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文学》文学期刊稿约
《山东文学》是由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第六届优秀期刊。在全国如林的文化期刊中,名列前茅。连续多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期刊和华东地区优秀期刊,2004年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所发作品每年都被《小说月报》、《小说选刊》、《新华文摘》等全国性报刊选载,并获得各种文学奖项。2005年在山东省委宣传部举办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墍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六十周年征文”活动中,山东文学社有六篇作品(两篇小说,一篇报告文学,两篇散文,一首诗歌)获奖。
《山东文学》主要栏目:“经典回放”、“小说”、“散文”、“诗歌”等栏目外,特开设“文学评论、文艺争鸣、语言研究、艺术探析、史论与哲学研究、教育与教学、经济管理、法学研究、科技科研等栏目,以刊登各专业领域工作者的优秀论文。
《山东文学》征稿要求:
1、文学作品评介、文学批评、文学研究等文章在征稿范围之列。稿件必须注明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如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并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 籍贯、职务、职称、学历、研究方向、工作单位等)。
2、本刊对所录用的稿件有删改权,如不同意删改,请予以说明;切勿一稿多投。所来稿件一律文责自负。
3、本刊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等网络数据库全文收录,在本刊登载作品即视为同意上网.
4、参考文献应引自正规出版物,引自网上的文献应注明网址。基金项目资助文章请详细注明基金类型、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等。
《山东文学》审稿周期:本期刊的审稿周期为1-3个月,如果三个月作者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作者可以另投他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