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施教前要认真分析每个学生的气质类型,做到“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蔡元培倡导:“知教育者,与其求划一,毋宁展个性。”他认为:“在深知儿童身心发达之程序而择种种适当方法以助之。”借鉴教育家的成功经验,教师在施教时要注意方法和气质的“一一对应”,做到“对号入座”。对热情爽朗几乎能“一碗清水看到底”的胆汁质学生应采取单刀直入的教育方法,这样的教育方式一针见血、立竿见影;对思想敏捷、情感丰富的多血质学生,应采取含锋不露的教育方式,能收到“于无声处化惊雷”的教育效果;对接受能力强,心眼小,戒备心大“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粘液质学生,则要采取旁敲侧击法,说此譬彼,能起到“破茧化蝶”的作用;对自卑心理重,信心不足,“装在套子里”的抑郁质学生,则要采取安抚式的教育方式,于鼓励中隐含批评,能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教育目的。总而言之,要教育好学生,教师在施教方法上不能“一刀切”,要因人而异,刚柔相济,学会用“一把钥匙”去“开一把锁”。
二、追根究源
“现象是本质的表现”,这是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据这一观点,教师做工作就要透过现象抓本质,即要追根究源。
《文心雕龙·论说》中指出:“论如析薪,贵能破理。”意思是说,论述一个问题好像劈柴一样,可贵的是能准确地劈在纹理上,只有视理而析,才能劈如破竹。教育学生既像劈柴,又如治病救人,而治病务求治本,切忌舍本逐末。言为心声,学生言行不当的现象是由其思想认识不端正这个本质决定的。教师在教育学生时,一定要摸准学生的脉搏,然后再用情去疏,用理去导,方能水到渠成。教育的目的是育人,而育人就要讲求教育效果的长期性,因此教师对学生的错误定要“斩草除根”。
三、适可而止
唯物辩证法认为,度是使事物能够保持质和量的关节点,是事物存在的界限,通常也称为分寸、火候。据这一原理,教师在教育管理中就要把握好度。
1.严之有格,宽之有度
“玉不琢,不成器”,“树不修,不成材”。中学生天真幼稚,自控力差。
不严,无以养德;不严,无以正风;不严,无以肃纪;不严,无以育人。但严不等于时时听训斥,也不是处处被控制。否则,学生就会畏而远之,师生间就会变成猫鼠关系,达不到心与心契合,情和情交融。教师对学生严中须有宽,但宽不是一味地“吹柔柔的风,洒绵绵的雨”,也不是“任你风云变幻,我自岿然不动”,否则,学生觉着教师软弱可欺,就会出现对抗行为,上言不能下达,上行不能下效。
2.紧的有限,松的有距
中学生自我约束力差,教师对他们管束要紧。不少教师紧的“杀手锏”就在于亲自“督战”,紧锣密鼓;一天到晚眼盯着学生,嘴批评着学生,脚跟着学生,把他们置于自己的高度监视、高度控制之下,使学生处于“一级战备状态”。结果,差学生产生抵触情绪,出现违纪现象,且屡禁不止,防不胜防;而好学生则成了“死读书”的“小绵羊”。中学生是创新的一代,教师应让其个性突出出来,给他们创造施展才能的机会,使他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教师对学生的紧要有限,紧中要有松,而松中要有距,松不“放羊”,否则,部分学生就会出现纪律松懈,学习抓不紧等现象,进而耽误他们的美好前程。
3.抓中有放,放中有抓
中学生已渐趋成熟,具备了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教师在日常事务中要注意锻炼他们,把部分权利下放。魏书生说过:“民主像一座搭在师生心灵之间的桥,民主的程度越高,这座连通心灵的桥就越坚固、越宽,所承载和通过的信息量就会越大,师生之间相互理解、支持的程度也就越高,教育效果也就越好”。而放权就是民主,实践证明教师唱“包打天下”的独角戏,会事倍功半;而权利下放,放得好就可以事半功倍。如组织文体活动、举办各种比赛等,这些权利都可下放,但这是抓中的放,并不等于班主任对这些活动不管不问,因为中学生经验欠缺,不能尽如人意,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一定放中有抓,进行宏观调控,做到抓不专制独裁,放不放任自流。
4.冷不过头,热不超温
教师对学生要“热”,热情关心他们,以情动人;诚恳对待他们,以诚感人;善于激励他们,以激催人。但要控制好用情的度,因为长时间使用后就使学生在情感上产生“抗药性”。个别教师对好学生的态度过“热”致一叶障目,一好百好,就会使之沾沾自喜,不思进取,最终陷于孤芳自赏的窠臼中难以自拔,使“优质树苗”出现了不应有的“弯曲”。“冷”就是教育者将自己的感情深藏内心,以静制动,以冷促热,让学生在冷峻的氛围中反思自己的行为。切忌对后进学生坚持“一点论”,甚至产生光晕效应而对他们太“冷”。“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教师不能求全责备,中学生可塑性很大,只要教师能正视他们,矫正缺点,挖掘优点,适当地给予“热”,后进生也会成为砌墙的砖———后来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