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该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此外,该法还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另外,由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也将自今日起实施。两部新规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法律责任、服务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此前有媒体报道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被故意虐待事件,《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出现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或未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民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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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土地是农民生产生活的根本物质基础,土地政策的制订与运用,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本文阐述了西部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提出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所要遵循的特殊原则,对西部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政策策略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土地政策
1西部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三农”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妥善解决好占我国三分之二人口的农民生产生活问题,是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做出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西部地区作为占我国一半国土面积的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其新农村建设成败与否事关全局。我国西部地区受地理气候和生态等自然资源条件,劳动力素质结构和思想观念等人力资源条件制约,发展总量、产业结构和基础设施等经济发展基础薄弱,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不完善,是全国发展建设的薄弱环节,做好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点,是全面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环节。