权力。
跨国公司对国际关系和国家权力的影响有几个方面:第一,这种权力运用是发生在自己所管辖的领域内。第二,跨国公司对母公司的政府和投资东道国政府的外交政策都有直接影响。第三,跨国公司对国家对外主权的另一侵蚀则是在制定国际规则方面。第四,跨国公司对国家对外经济政策权的最大削弱是逃避税收。
但是,也应该看到跨国公司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仍是依附于国家,任何企业的跨国经营并非完全独立于国家之外。虽然,跨国公司与国家的利益有时背道而驰,但它在实现其自身的利益时,还不时需要国家政策、法律甚至权力的保护。“跨国公司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为者,同时也还是国家操纵的重要工具”。
即便在东道国政府方面,它们对跨国公司也并不是完全处于屈从地位,通过立法、国际舆论的压力和合适的管理与政策,同样可限制跨国公司超越国家主权的行为。跨国公司在20世纪60~70年代那种盛气凌人的气焰已经有所收敛。与此同时,对跨国公司的国际监督也在广大国家的要求下,有了明显加强。
特别不能忽视的是,国家间的政治、安全关系以及跨国公司以外的经济关系,也会影响到跨国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它的战略计划。如一国的地缘安全环境变化和地区战略力量对比调整引起的地区紧张局势和冲突,不仅会使跨国公司的利润流失,更会使其资产受到严重损失,整个地区生产链环中断。所以,公司的生存命运也都维系在国家手上。公司对国家有了影响权,但最后的决策权力还在国家。
国家行为体与国际组织的关系
在所有非国家行为体中,除了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外,最重要的行为体就是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又分成政府性和非政府性。作为派生结构重要基础构件的国际组织,通过它在政治过程中与国家的积极的互动关系,它逐步削弱、淡化了国际体系原结构中的权力配置因素,强化了国家平等、合作的意识,最终使新的体系结构成为多种力量和利益配置的结晶。
国际组织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是因为国家单靠自身的力量已无法有效地应付无政府体系下的安全与其他复杂的问题。通过国际组织,国家达到了它想要又较难实现或虽能实现但成本太高的目标——控制一些国家的行为,保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有序环境。所以,这是国家权力的变相延伸、加强,使该种行为体的行动结果在较大程度上转而为国家主权利益服务。
从另一个角度讲,国际组织的权威、地位要高于单个主权国家,后者的完全主权肯定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削弱。
但由于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关系配置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国际组织内部实质上也是不平等的。
当然,冷战以后这种状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方面,经济相互依赖和政治民主化的趋势,使大国倾向于接受国际制度内的合作模式和与现行秩序相对应的价值观,集体意志;另一方面,随着国际法、国际规则、规范的系列化和得到广泛的运用,作为制定、参与规划以及执行的国际组织,在大国的支持下,在国际关系领域开始发挥越来越不同于国家的独立作用。
在国际关系领域里,国际组织有时发挥不同于国家的独立作用,但这种独立的作用反映在不同的组织上,也有明显的程度差异,像联合国、北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些政治敏感性强,权力资源多的组织,超级大国的控制仍然很严。
在那些敏感性低的专业组织里,它们可以相对自由地从国际生产分工、人类发展需要的共同性出发,协调各国政策,促进合作与社会进步。尤其在克服贫困、消除灾害、疾病、解决经济发展的资金、技术困难、控制违反人道主义的行为、制定经济秩序的规则等方面,它的非国家意志的独立影响会有限地显示出来。
与政府性的国际组织不同,非政府性组织是国际社会里比较新型的非国家行为体。据统计,目前,非政府的国际组织已达到5000个左右,它们存在于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代表着涉及人类发展、生存的各种不同问题的专业工作方向。这些组织对国际关系、对国家权力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其专业化问题领域的敏感度与组织的大小,发展历史的长短,成员的社会基础等等。
非政府组织的最大作用是,在各个不同的专业化领域对国家形成压力,让国家在这方面按照它们的要求改变功能性政策,弥补国家无法充分或不愿发挥的作用。
非政府组织的最大特色是,它是由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和关心这些问题的自愿者所组成,他们对事业的投入、热心程度在相当范围内超过了政府官员。
政府性国际组织与非政府性国际组织在国际体系中的作用,其基本共性就是两者都是战后国际关系和世界经济发展高度融合与复合化在新增生的问题领域、扩大的传统的军事与安全领域中逐步崛起的局部性权力体。它们的主要功能是协调解决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交叉复合领域新产生的一些问题;监督国家行为、政策;促使国际体系变得更有序化、更文明、更理性化。
作为政府性组织,虽独立性差,但其授权处理的问题却具有高度影响性、广泛性,其相对的权力作用就更大。作为国家主权延伸的国际权力协调体和国家集体主权的行使者,它证明了一些国际性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已不能简单地靠双边国家关系来进行,而需要多边的机制进行协调。因此,实际上这些组织已是国际秩序维持的直接参与者,它具有国家的意志、意愿、功能,特别是权威。
对于非政府性组织来说,它具有极高的独立性,影响面也很广,甚至在国际公民社会中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但它最大的问题是不具有真正可以改变国际体系内行为人行为的实际权力。
结束语
总之,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的关系是复杂的、多维的。随着国际社会公共领域或跨国界的生活、活动领域的扩大,势必增加更多的行为体。从国家在整个国际体系的相对空间来看,它的位置缩小了,权力分散了,行动受到了更多的制约。
同时,与过去相比,在立足于以军事、政治问题为核心的基础上,国家也在向新增生的领域进行广泛辐射。因此,它的权力覆盖面要远比过去大得多,权力也得到了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