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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评职论文施工变更浅析

时间:2013-08-01分类:建筑科学

  摘要: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引起的任务范围、工程标准等方面的变动。这种变动会对工程的投资、进度及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如何处理工程变更是项目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关键词:工程变更,变更处理,论文发表网

  1、工程变更的性质及工程变更的重要性

  工程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工程变更可以由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人任何一方提出。工程变更不管由哪一方提出,但最终都要经监理人处理,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发包人批准备案。任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一旦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由监理工程师在规定时限内发出变更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发包人、承包人都应执行,并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

  工程变更通常发出在工程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是不可预见,事先无法约定的。需要监理人在施工现场决策,要求及时、准确地确定;否则,再合理的变更也会阻碍工程进展。大多数工程变更会涉及到费用。若处理不当,会造成资金浪费、影响工程质量,埋下索赔隐患,甚至使发包人对其工程投资失去控制或承包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监理人的形象也会受到影响。

  2、工程变更处理的原则

  2.1熟悉设计文件,做好对工程变更的预控

  监理人应提前做好工程变更的准备工作。在施工前应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及相关合同的内容,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力争提前发现设计文件存在的疏漏之处。同时,还应就设计文件的内容主动与发包人沟通,使发包人(通常不具备专业知识)对工程设计内容有较充分的认识,以避免造成发包人在工程施工中,甚至在施工结束后才发现不符合其意图的遗憾和遗漏。

  2.2深入施工现场,对必要的工程变更尽快做出决定

  工程变更事件与施工现场复杂的具体情况有着密切的联系。监理人只有在充分熟悉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才能更快地做出合理的决定。特别是在出现危及人身和工程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尤为重要。

  2.3迅速、全面、系统地落实变更指令

  监理人做出工程变更指令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修改相关文件,如图纸、规范、施工计划等,使它们能反映出最新的变更内容。同时还应督促承包人按照变更指令的要求全面、系统地落实,重点检查工程变更处与其他部分之间的连接。

  2.4合理确定工程变更价款

  确定合理的工程变更价款是监理人审核工程变更的重要内容。根据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d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根据估价原则在14天内确定变更价格。变更估价原则:合同中已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并得到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2.5做好协调工作

  由于工程变更往往涉及所有项目参加方和当前所有实施活动,因此在变更决定做出后,监理人应进行全面的计划和协调,避免和化解矛盾,从而减少因变更而造成的损失。

  3、工程变更的提出和审查

  3.1 工程变更的提出

  工程变更可由承包人提出,也可能由发包人提出,有时监理人也会提出工程变更。

  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可能是自然条件限制,如地质条件变化或地下障碍,也可能是承包人为节省工程成本或方便其施工,加快施工进度。这种变更一般都要涉及工程质量和费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

  发包人提出变更,主要是使用功能的改变。发包人提出工程变更,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看是否合理可行,视工程变更是否超出合同限定的范围。若属于新增工程,则不能作为工程变更,需另签合同。

  监理人往往会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变化,本着降低工程成本,加快进度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原则,提出工程变更,有时为弥补设计中的不足或修正错误。监理人提出的变更,如属于发包人授权的范围,可直接下达变更通知,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应与发包人协商。

  3.2 工程变更的审查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监理人,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如涉及其他部门,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监理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工程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4、编制工程变更文件

  4.1 工程变更通知

  对于一项工程变更通知,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性,因此要求其非常严谨和公正。不应简单地说明决定哪一部分进行变更,而应是一个完整的内容。变更通知内容包括:变更的原因和依据;变更拟采用的标准;变更的内容和范围;工程变更的估算价款。

  4.2 工程量清单

  工程变更中的工程量清单同原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基本相同。但是为了便于检查该工程变更后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在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都需填写变更前后的单价、数量和金额。

  4.3 变更设计图纸。

  说明与变更相关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图纸。

  4.4其它有关文件

  说明与变更相关的其它依据性文件。如业主文件、监理文件及设计文件等。

  5、工程变更的原因及处理

  5.1 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

  发包人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监理人应要求发包人重新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有原设计单位提供相应图纸和说明。因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造成承包人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5.2 监理人提出的工程变更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变更建议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详细阐述变更理由,待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向承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令。如果涉及修改设计,还需征得设计单位同意。监理人深入施工现场,可以提出最有利的工程(设计)修改。若因技术方面有问题,监理人要与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一般情况下,监理人应最终遵循设计单位意见。

  5.3 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予发包人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由于各种原因,均会引起设计变更。监理人应随时掌握各项信息,并将有关信息尽快通知发包人和设计单位,避免产生设计变更潜在因素导致返工、延误工期等。

  5.4 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

  承包人在收到设计图纸和相关合同文件后发现存在变更,向监理人提出变更申请。监理人应积极主动,客观地对待承包人提出的变更申请,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施工中承包人未得到监理人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工程变更,否则,发生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的发包人直接经济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5变更新增工程细目单价确定

  5.5.1施工合同清单中已有单价的工程细目,变更单价采用清单单价。如果变更设计后,实际的工程量增(减)不超过该单项工程数量的15%和合同总量的2%时,则该项工程的单价就不考虑变更,超过单项工程数量的15%和合同总量的2%时,应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变更确定单价(合同明确不调价的按合同执行)。

  5.5.2对清单中没有单价的工程细目,但根据工程的性质和工作内容分析,使用清单中的多个工程细目单价通过拆分和组合,得到符合新的工程细目工作内容的工程细目单价,或者部分采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工程细目单价结合材料(或设备)现场成本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新增工程细目的单价。

  5.5.3对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和部分适用单价的工程细目时,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协商确定。

  6、结语

  造成工程变更的原因复杂、形式多样、涉及面广,对工程影响大。在工程变更处理中应充分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及相关情况,严格遵守处理变更事件的原则和程序,妥善处理,以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参考文献:

  [1]韩 笑.工程变更探讨[J].山西建筑,2007,33

  [2]梁亮.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管理[N].山西建筑,2005-5,31(9):159-160.

  [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概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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