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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比较结构的功能句法分析论文范文

时间:2013-08-17 分类:外语论文

  说明:英语比较结构的功能句法分析一文完稿时间是2000年7月。NOTE: The following paper will be appear

  in the collection in honour of Professor Gui Shichun (to be published by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A Functional Analysis of Comparative Constructions in English

  英语比较结构的功能句法分析

  1 导言

  在国外的学术界,著名学者的同事、学术朋友、学生或崇拜者会在特别的时候为这位学者编纪念论文集(festschrift),以表示对他的敬意;这类论文集的论文通常由这位学者的同事、学术朋友、学生、崇拜者等撰写,论文集要么直接在标题上点明是为某人而编(如:Greenbaum,

  S., G. Leech, and J. Svartvik (1980) (eds) Studies in English Linguistics

  for Randolph Quirk. London: Longman),要么在副标题上说明为某人而编(如:Hoey, M. (1993) (ed)

  Data, Discourse and Description: Essays in Honour of Professor John Sinclair.

  London: Collins; Cook, G. and B. Seidlhofer (1995) (eds) Principle and

  Practice in Applied Linguistics: Studies in Honour of H. G. Widdows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出这样的纪念文集通常都有一个理由(如某人XX大寿,或退休,或庆祝XX活动,或有其他特别的原因)。例如系统功能语言学创始人M.

  A. K. Halliday要退休时,他的同事、学术朋友、学生、 崇拜者便着手为他编五册纪念论文集,即(1)Steele and Threadgold

  (1987), Vol. 1 and Vol. 2., (2) Hasan and Martin (1989), (3) Fries and

  Gregory (1995), (4) Berry, Butter, Fawcett and Huang (1996)。在国际应用语言学界,像J.

  Mch Sinclair, H.G. Widdowson, C. Candlin, M. Hoey等等人也都有人为了表示对他们的敬意而编辑纪念论文集献给他们。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学者为桂诗春先生编辑纪念论文集,以表示对桂先生在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的敬意,这是一件非常值得做的事。就桂先生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而言,这样的专集早就应该出版。我能有机会为这个专集献上一篇习作,感到十分荣幸。我要感谢纪念文集编者给我这个机会。

  在此之前我曾两次为我所敬仰、崇拜的师长的纪念论文集献上习作。第一次是1994年,所写的Experiential Enhanced Theme

  in English献给M. A. K. Halliday (见Berry, Butler, Fawcett and Huang, 1996:

  52-112), 第二次是三年后的1997年,所写的《从方式原则看广告语篇中的语码转换》(见黄国文、张文浩 编,1997,第240-252页)献给了王宗炎先生。该论文集是为了庆贺王宗炎先生85寿辰及从教55年而特编的。这一次献给桂诗春先生的习作是1997年的三年后,是一次令人高兴的巧合。

  我在广外工作期间曾先后两次正式修过桂诗春先生讲授的五门课,课程的名称分别是:英语词汇学、应用语言学、普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实验设计与统计学。虽然我不是个出色的学生,但也从桂先生那里骗走了这些课的学分。不过,我觉得我从桂先生那里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限于他的讲课和他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所出版的专著(见陈建平

  1998:30-32);在有幸与他在一个系工作的十余年里,桂先生的为人和治学深深地影响了我。我想,先生的学术思想影响的不仅仅是我们这些有幸亲耳聆听他的教诲的人,而是整整一代人,一代有志于把应用语言学的理论与中国的教学实践结合起来的千千万万中国外语教师。

  最近几年来本人的研究兴趣主要在系统功能句法(见黄国文 1998a, 1998b, 1998c, 1998d, 1999, 2000),这篇习作是这个研究课题的一部分。本文准备讨论的是英语比较结构的功能句法分析,主要目的是试图从一个新的视角对一个旧的题目进行探讨,从而证明功能句法分析有助于我们对一些熟悉的结构重新审视。

  一般的语法书(如Close 1975, Quirk et al 1985,张道真 1980)在讨论形容词和副词时都会论及到这两个词类的比较级问题,并认为由than和as

  引导的从句是状语从句的一种。我国出版的大多数语法书也采用这种观点。根据这种做法,下面例(1)和(2)中的斜体部分是状语从句:

  (1) George is quicker than I am. (Close 1975: 62)

  (2) He worked as fast as a skilled worker. (张道真 1980:493)

  Quirk 等(1985)虽然没有明确说上述这类例子中的斜体部分是状语从句,但他们认为than-结构和as-结构是从句这一点是无疑的(见Quirk

  et al 1985:1127 - 1146)。

  本文准备讨论的问题是:① 把例(1)和(2)中的斜体部分看作是状语从句是否合适?② 例(1)中的形容词比较级形式er与后接的than I am

  之间存在什么关系?③ 例(2)中的第一个as与as a skilled worker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本文的理论基础是系统功能语言学 (Halliday

  1994; Fawcett 1974-76/1981, 1995, in press; Bloor and Bloor 1995; Downing

  and Locke 1992; Lock 1996; Thompson 1996),句法分析所遵循的原则是形式是意义的体现(黄国文 1998a,

  1999)。 2 比较结构的初步句法分析

  Quirk 等(1985:1144-1146)指出,对含有比较结构的句子目前有两种分析。第一种是传统的分析法,把比较从句当作状语(A - Adjunct,

  如下面例(3)中的than Bill is),把比较成分(comp-element, 如下面例(3)中的more intelligent)当作主语补足语

  (Cs - subject Complement):

  S V Cs A

  (3) John is more intelligent than Bill is. (Quirk et al 1985: 1144)

  第二种分析法是把比较从句连同其前面的比较项(comparative item,如例(1)中的-er和例(3)中的more)当作是程度修饰语(degree

  modifier)。按照这一观点,下面例(1a)、(2a) 和 (3a)中的斜体部分就是这种程度修饰语:

  (1a) George is quicker than I am.

  (2a) He worked as fast as a skilled worker.

  (3a) John is more intelligent than Bill is.

  至于比较项与比较从句之间的关系,Quirk等是这样说的:比较从句充当比较项的补足成分。具体地说,在例(1a)中,than I am 充当-er的补足成分,在例

  (2a) 中,as a skilled worker充当它前面的as 的补足成分,在例(3a)中,than Bill is 是more 的补足成分。

  根据这个分析,比较成分(如例(1)中的quicker, 例(3)中的more intelligent)和比较从句都不单独充当句子的直接成分,而是两者结合在一起时才担任句子的直接组成部分。例如:

  (3b) John is more intelligent than Bill is.

  S V Cs

  (1b) George is quicker than I am.

  S V Cs

  Quirk等(1985:1145)对例 (3b) 中的主语补足语 (Cs) 中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这样分析的:

  比较成分 比较从句

  more intelligent than Bill is

  前置修饰语 中心语 前置修饰语的补足成分

  中心语的程度修饰语

  按照Quirk等(1985:1145)的观点,上面例 (1b) 中的主语补足语可以这样分解:

  比较成分 比较从句

  quicker than I am

  词根 (quick) 后缀 (-er) 后缀补足成分

  中心语

  Quirk等(1985)对英语的比较结构所做出的句法分析比传统的分析要深入和细致得多。它对于探讨比较结构中各个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会带来很多启发。但是,我们认为,对英语比较结构的研究还可以深入,有些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探讨。

  3 as-从句和 than-从句的性质

  如前所述,很多语法学者(如Close 1975, 张道真 1980)都认为例(1)和(2)中的as-从句和than-从句是表示比较的状语从句,即比较状语从?quot;(adverbial

  clause of comparison)。

  在对从句的宏观分类上,黄国文和肖俊洪(1996)没有根据从句在小句中的语法功能(如主语、宾语、定语、状语等)把从句分为主语从句、宾语从句、定语从句等,而是从从句与句子其他成分之间的关系角度把英语的从句分为三大类,即小句成分从句(clause

  as clause clement),短语(词组)成分从句(clause as phrase/group clement),独立成分从句(clause

  as independent element)。他们把传统语法书中所说的比较状语从句当作是短语(词组)成分从句。这种做法是基于这么一个认识:像例(1)和(2)中的从句并不充当小句的直接成分,而是用来修饰或说明短语(词组)并与短语(词组)一起充当小句成分。⑴

  把传统语法所说的比较状语从句当作短语(词组)从句,而不是小句成分从句,这表明了作者对这类小句的性质有了与很多传统语法学者不同的看法。

  根据黄国文和肖俊洪(1996:179-180)所提出的分析方法,例(1)中的George is quick和例(2)中的He worked fast

  是主句(他们称为母句 ---- matrix clause),-er than I am和as … as a skilled worker是从句。这种分析法的优点是把more(或-er)和as

  与than-从句和as-从句之间的结构关系明确表示出来,但缺点是没有揭示more(或-er)… than-从句或as …as-从句与形容词(或副词)之间的结构关系。

  根据章振邦等(1997:1442-1443)的观点,例(1)中的than I am修饰其前面的-er, 例(2)中的as a skilled

  worker修饰其前面的as。这种做法与Quirk等(1985)的观点是一致的。他们这种分析法的优点在于把比较从句看作是修饰成分,而缺点则是:一方面他们把

  -er(或more)和as当作带修饰成分的核心,另一方面又没有把这个核心成分与小句中其他成分的关系明确表示出来。因此也许这样可以说,无论是章振邦等(1997),还是黄国文和肖俊洪(1996),他们对比较结构的研究还有很多改进的余地。 4 早期的系统功能学者对比较结构的看法

  早期的系统语法学者(如Sinclair 1972)便对比较结构中比较成分和从句之间的关系作了有益的探讨。例如,Sinclair (1972:

  207) 指出,在下面例(4)中,as cheap as yours 是个以形容词充当中心语的词组(adjective-head group):

  (4) They’re as cheap as yours.

  Sinclair认为,as是前置修饰语(modifier), cheap是中心语(head),as yours是后置修饰语(qualifier)。

  Young(1980:290-291)对比较成分与从句的结构关系的描写基本与Sinclair一样,但他所举的例子与Sinclair有所不同。在涉及形容词和副词词组时,他举的是含有than-从句的比较结构,而且比较成分都是由一个单词体现(即通过在形容词或副词后面加上后缀

  -er,而不是采用 more + adjective结构)。下面的两个例子是Young (1980: 290)举的:

  (5) (This cup is) bigger ∣ than that one is.

  h q

  (6) (Bill runs) faster ∣ than Jack does.

  h q

  按照Sinclair (1972) 的观点,上面例子中的bigger和faster实际上是head + modifier (即big +

  ger, fast + er) 结构;试比较:

  (7) (This story is) more interesting than that one is.

  m h q

  我们认为,Young (1980: 290) 对例(5)和(6)的形容词和副词词组的结构描写不够准确,因为句中的bigger 和faster是形容词和副词的比较级,它们是由形容词和副词和其比较项构成的复合物。

  Sinclair (1972) 和Young (1980) 都注意到,比较从句除了出现在形容词词组和副词词组中外,还出现在名词词组之中。例如,下面例(8)是Young

  (1980: 291)举的:

  (8) (I’ve read) longer books than that one is.

  m h q

  在我们看来,例(8)中的longer不能简单看作是books的前置修饰语,因为严格地讲,后缀-er的出现与than-结构的出现有关,没有 than-从句就不能用形容词的比较级(即longer),反之亦然。此外,把than-从句和as-从句简单看作是名词中心语的后置修饰语是不合适的。

  Sinclair虽然也注意到名词词组中的比较从句,并举了例作说明,但他也没有对含有比较从句的名词词组进行详细的描述。因此,无论是Sinclair(1972)还是Young(1980),他们对含有比较结构的词组中各个成分的结构描写还存在着改进的余地。

  5 比较结构的功能分析

  加的夫语法 (the Cardiff Grammar) 是系统功能语法的一种方言(dialect), 是以Robin Fawcett为首的语言学者建构的一个系统功能语法模式(见黄国文

  1995,1999)。关于这个语法模式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可参见Fawcett (1974-76/1981, 1980, 1995, in press),

  Fawcett and Huang (1995), Fawcett, Tucker and Lin (1993),Tucker (1998),黄国文(1999),Huang

  and Fawcett (1996),冯捷蕴(Feng 2000)。

  我们所见到的用加的夫语法模式的理论来分析英语比较结构的公开出版论文是Tucker(1992)。但最全面的分析是在Fawcett (1995)。下面我们根据Fawcett

  (1995) 的分析对英语的比较结构作些讨论,同时对Fawcett 的一些做法作些评论。

  5.1 质词组中的比较结构

  在加的夫语法中,没有一般语法书所说的形容词词组和副词词组,这两类词组被看作是质词组(quality group,如very young,

  very frequently),与之并列的还有量词组(quantity group, 如very much, much more, a

  large number, five kilos)、名词词组(nominal group)和介词词组(prepositional group)。⑵

  在质词组中,必选的(obligatory)成分称为主体(apex), 它表示的是某一物体(Thing)的质(如She is nice和She

  is a nice girl中的nice)或某一情形 (situation) 的质(如She speaks nicely中的nicely)。在含有比较从句的质词组中,除了有充?quot;主体的成分外,还有一个表示主体所带的质的数量多少的成分,这个成分同时也表示某种关系(reference);前面例(3)中的more就属于这种成分。在加的夫语法中,这个成分被称为调节语(temperer),这个调节语预示着主体后面要出现某一表示完成(finishing)意义的成分,这一成分称为完成语(finisher)。下面我们用加的夫语法来解释例(9):

  (9)Henry is more careful than George is.

  在这个例子中,充当补足语的more careful than George is是一个质词组,careful 是主体,more是调节语,than

  George is 是完成语。careful表示某一物体 (即Henry) 的质,即特性,more 表示careful这一特性的数量,即多,它同时也预示着主体后面会出现一个表示比哪一个多的成分,这个成分就是完成语than

  George is。无论从结构还是意义的角度看,有了调节语就会有完成语。当然,在实际语言体现方面,完成语有时因有特定的语境也可以不出现(体现)。例如:

  (10) A: I think George is careful.

  B: I agree, and Henry is more careful.

  在这里,B的话段and Henry is more careful所表示的意义是and Henry is more careful than

  George is,但由于比较范围明确,所以在语言体现时完成语 (than George is) 便没有出现。

  值得指出的是,调节语既可以表示主体所带的质的多(如上面例(9)中的more),也可表示主体所含的质的少,例如:

  (11)George is less careful than Henry is.

  在这个例子中,调节语less表示的是主体所带的质的少。无论是多还是少,这种意义的表达都要根据完成语的意义才能确定比较范围。

  在上面例(3)、(7)、(9)、(10)、和(11)中,调节语都是由一个单词充当,(如more, less);在例(2)和(4)中,调节语也是由一个单词充当(即as)。在例(1)、(5)和(6)中,调节语在语言体现方面成了充当主体的形容词或副词的后缀。

  因此象例(1)中的quicker,例(5)中的bigger和例(6)中的faster体现的都是主体和调节语的合成体。在下面例(12)中,调节语由一个含有两个单词的量词组(即

  much more)充当:

  (12) Helen is much more beautiful than Mary.

  根据加的夫语法的分析,much more 在例(12)中是一个量词组,其中more是量额(amount),much是调整项(adjustor);这个量词组在质词组中充当调节语。

  从功能句法角度看,前面例(1)、(3)、(4)、(5)、(7)、(9)、(11)、和(12)都属于主语 + 操作词/主要动词 + 补足语结构,其中操作词(Operator)和主要动词

  (Main Verb) 由一个动词(即is, are)体现,因此属于重合(conflation)现象;补足语都是由含有调节语和完成语的质词组充当,其中有些质词组的主体和调节语只由一个单词体现(如例(1)中的quicker),有一个质词组的调节语则由一个量词组体现(即例(12)中的much

  more)。在例(2)和(6)中,质词组(即as fast as a skilled worker, faster than Jack does)在小句中充当状语,表示方式(Manner)意义。

  5.2 名词词组中的比较结构

  在前面例(8)中,比较结构出现在名词词组中。从Young(1980:291)对例(8)的分析看,他和Sinclair (1972)一样认为than-从句和as-从句是名词中心语的后置修饰语:

  (8a) … longer books than that one is.

  m h q

  虽然名词词组可以由m (modifier) + h (head) + q (qualifier) 构成(如下面例(13)中的 young

  girls who are blonde),但这种组合与例(8a)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13) (He likes) young girls who are blonde.

  m h q

  如果我们比较例(8a)和(13),便可看出,例(13)中的who are blonde是补充说明young girls, 它的出现与否并不影响小句的语法结构和意义;我们既可以说例(13),也可以说He

  likes young girls。与此相反,例(8a)中的than that one is的出现与否与longer有关。有了形容词的比较级

  (er或more) 就必须有than-结构,尽管有时在语言体现方面这个结构并不一定要出现。无论than-结构是否出现,用了形容词(或副词)的比较级形式就表达了语义上的比较;这点是例(13)这种结构中所没有的。从这一点看,把例

  (8a) 和(13)看作是同类结构是不合适的,因为功能句法分析的一条原则是:形式是意义的体现(黄国文1998a, 1999);形式相同,所体现的意义就相同;而当意义不同时,所采用的体现意义的形式也就不同。

  按照加的夫语法,例 (8a) 中的longer … than that one is是个质词组,它充当books的前置修饰语。在这个质词组中,

  long是主体,-er是调节语,than that one is是完成语。下面再分析一个例子:

  (14)It was a more beautiful view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Sinclair

  1972: 160)

  这是一个主语 + 操作词/主要动词 + 补足语的例子,补足语由一个带有比较结构的名词词组充当。这个名词词组由几个成分组成:view是中心语,more

  beautiful …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是修饰语,a 是指示语(deictic)。充当修饰语的质词组由三个部分组成:主体

  (beautiful),调节语 (more),完成语(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在例(14)中,在名词词组中充当修饰语的more beautiful …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属于一个非连续(discontinuous)

  结构;如果我们把例(14)改为 (14a),则修饰语中没有出现非连续现象:

  (14a) It was a view more beautiful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同理,我们也可把例(8)改为 (8b),这样充当修饰成分的结构也就不出现非连续现象:

  (8b) (I’ve read) books longer than that one is.

  从例(8b)可以看出,充当名词中心语的修饰成分只有一个,即longer than that one is。从这一点看,Young (1980:291)把它当作是两个修饰成分(即modifier

  (前置修饰语)和qualifier (后置修饰语))是不合适的。从结构的角度看,例(8)与例(8b)和例(14)与例(14a)是不完全一样的。

  现在我们再来看例(8)和(14)中的修饰成分,看应该把它们当作前置修饰语还是后置修饰语。我们认为,如果我们承认这两个例子中都出现了非连续现象,则应把这个修饰语当作是前置修饰语;如果把例子分别改成(8b)和(14a),则这个修饰语是后置修饰语。值得注意的是,如果longer

  than that one is是后置修饰语,则可认为(8b)和下面(8c)相近:

  (8c) (I’ve read) books which are longer than that one is.

  根据传统语法,例(8)中的than that one is 是整个句子的状语从句,而在(8c)中它则是句子的定语从句中的状语从句。但从系统功能语法角度看,无论在例(8)还是在例(8c),than

  that one is都是词组成分。 5.3 量词组中的比较结构

  上面§5.1和§5.2中所讨论的质词组和名词词组中的比较结构,实际上都是质词组中的比较结构,所不同的是,在§5.1中,质词组单独在小句中充当补足语,而在§5.2中,质词组在名词词组中充当前置修饰语。

  本节准备讨论的是,含有比较结构的量词组。它的作用既可以是名词词组中的前置修饰语(如下面例(15)中的more … than she wanted),也可以是状语(如下面例(16)中的more

  than he loved her,还可以是补足语(如例(17)中的more than he wanted to)⑶,等。

  (15) She had eaten more ice-cream than she wanted.

  (16) Gladys loved Keith more than he loved her.

  (17) John didn’t say more than he wanted to.

  根据加的夫语法,例(15)、(16)和(17)中的more than … 都是量词组,其中more是量额,than-从句是完成语,more

  体现的是调节语和数量。试把例(15)与下面(15a)作比较:

  (15a) She ate much ice-cream.

  在(15a)中,much 说的是数量;more 是much的比较级,它也可以是many 的比较级(如:She has many books.

  → She has more books than John.)。在例(15)中,more不但体现了数量much,而且也体现了用于比较结构的调节语。也就是说,much

  加上调节语便成了more。如果只有表示数量的much,那就没有比较;但当我们通过把much 改为more 而同时加入调节语成分时,也就预示着more后面会出现完成语,这样才有比较可言。当然,在语言体现方面,有时完成语不一定要出现;但从语义角度看,比较还是存在的。这点与前面例(9)和(10)的情况一样,不赘述。

  如果我们在例(15)中的more 前面加上 rather, 那该句中的量词组就由三个成分构成:① 调整项rather, ② 量额more, ③

  完成语than she wanted。

  5.4 质词组中的范围语

  在加的夫语法中,下面例(18)中的at tennis 被分析为质词组中的范围语(scope):

  (18) He is good at tennis.

  在这里,at tennis用来确定主体good所表示的意义的范围(即在某方面有本事)。在含有比较结构的质词组中,同样可以有表示范围意义的成分的范围语。例如:

  (19) Helen is better at tennis than I am.

  在这个例子中,better体现了主体和调节语(即形容词good + 比较级),than I am体现了完成语,而at tennis则体现了范围语。有时,一个质词组中还可以有不止一个范围语,例如:

  (20)Mary is more angry with me about the new plans than Amy is.

  在这里,with me 和about the new plans 都是范围语,他们分别用来确定对谁生气和关于哪方面的事。

  在含有比较结构的名词词组中,用来充当修饰语的质词组同样可以有用来确定主体所表示的意义的范围语,例如: (21)She is a more important

  person around here than he is.

  在这里,around here是质词组中的范围语。充当补足语的名词词组共由三个成分构成:指示语(a),中心语(person),修饰语(more

  important … around here than he is);这个修饰语共由四个部分组成:调节语(more),主体(important),范围语(around

  here),完成语(than he is)。

  5.5完成语的结构分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充当完成语的成分在结构方面或多或少都出现省略现象,这点一般的语法书(如Quirk et al 1985: 1130-1131,

  章振邦等1997: 1448-1453)都会谈到,不赘述。

  本节想讨论的是,怎样判定比较结构是从句还是短语?一个最常用的办法是通过填补被省略的成分来判断。试比较:

  (22a) John is taller than I.

  (22b) John is taller than me.

  我们可以在例(22a)的I后面补上am, 但却不能在例(22b)me 的后面加上am或is。有些语法书(如Close 1975: 63, 章振邦等1997:1449)认为用than

  I是正式语体,用than me是非正式语体;从语法结构看,例(22a)中的than I(人称代词以主格形式出现)是从句,而例(22b)中的than

  me(人称代词以宾格形式出现)是介词短语。但是,如果把I 和me换成名词词组George或my brother, 那就无法确定了。但根据我们的观察,大多数语法书都会把than

  George / my brother当作是从句。例如,我们前面所举的例 (2) 是张道真 (1980: 493) 举的一个例子,他认为as

  a skilled worker 是个从句。

  Tucker (1992) 认为,下面例(23)中的than would fit under the stairs 是一个从句:

  (23) It was bigger than would fit under the stairs.

  他认为从句中省略了几个成分。下面我们把Tucker认为省略了的成分补上,并把它们放在中括号中:

  (23a) It was bigger than [anything] [that] would fit under the stairs [was]

  [big].

  从例(23a)可以看出,被认为省略了的成分是:从句主语的中心语 (anything),它的后置修饰语(即关系从句)中的主语(that),than-从句的动词(was)和补足语(big)。这一分析实际上表明了这么一种理解:比较从句中的省略成分可以填补。基于这种理解,很多人都会认为John

  is taller than Mary 的完整式是John is taller than Mary is tall。但在实际交际中,人们是不会使用这种完整式的。当然,如果所比较的是不一样的性质(物品),则不存在着省略式和完整式问题。例如:

  (24)He is more intelligent than he is rich.

  在这里,所比较的可能是同一个人的两种不同的性质 (intelligent和rich)。如果把rich 省去,则两个he不可能是同指一个人,所比较的也只是一个性质(intelligent)。

  Tucker 在分析例(23)时也指出,than would fit under the stairs 也可看作是介词短语,它的完整式应该是:than

  anything that would fit under the stairs。 我们认为,这个分析比例(23a)更容易接受。

  如果than引导的是从句,它本身就是从属连词 (Binder),如果引导的是短语,那它就是介词;当than-结构是从句时,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出现省略,当然也有不省略的情况,上面例(24)便是一例。当than-结构是短语时,则通常没有省略(例外的情况是把前面例(23)中的than-结构看作是介词短语)。

  由as 引导的比较结构的情况与由than引导的一样,既可以是从句,也可以是介词短语;省略的情况也基本一样,不赘述。

  5.6 小句与小句复合体问题

  很多语法书(如张道真1980,黄国文、肖俊洪 1996,章振邦等 1997)根据句子的结构分出简单句、并列句和复合句,系统功能语法(如Halliday

  1985, 1994, Bloor and Bloor 1995, Lock 1996, Thompson 1996)区分出小句和小句复合体(clause

  complex)。小句复合体由两个或更多的小句构成,这两个(或更多)的小句之间既可能是并列(paratactic)关系,又可能是从属(hypotactic)关系。系统功能语法中的并列关系和从属关系与传统语法中的并列(compound)句和复合(complex)句中小句之间的关系有相似之处,但不尽相同。限于篇幅,本文不作进一步的讨论。

  很多传统的英语语法书都会把含有比较从句的句子(如前面例(1)、(2)等)看作是复合句,因为一般的看法是含有从句的句子便是复合句。系统功能语法在对小句结构的划分等方面有很多做法与传统语法的做法不一样。例如,大多数传统语法书都会把含有限制性定语从句(关系从句)的句子看作是复合句,但在系统功能语法中,这种句子不是小句复合体,而是简单小句。这一观点也被Quirk等(1985:719-720)所接受。

  如果我们从小句之间的逻辑依赖情况(interdependency)(即从并列和主从角度)和小句之间的逻辑-语义关系(logico-semantic

  relation)角度(即扩展(expansion)和投射(projection),见Halliday 1994, Thompson 1996)

  来考察含有比较结构的例子,便可发现,这类例子更像简单小句,而不像小句复合体。主要原因是大多数比较结构无论从结构方面看还是语义方面都在局部上起作用。因此,它们所涉及到的问题很难从逻辑依赖情况或逻辑-语义关系方面加以解释。正因为这一点,我们认为,把含有比较结构的例子看作是简单小句可能更合适。如果我们从传统语法的角度解释这一看法,那就是说,我们认为含有比较结构的句子最好不要看作是复合句,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比较结构所涉及的只是词组(短语)成分的结构(见黄国文、肖俊洪

  1996:167-182)。

  5.7 对一个比较结构的功能句法图解

  下面我们对前面讨论过的例(20)(Mary is more angry with me about the new plans than Amy

  is.)进行功能句法图解;在这个例中,含有比较结构的质词组在句中充当补足语。

  (20a)

  从上面(20a)可以看出,例(20)是个小句(Cl, Clause),它由三个部分构成(componence),即:①主语 (S, Subject),

  ② 操作词(O, Operator)兼做(conflation, 用 / 表示)主要动词(M, Main Verb),③补足语(C, Complement);主语由名词词组(ngp,

  nominal group)填充(filling, 用 - 表示),这个名词词组只由领头(h, head) 构成,领头由单词Mary 体现

  (exponence, 用 △ 表示);操作词兼主要动词由is 体现;补足语(C)由质词组(glgp, quality group)填充,这个质词组由五个部分构成:即:①

  调节语(t, temperer),② 主体(a, apex), ③ 范围语(s, scope), ④ 范围语 (s),⑤完成语 (f, finisher);这五个部分的体现情况如下(↘表示体现:X

  is realized by):

  ① 调节语↘单词more

  ② 主体↘单词angry

  ③ 范围语↘介词短语with me

  ④ 范围语↘介词短语about the new plans

  ⑤ 完成语↘比较从句 than Amy is

  从功能句法图解方面看,两个范围语和完成语因为不是由一个词项体现,所以还可以做进一步的图解:

  (20b)

  (20b)的图解表明:质词组(qlgp)中的两个范围语(s, s)都是由介词词组(pgp, prepositional group)充当,第一个介词词组由介词p

  (preposition)和补充成分(cv, completive)构成,介词由with体现,补充成分由名词词组(ngp)填充,这个名词词组由领头

  (h)构成,由me体现;第二个介词词组同样由介词和补充成分构成,介词由about 体现,补充成分由名词词组填充,这个名词词组由限定语(d,

  determiner)、前置修饰语(m, modifier) 和领头(h)构成,限定语由 the 体现,前置修饰语由new体现,领头由plans体现;完成语(f)由从句

  (C1)填充,从句由三个成分构成:① 从属连词(B, Binder),②主语,③ 操作词兼主要动词;从属连词由than 体现,主语由Amy体现,操作词兼主要动词由is

  体现。

  必须指出的是,上面的分析还不是穷尽的,因为我们还可对一些成分作进一步的分析。例如,在第二个介词词组中,充当补充成分的名词词组中的前置修饰语 (m)

  事实上可以进一步分析:

  (20c)

  上面这个图解表明,前置修饰语由质词组(qlgp)填充,质词组由主体(a)构成,主体由new体现。另外,完成语中的主语实际上是由名词词组填充,而名词词组由领头构成,领头由Amy体现。 6 结语

  本文是关于英语比较结构的句法分析,讨论的重点是对该结构的功能句法探讨。我们在导言中谈到本文准备讨论的几个问题。下面简单做一小结。

  本文的讨论表明,把George is quicker than I am 和He worked as fast as a skilled worker中的than

  I am 和as a skilled worker看作状语从句并不合适;他们的句法功能和语义都表明它们的出现与前面的more (或-er) 或

  as 的出现关系密切;没有more(或-er)或as,它们就不会出现,反之亦然。功能语法把more(或-er)和as当作是调节语,并指出它们的出现就预示着后面要出现一个表示完成的成分,这就把more

  (或-er) 或as与其后的than-结构或as-结构的结构关系和语义关系点明了。

  本文的讨论还表明,无论than-结构或as-结构是否以从句的形式出现,它们所在的小句通常都不是小句复合体,因为这种比较结构无论在语法结构方面还是语义关系方面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涉及到词组成分的结构,它们大多数都不直接充当小句成分。当然,也可以根据比较结构所出现的句子(小句)的实际情况决定该结构是小句还是小句复合体。

  最后我们想强调的是:功能句法分析是语篇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语法分析的语篇分析根本谈不上是分析,这点Halliday (1985: xvi-xvii,

  1994: xvi-xvii)说得很清楚(参见黄国文 1999,2000)。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本文的分析不但对句法研究有启发,而且对语篇分析研究也有帮助。

  注释:

  很多传统语法书不区分词组 (group) 和短语 (phrase),因此既可以说名词词组(nominal group),也可以说名词短语(noun

  phrase),二者没什么区别。但在Halliday (1985, 1994)的系统功能语法中,词组和短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⑵ 很多系统功能学者(见Thompson 1996)都认为英语中有四类词组和一类短语,即名词词组、动词词组、副词词组、形容词词组和介词短语。但值得注意的是,韩礼德

  (1994)并不是这样划分,他(1994:211-212)甚至把 even if, just as, if only 这类组合称为连词词组

  (conjunction group), 把 right behind, not without 等组合称为介词性词组 (preposition

  group)。此外, 对大多数系统功能学者(如Halliday 1985, 1994; Thompson 1996)来说,介词性词组与介词短语(prepositional

  phrase)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Fawcett (1995, in press) 把Halliday (1985, 1994) 等所说的

  介词短语说成是prepositional group (介词词组),他不区分phrase (短语) 和group (词组);Downing

  and Locke (1992)也用prepositional group (介词词组)来指Halliday (1985, 1994)等所说的prepositional

  phrase。

  ⑶ 根据传统语法,例(17)中的more than he wanted to是宾语(Object);但在系统功能语言学中,它被称为补足语(Comp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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